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
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及
114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考 試 別
移民行政人員考試
等 別
三等考試
類科組別
移民行政
科 目
行政法
考試時間
2小時 座號: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代號:
頁次:
-
甲、申論題部分:(50 分)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申論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一、甲於民國(以下同)82 年8月1日至 94 年7月31 日期間,受聘於
A私立高級中學,於 94 年8月1日轉調至臺北市立 B高級中學任
教。B依據 A開具之證明書,採計甲私立學校年資 12 年,核定甲
94 年第 1學期敘薪本俸薪額新臺幣(以下同)475 元。嗣甲於 97 年
8月1日介聘至國立 C高級中學任教,並於 113 年申請退休。C因辦
理甲之退休案,經 A函知甲於 82 年8月1日至 88 年7月31 日為 A
之兼任教師,88 年8月1日至 94 年7月31 日始擔任 A校編制內合
格專任教師。A並副知 B。B得知後,改採計甲之私校年資為 6年,
並通知甲,其原敘薪通知註銷,並重新核定甲起敘學期本俸為 350 元,
並令甲繳回溢領之薪資、相關獎金及補助共 50 萬元。甲不服擬提起
行政救濟。問:甲如提起一般給付訴訟,行政法院應否受理?又如甲
主張 B之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甲之主張是否有理
由?請說明之。(25 分)
二、警員甲與乙於民國 112 年9月30 日擔服巡邏勤務,於 1時47 分許
於A直轄市 B街口發現丙騎普通重型機車轉彎未打方向燈,即開啟
警鳴器示意並廣播該車號喝令其停車受檢,惟丙並未停車受檢,甲與
乙尾隨該車後方至 A直轄市 C路,見丙將車輛熄火進入位於 A直轄
市C路之住宅內,甲命丙出來接受酒測,丙拒絕,甲遂與乙合力將丙
自屋內拉出,擬進行酒測,惟丙拒絕,甲依法開立拒絕酒測舉發通知
單並依規定扣車。因該重型機車已上鎖,甲命丙回屋拿鑰匙,丙拒絕。
後乙經丙同意後進屋拿鑰匙。嗣後,丙對於交通部公路局 A區監理
所陳述不服,經該監理所函詢舉發機關,認為丙確實有拒絕酒測之違
規行為,爰裁處丙新臺幣 18 萬元之罰鍰。丙對於該罰鍰處分不服,
提起撤銷訴訟。問:行政法院應為如何之裁判?(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