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測試場分配表1月5日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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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依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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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新聞稿 113.01.05
113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報導
113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15日公布試場分配表
《試場分配表及考試地點於 15日(五)公布》
113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將於 113120 (六) 22 (一)舉行報名人數總計
120,195 (包括集體報名 109,349 個別報名 10,846 人)編配於 34 個考區91 個分區
3,480 個試場。各科選考人數為國文 119,729 人、英文 119,783 人、數學 A 90,830 人、數學 B
99,041 、社會 95,934 、自然 78,282 人。試場分配表及考試地點於 15日(五)公布
刊登於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學科能力測驗專區」之考試訊息,供考
生查覽。
請考生務必於 15(五)起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學科能
力測驗「試務專區」上網查詢個人應考資訊,包括應試號碼、確切考試地點等資。相關資
訊請務必以本會公布為準。如考生於查詢過程有任何問題,可於上午 9點至下午 5點(例假
日除外)致電本會大考中心(電話 02-23661416,系統操作請轉分機 310;試務作業請轉分機
608)。
《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
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自 15日(五)起可提出申請
1. 由本會受理申請期間15日(五)上午 9時至 17 日(三)下午 5時止。請由本會大
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學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突發傷病考生應考
服務網」點選進入登記。
2. 由考區受理申請期118 日(四)至 22 日(考生
https://www.ceec.edu.tw學科能力測驗「下載專區」下載「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
表」,填妥後逕向考生所屬考區申請。考區聯絡電話請詳見 15日(五)公告之試場分
配表。
《因應冬季氣候變化規劃開放試場冷氣措施》
歷年學測在冬季一月下旬舉行,不開冷氣。惟去年學測考試期間部分考(分)區曾出現
高溫考量極端氣候情形造成各地區可能溫度變化不同已規劃將依據交通部中央氣象署「鄉
鎮市區」天氣預報資訊若各考(分)區所在鄉鎮市區於考試當日上午/下午預報溫度達 28
()以上,將於上午/下午開放試場冷氣服務,試場冷氣溫度以設定攝氏 26~28 度為原則。
若考生評估於溫度達 28 ()以上而試場開放冷氣服務的情形下,因身心因素不便於冷
氣環境應試,可向本會申請於「無冷氣試場」應試。申請期間自 115 (一)上午 9時至
17 (三)下午 5時止請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學科能力測驗「試
務專區」之「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網」申請,逾期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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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開放試場冷氣詳細說明與申請方式本會將於 115 (一)於本會大考中心網站
https://www.ceec.edu.tw「學科能力測驗專區」公告相關訊息。
《考前於 119 日(五)下午開放查看試場》
學測試場查看開放時間 119 日(五)下午 2時至 4考生得於規定時間內前往
考場學校查看試場,其餘時間皆不開放。各考試地點「試場平面圖」亦可至本會大考中心網
站(https://www.ceec.edu.tw)學科能力測驗專區之考試訊息查覽。
《考試當日務必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並請提早出門》
歷年應試違規最大宗為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請考生務必記得考試當日攜帶應試有
效證件正本。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包括:國民身分證、有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汽機車駕駛
執照、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護照或居留證。健保卡需要有照片才是有效證件;學生證無
論有沒有照片,都是無效證件
考試當日,建議考生盡量提早出門,以避開進入考場學校時的人群聚集。另呼籲接送考
生之親友,請勿於考(分)區門口逗留、造成人潮擁擠,影響考生應試。
考生如於身分查驗時間,未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供監試人員查驗,經監試人員查核並確
認係考生本人無誤者,仍會准予應試。但若未依簡章規定在當節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將應
試有效證件正本送達試場或考(分)區試務辦公室,將送請本會考試委員會依違規處理辦法
審議並扣減該節成績。
《考前做好個人健康維護;有呼吸道症狀考生,建議外出及應試時佩戴口罩》
近日天氣轉涼或有降雨,建議考生多留意天氣狀況及適時添加衣物,考前做好個人健康
維護也多留意防範 COVID-19流感腸病毒登革熱等其他傳染疾病避免至人群聚集處
考試當日,一般考生應試可自主佩戴口罩考生屬 COVID-19 篩檢陽性或確診,依據
衛生福利部「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外出與應試時請
全程佩戴口罩,並請至原編配之考(分)區試場應試。若考生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應試時
建議佩戴口罩;若有持續咳嗽、因呼吸道症狀而擤鼻涕等造成聲響,影響其他考生作答時,
試務人員將安排調整至備用試場應試。
另請考生詳閱 113 學年度考試簡章第 39 頁至 49 頁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以避免因
https://www.ceec.edu.tw)最新訊息與學科能力測驗專區「考試訊息」查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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