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好文人人發」學習心得徵文比賽
101.02.14修訂
活動目的:
為活絡公務人力對培育參與度,並鼓勵其學習精神。
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活動期間:
徵文期限:101年3月1日起至101年3月31日晚上23時59分止。透過網站或電子郵件方式投稿者,以網頁時間為準。透過郵寄投稿者,以郵戳為憑。
評選結果:101年4月30日公布得獎名單於本中心機關網站。
參賽資格:曾於100年9月1日至101年3月31日參加本中心辦理之各項培訓課程之學員。
徵文內容:
培訓期間之學習心得、學習過程之趣味軼聞或對本中心學習環境之深刻印象等。
活動辦法:
字數200至2500字以內,請以中文書寫,依主題自訂題目。
投稿方式:投稿方式計3種,(1)透過本中心網站「學習心得徵文專區」上傳者;(2)以電子郵件方式;(3)以郵寄方式。以郵寄方式者,請寄至「臺南市政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總務組收」(地址:71005臺南市永康區南台街1號S棟5樓503室),信件上請註明學習心得徵文活動,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若以電子郵件方式,請電傳至[email protected]。電子郵件及郵寄格式請參考附件2。
參賽學員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本中心擁有合理使用權。獲獎心得並將刊登於本府人事處人事電子報及本中心機關網站首頁最新消息。
得獎作品若有抄襲之嫌,或因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智慧財產權,由參賽學員負一切法律責任,若經證實確為抄襲,或因涉訟而敗訴者,本中心有權追回獎金並取消得獎資格。
八、 評選方式:
由專家學者、本府相關專長之人員擔任評審委員。
評選標準-主題及內容:50%;對其他學員受益性:50%。
參賽作品如未達評審要求之水準,該獎項得縮減名額或從缺。
九、 獎勵辦法:
第1名:1名,禮券3000元(或等值獎品)及獎狀1紙。
第2名:1名,禮券2000元(或等值獎品)及獎狀1紙。
第3名:1名,禮券1000元(或等值獎品)及獎狀1紙。
佳作 :5名,禮券300元(或等值獎品)及獎狀1紙。
以上獲選前三名者,若為本府暨所屬機關員工,由本中心函文得獎者服務機關給予得獎者嘉獎1次;餘則由本中心函文得獎者服務機關,建請給予得獎者嘉獎1次,並列入年終考績參據,藉以嘉許其認真參與培訓課程及熱情參與本次徵文活動之精神。
十、 本活動辦法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本中心有權隨時修訂並公佈於本中心網站最新消息。
附件2
臺南市政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 好文人人發學習心得徵文活動表 | |||||
姓 名 | 性 別 | □男 □女 | |||
服務機關 | |||||
參訓班別 | 年 月 日 | 參訓班級名稱 | |||
通訊地址 | |||||
聯絡電話 | (日) | (夜) | (行動電話) | ||
電子信箱 | |||||
學習心得內容(限200~2500字內) | |||||
備註:作品著作財產權同意主辦單位使用權利說明:本人參賽作品如獲獎,本人同意將該標語之著作財產權同意臺南市政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擁有無償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等作品使用權利,謹此聲明。 作品著作財產權同意主辦單位擁有使用權利簽章: (簽名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