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第一次工業工程師證照考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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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春生
侵權投訴
加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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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業工程學會
113年度第一次工業工程師
相關證照考試報名簡章
● 報名繳費前,請詳閱考試簡章,一經繳費,恕不退費。
中國工業工程學會
地址:22063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 1號20 樓之 14
電話:(02)2959-8503
E-mail: [email protected]g.tw
網址:http://www.ciie.org.tw/
目 錄
一、重要時程表……………………………………..1
二、考試地點………………………………………..1
三、報名辦法………………………………………..2
四、報名費與繳費方式……………………………..3
五、考試科目與評定………………………………..4
六、證照種類………………………………….…….5
七、證照說明………………………………...……...5
八、應試注意事項…………………………...……...5
九、考試時間………………………………...……...6
十、試題疑義申請…………………………...……...6
十一、成績複查申請………………………...……...6
十二、會員資格認定………………………...……...6
十三、其它事項………………………...……...........6
附錄一、團體報名之報考名單格式...……...............7
附錄二、應試注意事項……………...……...............8
附錄三、試題疑義申請表…………...……...............10
附錄四、成績複查申請表…………...……...............11
1
一、重要時程表:
項 目
日 期
備 註
簡章公告於學會網站
112.09.18 (一)
團體報名單位登記與繳款
登記
112.10.03 (二) 上午 9點
~ 112.10.24 (二) 下午 5點
繳款
112.10.03 (二) 上午 9點
~ 112.10.25 (三) 下午 3點
團報考生務必於 11/02~11/23 再
上報名系統登錄資料,才算報名
成功。
團報考生於報名系統登錄資料
112.11.02 (四) 上午 9點
~ 112.11.23 (四)晚上 12 點
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後請儘速
繳款,請注意繳款期限(11/24),
逾期恕不受理。
網路報名
准考證與收據列印
112.12.20 (三)
准考證與收據請自行至報名系
統網站下載列印,本學會將不再
寄發。
考場教室分配公告
112.12.27 (三)
於本學會網站公告,各考生在各
試場的教室分配表。
考試
113.01.06 (六)
各考區同時辦理,請依照試場規
則攜帶有效證件、准考證入場。
試題與解答公告
113.01.10 (三)
請至本學會網站查詢
試題疑義申請
113.01.10 (三) 上午 9點
~ 113.01.12 (五) 下午 5點
填妥試題疑義申請表後以
E-mail 或郵寄至本學會,逾期及
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寄發證書及放榜
113.02.23 (五)
同日起亦可至報名系統,查詢個
人成績,為響應環保不再提供紙
本成績單。
申請複查
113.02.23 (五)
~ 113.03.11 (一)
填妥後以紙本郵寄申請,逾期及
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複查成
績以 1次為限。
註:(1)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本學會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2)電話洽詢時間為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夜間及例假日,請多利用電子信
二、考試地點:
(一) 各考場教室分配將於 112.12.27 於本學會網站公告,固定開設考場為北區考
場、中區考場、南區考場,位置分別如下:
北區考場—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 43 號)
中區考場—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台中縣太平市中山路一段 215 巷35 號)
南區考場—國立成功大學(台南市大學路一號)
(二) 其它地區開設考場:需向本學會申請,申請方式與限制另行公告。
2
三、報名辦法:
(一) 報名方式:
1. 本簡章及相關資訊同時建置於本學會網站,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
不另行販售。
2. 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系統網址:http://ciie.pomost.com.tw)方式辦理,
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報名。不用列印報名
表寄至本學會,僅需完成線上報名與繳費即可。
3. 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
影響應試人權益。
4. 考生請先詳閱簡章內容,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變更總考科數。
(二) 報名身分限制:
本證照考試限符合以下身份之一者報考:
1. 於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修習欲報考科目課程或相關課程並取得學分且有
證明文件者。
2. 曾從事相關之服務經驗,且能提供服務證明者。
3. 曾在國內外學校或公司機構修習該課程,且持有結業證書者。
線上報名登入時,個人報名者,需上傳相關證件,其餘身份者免。相關證件包
含學生證、相關科系畢業證書、服務證明(或公司識別證影本)、相關課程結
業證書等。
(三) 團體報名與個人報名:
1. 團體報名:
(1). 日期:團體報名單位登記,自 112/10/03 至112/10/24 下午 5點截止,繳
款為 112/10/25 下午 3點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2). 限制:團體報名限 30 人(含)以上,考生身份可不同科系、不同學校。
(3). 報名方式:
⚫ 請代表人整理好報考名單 Excel 檔,包含考生姓名、身份證字號、
每位報考科數等三項資料,格式請見附錄一。
⚫ 於112/10/25 下午 3點前,將款項收齊並匯入學會彰化銀行板橋分
行,帳戶「5574-01-00751400」,戶名「社團法人中國工業工程學會」。
團報單位彙整
報名資料
完成繳款
(匯款至彰銀)
報名資料&繳款收
據E-mail 至學會
學會核發
團報代碼
考生至線上報名
系統登錄資料
報名完成
3
⚫ 將匯款收據掃描,連同報考名單 Excel 檔,一起 E-mail 至本學會,
並來電確認。
⚫ 本學會確認無誤,將核發一組代碼,請團報考生於 112/11/02 至
112/11/23 晚上 12 點前,上報名系統(http://ciie.pomost.com.tw)以該
組代碼作辨識,完成個人資料、考科、考試地點等登錄作業,才算
完成報名。此期間內無登錄者,視為放棄考試,恕不退費。
(4). 資料寄送:准考證及收據自行列印,證書統一寄發給團報單位之聯絡窗
口。
2. 個人報名:自112/11/02 至112/11/23 晚上 12 點截止。
個人報名者請於此期間內上報名系統(http://ciie.pomost.com.tw)報名,並完
成繳費,才算成功。
(四) 報名注意事項:
1. 報名繳費前,請詳閱考試簡章,除了因重大天災或意外事故導致無法應試
者,可申請全額退費,其餘狀況,一經繳費,恕不退費。
2. 個人報名者,應試地點為北區考場、中區考場、南區考場擇一,不得選擇
團報考場。
3. 團報考生之應試地點,除了北區考場、中區考場、南區考場可以選擇外,
若所屬單位有申請核可開設考場,亦可選擇該團報考場,唯不得選擇其它
團報考場。
4. 考生於報名後,若經發現報名資料有不實者,本學會有權取消其報考資格,
且不予退費。
5. 112/11/23 晚上 12 點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報考科目與考場。如欲修
改個人資料、考科、考場,請於此時間以前登入報名系統之「資料維護區」
自行修正,逾時關閉權限,僅可瀏覽個人資料,不予修改。
6. 考生上網列印准考證時,須詳加核對證上各項資料,若有疑問,請於
112/11/23 前向本學會提出更正。
7. 網路報名成功後,請規定時間內完成繳款,否則報名無效。
四、報名費與繳費方式:(會員資格認定詳見簡章第十二項。)
(一) 報名費:
報考科目數
個人報名
會員
非會員
一科
$ 900
$ 1,300
二科
$ 1,620
$ 2,340
三科
$ 2,160
$ 3,120
四~七科
$ 2,520
$ 3,640
至線上報名系統
登錄資料
完成繳費
報名成功
4
(二) 繳款方式:
報名完成後繳款帳號將顯示於報名網頁,請於期限內完成繳款,手續費由應
試人自行負擔。繳費完成後收據及准考證請考生自行列印。請注意該帳號為
針對各考生設置之專用繳費帳號,每一位完成網路報名者之帳號均不相同,
繳費時請勿與他人共用。繳費方式如下:
1. ATM 轉帳:繳款期限至 11 月24 日17:00 止,逾期恕不受理。
◼ 如因故未能於報名期限內轉帳成功,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三) 確認是否完成繳款:
1. 採ATM 轉帳者,轉帳後請立即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是否已扣款完
成,交易明細表請妥善保存,不需郵寄至本學會。另因 ATM 轉帳需 2
個工作天方才入帳,請於繳費第 3個工作天後再至本學會報名系統
(http://ciie.pomost.com.tw)查詢繳費記錄是否有顯示「繳費時間」,若有則
表示繳費成功。
五、考試科目與評定:
(一) 考試科目:生産與作業管理、品質管理、作業研究、工作研究、設施規劃、
人工智慧、服務管理。可單報一科或多項報考。
(二) 成績評定:每一科目以 100 分為滿分,成績 60 分(含)以上者為及格。
六、證照種類:
[工程師證照]
(一) 精實工程師證照
必考科目:工作研究(每年一月考)、設施規劃(每年一月考)、精實管理(每年六月考)
(二) 工業工程師證照
須通過下列兩科必考科目及其中一科選考科目:
必考科目:生産與作業管理、品質管理
選考科目:作業研究、工作研究(每年一月考)、設施規劃(每年一月考)、人
工智慧(每年一月考)、人因工程(每年六月考)、工程經濟(每年六月考)
(三) 服務管理師證照
須通過下列一科必考科目及其中兩科選考科目:
必考科目:服務管理(每年一月考)
選考科目:作業研究、工作研究(每年一月考)、設施規劃(每年一月考)、人
因工程(每年六月考)、工程經濟(每年六月考)
(四) 智慧製造工程師證照
須通過下列三科必考科目:
必考科目:設施規劃(每年一月考)、人工智慧(每年一月考)、智慧製造(每年
六月考)
[技術師證照]
5
(一) 精實管理技術師證照
須通過下列一科必考科目:
必考科目:精實管理(每年六月考)
(二) 生産與作業管理技術師證照
須通過下列一科必考科目:
必考科目:生産與作業管理
(三) 品質管理技術師證照
須通過下列一科必考科目:
必考科目:品質管理
(四) 服務管理技術師證照
須通過下列一科必考科目:
必考科目:服務管理(每年一月考)
(五) 人工智慧技術師證照
須通過下列一科必考科目:
必考科目:人工智慧(每年一月考)
(六) 智慧製造技術師證照
須通過下列一科必考科目:
必考科目:智慧製造(每年六月考)
七、證照說明:
(一) 各證照採認狀況如下:
1. 「工業工程師證照」經教育部「技專院校入學測驗中心」認可,分別登
錄於「科技大學評鑑」基本資料庫(編號 5154)與「民間職業能力鑑定
證書」(97 年度編號 2),作為評鑑指標。
2. 生產與作業管理技術師證照:已登錄於「科技大學評鑑」基本資料庫(編
號6582)。「民間職業能力鑑定證書」(100 年度編號 1)。
3. 品質管理技術師證照:已登錄於「科技大學評鑑」基本資料庫(編號6581)。
(二) 未達工業工程師資格者,其單項考科及格,則核發「單科合格證」以資證
明。請妥善保管,俟符合資格時換發工業工程師證照。
(三) 99 年度起新增之「生產與作業管理技術師證照」與「品質管理技術師證照」,
核發採既往不朔,自 99 年度起通過者始可取得,以前年度考取者恕不核發。
(四) 目前本學會核發之三種證照皆無期限限制,可先通過二科必考,再於之後
單獨報考一科選考科目,俟符合工業工程師證照資格者,皆可領取。
八、應試注意事項:(請見附錄二)
九、考試時間:
6
節次
考試時間
考 試 科 目
1
上
午
08:20 ~ 09:20
生產與作業管理
2
09:40 ~ 10:40
品質管理
3
11:00 ~ 12:00
工作研究
4
下
午
13:00 ~ 14:00
設施規劃
5
14:20 ~ 15:20
作業研究
6
15:40 ~ 16:40
人工智慧
7
17:00 ~ 18:00
服務管理
十、試題疑義申請:
(一) 請於 113年01 月12 日下午 5點前,以 E-mail 或紙本郵寄(郵戳為憑)向
本學會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二) 試題疑義申請表請見附錄三,或自本學會網站(http://www.ciie.org.tw)下載。
(三) 試題疑義結果將於 113年01 月19 日起各別回覆說明。
十一、成績複查申請:
(一) 請於 113年03 月11 日前(郵戳為憑)寄出,逾期恕不受理。
(二) 成績複查申請單請附錄四,或自本學會網站(http://www.ciie.org.tw)下載。
(三) 請填妥後,附上 28 元郵票一枚,寄至『22063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 1
號20 樓之 14,中國工業工程學會』收,請註明「成績複查」字樣。
(四) 各科目以複查答案卡有無漏閱、誤改,以及總計分數是否正確為限。考生
不得要求調閱、影印答案卡或要求告知命題委員之姓名及其他有關資料。
(五) 申請複查以 1次為限。
(六) 複查結果將以掛號方式回覆寄出。
十二、會員資格認定:以下各類會員均符合本簡章之會員資格
(一) 永久會員
(二) 一般會員
(三) 學生會員
(四) 學校分會之學生:以目前在學學生為主,已畢業者及學校教職員不適用。
(五) 團體會員之成員
十三、其它事項:
(一) 報名相關事項請參閱中國工業工程學會網站:http://www.ciie.org.tw/
(二) 考生於報名前,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考生同意本簡章
之各項內容;本簡章各項內容如有變更,以本學會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三) 洽詢專線:(02)2959-8503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g.tw
7
【附錄一】
團體報名之報考名單格式
(請以 Excel 建檔)
**官網證照相關表單有提供範例檔
團報單位資料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
聯絡人姓名
聯絡人電話
(桌機)
(手機)
聯絡人 E-mail
考生人數(人)
報名費總額(元)
備註
若有其它事項需特別註明請於此填寫,例如收據抬頭有
特別寫法。
報名考生資料
姓名
身份證字號
報考科數
科目
王大明
X121200000
3
生管 品管
人因
李美美
Q115500000
1
生產
P.S 科目欄位部分為了讓團報聯絡人可以了解各個考生所考科
目,考生還是需於 112/11/02 至112/11/23 晚上 12 點前,上網填
寫報名資料
8
【附錄二】
應試注意事項
1. 當天請務必攜帶之應試用品為:
⚫ 准考證
⚫ 有效證件(以身份證為主,或可持其他替代證件,限駕照、護照或貼有照片
之健保 IC 卡,如為外籍人士,則持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正本或台灣居留證正本)
⚫ 2B 鉛筆與橡皮擦
⚫ 計算機。計算機規定參照國家考試,不可使用具有程式記憶功能之款式,請
參考考選部 108/09/09公告款式:
https://wwwc.moex.gov.tw/main/content/SubMenu.aspx?menu_id=162,如有更
新,依考選部更新版本為主。
2. 應試當天出示的有效證件與報名資料不符時,將不得參加考試。未攜帶有效證件
者,將喪失及格資格。
3. 進入考場,嚴禁使用電子通訊器材(如行動電話、微型耳機、呼叫器、電子字典、
個人數位助理機等),違者該科以零分計;並請將電子通訊器材、鐘錶之鬧鈴及整
點報時功能等關閉,測驗中鈴響者該科以零分計。
4. 請勿攜帶貴重物品,遺失恕不負責。
5. 非應試用品不得攜帶入座,測驗期間需遵守監試人員之指示及規定位置放置,否
則以違規論,並取消應試資格,不得進入試場。
6. 請於考試時間前 10 分鐘到達應試教室,進入試場前,請先查看試場門口之座位
表,按號碼就坐。
7. 監試人員開門始可進入試場並開始作答,入坐後將准考證與有效證件放在桌子左
上角,以便監試人員核對。
8. 測試時間開始後,遲到逾 20 分鐘者,不准入場,己進入試場者,30 分鐘內不得
出場,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9. 答案卡、考桌及准考證三者之號碼須完全相同,如有不同,應立即舉手,請在場
監試人員處理,否則該科不予計分。
10. 答案卡未依下列各項規定作答,致讀卡機器無法正確判讀時,由考生自行負責,
不得提出異議。答案卡依下列方式處理之:
⚫ 請考生自備 2B 鉛筆、擦拭易淨之橡皮擦,切勿使用立可白或其他修正液。
⚫ 請按試題之題號,依序在答案卡上同題號之劃記答案處作答,並完全塗滿,
不可塗出方格外、塗滿一半、打×或打勾,畫記請粗黑、清晰,以免影響計
分。
⚫ 如答案要更改時,請用橡皮擦擦拭乾淨,再行作答,切不可留有黑色殘跡,
或將答案卡污損。
⚫ 每一試題有四個選項並為單選題,請選一個最適當答案,答錯不倒扣分數;
未作答或複選者,不予計分。
⚫ 答案卡須保持清潔完整,請勿折疊。
11. 各科答案均須寫在答案卡上,寫在試題卷上者,不予計分。
12. 未如期到場應考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13. 各科考試時間皆為一小時。未經許可,不可任意離開座位,違者成績將送試務小
組審核,不得提出異議。如需撿拾掉落物品,請舉手請監試人員協助。
14. 考試進行中,尚未達可交卷時間,如因不可抗力離場,須經監試人員許可,所致
9
測驗時間短少將不予補足。
15. 考試時在答案卡、準考證或其他物品上抄寫題目或作任何記號,傳遞、夾帶或左
顧右盼、意圖窺視、相互交談、抄襲他人答案、自誦答案、加以污損、自行撕毀
座位號碼、飲食或嚼食口香糖等行為,皆屬違規,成績將送試務小組審核,不得
提出異議。
16. 監試人員宣布「考試結束,請停筆。」時,應立即停筆,不聽勸阻仍持續作答者
將視為違規,並視情節輕重酌扣該科目成績 5分至 20 分。考生得在原位靜候監試
人員收卷,宣布離場後始可離開。宣布離場前,不得再有提筆之動作,否則以違
規論,酌扣分數。
17. 試題卷不得攜出試場,違者將酌扣分數。
18. 應試者入、出考場及考試中如有違反上述應試注意事項或不服監試人員指示者,監
試人員得登記其姓名、準考證號碼,交由試務小組審核處理,必要時請其離場,不
得要求退費及辦理延期考試。
19. 請考生於應試前詳讀各有關規定,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20. 考試期間若遇颱風或地震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而須延期考試時,除在本會網站
(www.ciie.org.tw)公布外,將於應試當天前寄發 E-mail 通知。如未能參加改期之考
試,可向本學會申請退費,退費辦法另行公告。
21. 其餘未盡事宜,本學會保有最後解釋之權力。如有相關最新消息,將公告於本學
會網站,並同步以大宗 E-mail 周知所有考生。
10
【附錄三】
中國工業工程學會
工業工程師證照考試試題疑義申請表
應試人姓名: 准考證號碼:
E-mail: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本申請表填寫時請詳閱「試題疑義申請填註說明」
科目
疑義題號
第 題
疑義要點及理由:(請以橫式正楷書寫或電腦打字,一頁以一題為限,如不敷使用,請
以A4 紙張影印本頁或另紙併附(A4 大小)使用。)
佐證資料來源:(佐證資料,請以 A4 紙張影印)
書名: 出版年次:
作者: 頁 次:
試題疑義申請填註說明
有關試題疑義之申請,請依下列方式辦理,否則不予受理。
一、申請人對試題或公佈之答案如有疑義,應於簡章重要時程之規定時間內,填具本申
請表以 E-mail 或紙本郵寄方式(郵戳為憑)向本學會試務小組提出,同一道試題
以提出一次為限。
二、試題疑義申請應注意事項:
(一) 聯絡地址、電話請留三個月內可聯絡者。
(二) 科目、題號請務必填寫。
(三) 疑義要點請以橫式正楷書寫或電腦打字,一頁以一題為限,如超過一頁,請影
印申請表或另紙併附(A4 大小)。
(四) 試題疑義除敘明理由外並檢附佐證資料(請勿僅以補習班印製之講義、書籍、
答案或考古題作為佐證資料)。
三、申請人提出試題、答案疑義如逾受理期限或未敘明理由、檢附佐證資料者,將不予
受理。
四、申請人提出疑義,不得要求告知題庫命題人員之姓名及有關資料。
五、中國工業工程學會
E-mail: [email protected]g.tw
電話:(02)2959-8503
11
【附錄四】
中國工業工程學會
工業工程師考試成績複查申請表
申請
考生
姓 名
聯絡電話
准考證號碼
身份證字號
通訊
地址
□□□-□□
申請
日期
年 月 日
複
查
科
目
︵
請
勾
選
︺
□
生
產
與
作
業
管
理
□
品
質
管
理
□
人
因
工
程
/
工
作
研
究
□
智
慧
製
造
/
設
施
規
劃
□
作
業
研
究
□
工
程
經
濟
/
人
工
智
慧
□
服
務
管
理
/
精
實
管
理
原始
得分
複查
得分
注意
事項
1. 考生於考試成績公佈後若有疑問,請參考考試日程表,於期限內向主辦單位申請複查。
2. 每次考試複查以一次為限。
3. 請附上回郵郵資 28 元郵票於信封內,屆時回覆將以掛號方式寄出。
4. 恕不接受 E-mail 申請方式,請用紙本郵寄申請方式。
5. 申請書請郵寄寄回以下地址:
22063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 1號20 樓之 14
中國工業工程學會收(請註明成績複查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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