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
1.等級類別中之A、B、C分別表示精熟、基礎及待加強等級,5A0B0C表示國文、英語、數學、社會、自然五科皆為精熟等級之類別,1A4B0C表示國文、
英語、數學、社會、自然五科中有一科為精熟其餘四科為基礎等級之類別。
2.學生寫作測驗成績歸類為六級分、五級分、四級分與三級分以下。
3.各等級類別暨寫作測驗級分人數百分比係以各科皆為有效人數計算﹙即扣除任一科缺考、重大違規、免參加英語﹙聽力﹚考試及使用點字試題本、
點字試題本電子檔、NVDA試題本電子檔應試的考生﹚。有效人數為:191,49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