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rom: 2001,《教育社會通訊》34:9-14
因此,節慶的雙重性格,即踰越日常規則與感性表現,即是與集體行動緊密相連。在此,
所謂的集體行動是指一種「由具有共同目的與彼此團結人民所發動的集體挑戰,持續地與精英、
對手與權威從事互動」
4
[4]。集體行動要求參與者打破平常的角色認定,從而開始挑戰既定的權
力關係,因此,它就是一種日常規則的踰越。在這一點上,Ozouf 引用了史學家 Michelet 的著名
說法:「革命就是一種節慶」。法國大革命打破了過去森嚴的等級劃分,所有人都獲得了政治參
與的機會。其次,要說服群眾為共同的目的獻身,則是需要訴諸於彼此之間的團結感,而這種集
體情感的助成則是透過感性文化表現、象徵符號、共同儀式。因此,革命不只是在政治上要推翻
舊政權,更是要在文化上建立新的制度。
在《節慶與革命》中,Ozouf 一開始就駁斥了傳統以階級鬥爭為主的法國大革命詮釋。Aulard,
Taine, Duruy, Jaurès, Cabet 等研究者傾向於,將革命節慶視革命者的政治手段。某個節慶的舉行常
被視為敵對的派系之間的鬥爭,群眾只是動員進來政治領域中,成為政爭的工具。她指出,僅管
革命者內部鬥爭嚴重,但是節慶仍是指出了他們之間的共同想法,甚至是一種「集體需要」
(MO25)。在這個意義上,節慶是「超越於政黨之上的」(MO: ch. 3)另一方面,她也拒絕了保守主
義的解釋,後者將革命時期的反天主教政策,包括以革命聖人來取代宗教聖人、「至高存在」(the
Supreme Being)的崇拜來取代上帝崇拜、革命曆法來取代基督教曆法等,視為一種過激主義的表
現,破壞了社會的道德基礎。相對這種支持宗教的右翼觀點,Ozouf 反而認為,革命節慶是建立
新社會秩序的初步,因為「透過節慶,新的社會連繫成為顯著的、永恆的、不可動搖的」(MO9)。
換言之,革命行動是起源於舊制度的崩解,而其本身則是指向未來的社會圖像,因此,革命時期
的廣泛節慶動員就是要建立並且強化新的道德秩序。
在《節慶與革命》一書中,Ozouf 仔細地分析了節慶形式在整個革命過程中的演變。在革命
的初期,隨著舊政權的倒台,各地民眾開始自發性採取一些富有象徵色彩的集體暴力,例如種植
代表革命的自由樹、穿戴三色帽章(tricolor cockade)、將貴族城堡上的風向雞移至城鎮廣場、在教
堂中放肆飲酒等(MO37-9)。這些集體行動的重點並不是在於對於人身與財產造成損害,而是在象
徵意義上推翻了教士與貴族的統治秩序。節慶式的狂熱侵犯了封建主義的禁地,支持革命的群眾
從事的是一種文化的抗議。
在整個革命過程中,節慶一開始是群眾自發性的集體行動,後來則是成為革命政權的動員。
從 1790 年之後,新政府舉行了一連串的政治節慶活動,以紀念某位革命先烈(如瑞士人
Chateauvieux、Simmoneau 等)或慶祝某項政治主題(聯盟、至高存在等)。針對這些官方的節慶,Ozouf
進行了十分精彩的文化分析。就以 1790 年 9 月 20 日在巴黎 Champ-de-Mars 所舉行的聯盟節慶(the
festival of federation)為例,她指出節慶活動特意邀請全國各省的代表到首都來集會。一方面,這
種安排強化了新生的跨區域團結,而「舊的破碎法國則是消失了」(MO56)。因此,革命後的法
國不再是被種種的封建特權,例如自治城市、行會組織、等級劃分等撕裂而零碎化。另一方面,
從各省前來參與首都的節慶,就是一種法國領土的朝聖之旅(pilgrimage),誠如 Ozouf 所指出的,
4[4] 引自於 Sidney Tarrow, 1994,
Power in Movement: Social Movements, Collective
Action and Politics
,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