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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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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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所有之建築物 Y,由乙行政機關決議登錄為歷史建築,且於 109 年6
月18 日以 A函公告之,甲不服遂針對 A函提起訴願,主張乙之決議並
未依法踐行相關程序,請求撤銷該決議。惟乙行政機關於前項訴願程序
尚未終結時,另於 109 年12 月10 日就同一事實,補正相關程序後,復
公告 B函,其內容略以「主旨:有關本市登錄 Y為歷史建築之公告,敬
請台端協助更正內容公告,請查照。說明:……」。甲亦不服 B函,欲提
起行政救濟。試問,A函與 B函之法律性質各為何?甲與法院究應依 A
函或 B函提起救濟?(25 分)
二、甲私自於與鄰居共用走廊間,增設外推式鐵門,致該門向外開啟時,不
僅占用共同走廊,並堵住毗鄰住戶外門出口,妨礙出入且影響逃生安全。
乙機關接獲檢舉後,依法對甲處以罰鍰並令其改善,屆期不改善者,將
連續處罰。試問,從裁罰性不利處分和管制性不利處分之概念與區別,
如何說明「令其改善,屆期不改善者,將連續處罰」之法律性質?(25 分)
三、甲因病開刀後未痊癒,反致器官受損,甲認為係因開刀時,使用含有某
成分之藥物所導致,遂向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申請藥害救濟給付
150 萬元。經衛生福利部所屬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審議結果,認為本件
非屬「正當使用合法藥物而受害」之情形,不符合藥害救濟之給付要件。
甲不服,對衛生福利部提起行政訴訟,認為衛生福利部應依甲藥害救濟
之申請,作成核准藥害救濟給付 150 萬元之行政處分。行政法院判決則
略以「藥害救濟制度性質上為一種社會補償,其所著重者,乃對於因正
當使用合法藥物受害者損害之填補,而非在追究醫療責任」。試問,甲可
提起何種類型之行政訴訟,以為救濟?並請詳述何謂行政法院所稱之
「社會補償」?(25 分)
【參考法條】
藥害救濟法第 4條第 1項「因正當使用合法藥物所生藥害,得依本法規定請求救
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