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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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際勞工組織(ILO)第 87 號公約第 3條規定「工人及雇主團體應有權
制訂其組織規章,自由選舉其代表、規劃其行政與活動,並釐定其計畫。
政府機關不得對上述權利加以任何限制、或對其合法行使予以任何阻
撓。」又我國工會法第 43 條規定:「工會有違反法令或章程者,主管機
關得予以警告或令其限期改善。必要時,並得於限期改善前,令其停止
業務之一部或全部。工會違反法令或章程情節重大,或經限期改善屆期
仍未改善者,得撤免其理事、監事、理事長或監事會召集人。」試分析
我國規定是否符合國際勞工公約所訂之基本原則?(25 分)
二、工會之組織制度可區分為單一工會制與複數工會制(亦稱為一元工會制
與多元工會制)兩種類型,試說明此兩類組織制度之特性及其優缺點?
另我國工會係採何種組織制度?(25 分)
三、美 國團體協 商制 度中 有所 謂「 排他 性協 商代 表制 」(exclusive
representation system),試說明何謂「排他性協商代表制」?另此項制度
與我國協商資格之規定有何差異?(25 分)
四、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6條第 1項規定,「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得依本法
所定之調解、仲裁或裁決程序處理之。」試說明在何種要件下,權利事
項勞資爭議得進行本法所定之仲裁程序?其理由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