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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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促進不動產市場健全發展,政府鼓勵房東加入公益出租人行列,並給
予地價稅及綜合所得稅的相關優惠。請根據住宅法規定,說明公益出租
人之定義及相關稅賦優惠的內容。(25 分)
二、辦理土地徵收時,需用土地人未於公告期滿十五日內,將應發給之補償
費繳交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發給完竣者,該部分土地或土地
改良物之徵收從此失其效力。請問有那些情形不受此規定之限制?又,
所謂的「發給完竣」係指那些情形?(25 分)
三、請依相關法令規定,分別說明地籍圖重測與土地複丈之原因,並說明二
者的差異。(25 分)
四、為落實平均地權之土地政策,在規定地價程序中有所謂的區段地價。請
針對區段地價的估計方法予以說明,並說明區段地價與實價登錄制度之
市價的差異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