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30270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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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7 歲之甲將其壓歲錢新臺幣 10 萬元放入錢包,並持之向乙銀樓購買鑽
戒一只,計畫於一週後將該鑽戒贈送給女友丙。購買鑽戒後,甲前往書
局購買一本英漢辭典,價金新臺幣 800 元,供自己學習英語之用。試問
上述兩個買賣契約之效力為何?(25 分)
二、積欠乙新臺幣 2,000 萬元工程款之甲得知乙準備向其訴訟求償後,為避
免其名下之 A屋日後被法院強制執行,甲旋即與丙共謀,將 A屋以假買
賣之方式出賣給丙,並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甲之經濟能力好轉,
並清償其對乙之欠款。然丙已將 A屋出租給不知情之丁,租期 10 年,
該租約並經公證。試問甲得否向丁請求返還 A屋?(25 分)
三、甲與女友 A交往 3年,因 B的介入,A遂與甲分手而與 B訂婚。甲的
好友乙聽聞後非常生氣,覺得應該給這對男女一個小小的教訓,便勸說
本無想法的甲,使甲一氣之下拿取棒球棒找 A、B報復。甲至 A宅等候
一天,因 A、B出遊未遇見,遂作罷返家。次日,甲於下班時間至 A辦
公室埋伏,果見 A、B手牽手走出來,甲便對其二人一頓暴打,A手腳
挫傷,B被擊中後倒下撞及牆角,一眼受傷視力僅剩 0.2(原來視力為
1.0)。又甲見 B的手機掉在地上,覺得這麼貴的手機應該屬於自己才是,
便將其帶走。請問甲、乙的行為如何論處?(25 分)
四、甲為毒殺老闆 A,購買致死量的老鼠藥,置入老闆平常喝的咖啡粉中。
不知情的秘書乙,因每天早上固定泡咖啡給 A,仍泡好咖啡端給 A。因
咖啡燙手,乙不慎在遞咖啡時打翻,A因此未喝下毒咖啡。請問甲、乙
的行為是否成立犯罪?(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