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殊途同歸(Equifinality)
八、一般系統理論(General systems theory,
GST)
九、家庭三角關係
十、人類生態系統理論
十一、棲息地(habitat)、巢穴(niche)
十二、外塑系統
十三、社會工作倫理守則
十四、家庭平衡
十五、家庭規則
十六、自我分化(differentiation of self)
十七、年代歷史系統
十八、診斷性評估
十九、家庭次系統
二十、回饋迴圈
二十一、家系圖
二十二、危機調適
二十三、界限(boundaries)
二十四、正向回饋
二十五、階層組織
貳、問答題
一、心理暨社會學派處遇實施程序分為初期接觸
與會談、心理暨社會診斷與評估、問題處遇策略
與技術、結案等程序,請加以說明之。
二、主要社會個案工作過程有問題呈現(study)、
預估(assessment)、介入(intervention)、結案等,
請加以說明之。
參、名詞摘要解說
一、功能學派與綜融學派
功能學派將助人關係的發展階段分起始階
段(beginning)、中程階段(middle)與結案階段
(end)。朝向改變的過程的每個階段都有它特定
的角色與任務。
「綜融學派(generalist social work practice)」保
留功能學派的基本原理與價值,譬如在助人過程
中強調「案主自決權」、「個體差異」、「從案主的
目前情況開始」、「逐步預估案主」、「助人關係建
立的重要性」、「時機在介入過程中的重要性」等
的重要性。
二、診斷性評估
案主前來申請協助或被照會前來接受協助
時,往往有他自己所認為的困難或理由所在。對
於這些困難或理由,案主本身和照會機構的看法,
往往跟有關的人員有出入。因此,工作者需對各
方面不同的看法加以注意和瞭解,並加上工作者
的專業判斷,才能對於問題的性質加以確認。從
診斷內容之系統及組合化的觀點來看,心理暨社
會診斷工作宜依次或分別進行,此診斷的程序是
希望能正確的評定所收集到的資料,以確定問題
的形成因素及其相互間的關係,並將資料類化。
診斷性評估是透過會談中,工作者積極傾聽和隨
時回顧做案主個人-環境整體形貌之瞭解與檢
查,並且在對案主有更多了解,或環境與案主態
度和感受有所改變時,也要對先前的研判做修正,
如此一來,治療性的介入才會有效(Hollis &
Woods,1981;Woods & Holiis,1990)。
三、家系圖
家系圖包括案主的家系圖、一張紙、與分數
表(grading form)三個部分(McGoldrick, M.,
Gerson, R. 1985)。那麼怎樣建構家系圖呢?它的
建構步驟為:
1.列出案主祖父母(通常往上追溯三代)的婚姻
狀況,並指出結婚、分居、離婚的日期。記錄
他們與其配偶的性別(男性以方形表示,女性
以圓圈表示)、地位、年齡、出生年月日、目前
或過去居住地、健康狀況、教育水準、職業、
死亡日期與原因(如果已經過世)等與案主案
情有關的重要資訊。再而,列出案主父母與父
母之兄弟姊妹與其配偶的地位、年齡、出生年
月日、目前或過去居住地、健康狀況、教育水
準、職業、死亡日期與原因(如果已經過世)
等與案主案情有關的重要資訊。
2.以案主為中心將符號標示「■」或「●」。 記錄案
主性別(男性以方形表示,女性以圓圈表示)、
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健康狀況、教育水準與
職業,記錄案主的基本狀況。
3.記錄案主兄弟姐妹的性別、地位、年齡、出生
年月日、目前或過去居住地、健康狀況、教育
水準、職業、死亡日期與原因(如果已經過世),
並將最年長的放在最左邊。並將案主依出生順
序放在適當的位置。
4.將案主小孩列進去,及他們的性別、年齡或出
生日期、健康狀況、居住地點、亡日期與原因
(如果已經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