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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應試注意事項
1. 當天請務必攜帶之應試用品為:
⚫ 准考證
⚫ 有效證件(以身份證為主,或可持其他替代證件,限駕照、護照或貼有照片
之健保 IC 卡,如為外籍人士,則持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正本或台灣居留證正本)
⚫ 2B 鉛筆與橡皮擦
⚫ 計算機。計算機規定參照國家考試,不可使用具有程式記憶功能之款式,請
參考考選部 108/09/09公告款式:
https://wwwc.moex.gov.tw/main/content/SubMenu.aspx?menu_id=162,如有更
新,依考選部更新版本為主。
2. 應試當天出示的有效證件與報名資料不符時,將不得參加考試。未攜帶有效證件
者,將喪失及格資格。
3. 進入考場,嚴禁使用電子通訊器材(如行動電話、微型耳機、呼叫器、電子字典、
個人數位助理機等),違者該科以零分計;並請將電子通訊器材、鐘錶之鬧鈴及整
點報時功能等關閉,測驗中鈴響者該科以零分計。
4. 請勿攜帶貴重物品,遺失恕不負責。
5. 非應試用品不得攜帶入座,測驗期間需遵守監試人員之指示及規定位置放置,否
則以違規論,並取消應試資格,不得進入試場。
6. 請於考試時間前 10 分鐘到達應試教室,進入試場前,請先查看試場門口之座位
表,按號碼就坐。
7. 監試人員開門始可進入試場並開始作答,入坐後將准考證與有效證件放在桌子左
上角,以便監試人員核對。
8. 測試時間開始後,遲到逾 20 分鐘者,不准入場,己進入試場者,30 分鐘內不得
出場,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9. 答案卡、考桌及准考證三者之號碼須完全相同,如有不同,應立即舉手,請在場
監試人員處理,否則該科不予計分。
10. 答案卡未依下列各項規定作答,致讀卡機器無法正確判讀時,由考生自行負責,
不得提出異議。答案卡依下列方式處理之:
⚫ 請考生自備 2B 鉛筆、擦拭易淨之橡皮擦,切勿使用立可白或其他修正液。
⚫ 請按試題之題號,依序在答案卡上同題號之劃記答案處作答,並完全塗滿,
不可塗出方格外、塗滿一半、打×或打勾,畫記請粗黑、清晰,以免影響計
分。
⚫ 如答案要更改時,請用橡皮擦擦拭乾淨,再行作答,切不可留有黑色殘跡,
或將答案卡污損。
⚫ 每一試題有四個選項並為單選題,請選一個最適當答案,答錯不倒扣分數;
未作答或複選者,不予計分。
⚫ 答案卡須保持清潔完整,請勿折疊。
11. 各科答案均須寫在答案卡上,寫在試題卷上者,不予計分。
12. 未如期到場應考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13. 各科考試時間皆為一小時。未經許可,不可任意離開座位,違者成績將送試務小
組審核,不得提出異議。如需撿拾掉落物品,請舉手請監試人員協助。
14. 考試進行中,尚未達可交卷時間,如因不可抗力離場,須經監試人員許可,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