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與小康〉討論學習單
段一
Q1:孔子「嘆魯」,嘆的是什麼?
孔子見魯國蜡祭空具儀式,禮義衰微,因此發出感嘆
段二
Q2:孔子嚮往的是什麼時代?
「大道之行」與「三代之英」的時代
Q3:子曰:「大道之行也,與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試分析孔子隱含的情緒?
遺憾、惋惜
Q4:請於文中尋找相關訊息,完成下列表格:
類別 | 大同之治 | ||
時代 | 五帝:黃帝、顓頊、帝嚳、堯、舜 | ||
政治 | 君位 | 天下為公 | |
內政 | 選賢舉能 | ||
外交 | 講信修睦 | ||
社會 | 倫常 | 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 | |
制度 | 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 | ||
男有分,女有歸 | |||
福利 | 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 | ||
經濟 | 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 | ||
治安 | 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 | ||
總論 | 以公為出發點,以德治民,不須制定制度和禮法來約束人民 |
Q5:牛刀小試——請試著回答下列問題:
1、「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之「推己及人」的意旨,與下列何者最為遙遠:(A)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 (B)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 (C)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D)人人皆尊其親,皆愛其子。D
2、下列敘述何者與「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的境界相同?(A)其中往來種作,男女衣著,悉如外人;黃髮垂髫,並怡然自樂(陶淵明桃花源記)(B)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孟子公孫丑上)(C)庖有肥肉,廄有肥馬,民有飢色,野有餓莩(孟子梁惠王上)(D)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論語公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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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大同社會為何能「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外戶而不閉」?
社會福利制度建全,弱勢族群皆能得到安養;人們沒有私心,互助互愛。男女各盡職務,各有歸宿;均富、均勞。物盡其用,懂得共享;樂於付出,以服務為目的;因此民風淳厚。
段三
Q7:請於文中尋找相關訊息,完成下列表格:
類別 | 小康之治 | ||
時代 | 三代之英:禹、湯、文、武、成王、周公 | ||
政治 | 君位 | 天下為家 | |
內政 | 大人世及以為禮 | ||
外交 | 城郭溝池以為固 | ||
社會 | 倫常 | 各親其親,各子其子 | |
制度 | 禮義以為紀:以正君臣,以篤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婦,以設制度,以立田里,以賢勇知,以功為己 | ||
經濟 | 貨力為己 | ||
治安 | 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 | ||
總論 | 以私為出發點,以禮義作為治國的綱紀 |
Q8:為何「小康之治」須以「城郭溝池為固」?須以「禮義」治國?
1.小康之治的統治者以天下為家產,為防家產易主,因此必須以「禮義」來端正君臣名分,防止國內叛變;以「城郭溝池」防止外國侵犯。
2.人們「貨力為己」,為防自私自利帶來的爭奪不斷,因此必須以「禮義」修持人倫,並設立合理的制度規範。
Q9:為何「小康之治」以禮義治國,卻發生「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的情況?
統治者以禮來推尊有勇有謀的人,以禮來獎勵為己效力的人,無形中卻造成競爭風氣。有智之人為求上位,巧設機心奸謀;有勇之人,為國君出征打仗擴充版圖,戰爭因此而生。
Q10:文中「六君子」指的是誰?
禹、湯、文、武、成王、周公。
Q11:六君子推行「小康之治」的態度是?
未有不謹於禮者
Q12:六君子推行「小康之治」的具體作為是?
以著其義,其考其信,著有過,刑仁講讓,示民有常。
Q13:「小康之治」時,若執政者不能依禮義施政,將會有什麼下場?
在勢者去,眾以為殃。
綜合
Q14:言偃問孔子:「夫子何嘆?」孔子並未直接回答,反而闡述大同與小康之治的內涵,孔子可能有什麼用意?
孔子對「天下為公」的社會心嚮往之,「大同之治」是最理想的政治型態;但「大道既隱」後,「小康之治」便是最接近理想的政治型態,若能採取「以禮義為紀」的準則治國,亦可安上治民。
而如今魯國連大祭都僅存儀式,顯示禮義衰微,離「小康之治」又遠矣,導致社會國家動盪不安,孔子如何能不感嘆?但若僅回答感嘆原因,未免太過消極,不如藉機教導學生,若有天學生能為國家重用,將禮義治國的理想付諸實踐,「小康之治」或可重現。
Q15:儒家重「禮樂之教」,以禮治國應為孔子所望;但孔子又認為「小康之治」不比「大同之治」,你認為這兩者間是否有矛盾?為什麼?
不矛盾。
孔子對「大同之治」的渴望應比「小康之治」深切,但「大同之治」的理想太高,人們自私自我的習性難以捐棄,因此只能退而求其次,以「小康之治」為目標。
小康之治以禮義為治國綱紀,因此儒家重禮樂之教,「上好禮,則民易使也」,上者若能以禮義治國,並以禮樂教化人民,上行下效,風行草偃,亦可使國家秩序井然,安寧和諧。
Q16:「男有分,女有歸。」語譯為:「使男子都有職業,女子都有歸宿。」這樣的解釋在現代社會可能不再適用。你認為該如何修改?
若以「互文」修辭重新解釋,可詮解為:「使男子女子都有職業和歸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