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北市立林口高級中學
111 學年度輔導工作委員會暨家庭教育推動小組會議記錄
壹、時間:111 年09 月15 日(四)中午12:10
貳、地點:三樓會議室
參、主席:高栢鈴校長
肆、紀錄:洪素幸
陸、 出席人員:如簽到單
陸、主席致詞:
柒、報告事項
1.110 學年度各項工作由校長帶領各處室合作下,全部順利完成,包含學生輔導、
生涯輔導、學習輔導、升學輔導、生命教育、性別平等教育、認輔制度、教師研
習等,感謝各委員與各處室的協助。未來一年,敬請大家仍繼續支持與不吝給與
建議。
2.依據高級中學學生輔導辦法及本校輔導工作委員會組織要點,本校輔導工作委員
會委員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主任輔導教師賴佑華為執行秘書,委員有教務處蘇
秀玉主任、學務處陳司樺主任、總務處陳志煒主任、圖書館王耀輝主任、會計室
蘇櫻霜主任、人事室李淑君、輔導室丁郁美老師、郭欣瑜老師、田菀鈞老師、莊
嘉玲老師(生涯承辦人)、教師代表張正和老師(高一)、張秀嬌老師(高二)、李佳
興老師(高三)、逄煥雯老師(特教承辦人)、家長代表、學生代表等共 18 人。
依法其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本年度符合規定。
3.依據本校家庭教育推動小組組織要點,本小組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輔導室賴佑
華主任擔任執行秘書,委員有教務處蘇秀玉主任、學務處陳司樺主任、總務處陳
志煒主任、圖書館王耀輝主任、輔導室丁郁美老師、郭欣瑜老師、田菀鈞老師、
家政科蔡明娟老師、家長代表等共 12 人。
4.依據「新北市教育局各級學校實施家庭教育檢核工作」,每年 5月份進行家庭教
育執行評鑑,煩請各處室參考附件「110 學年度辦理家庭教育自我檢核表填表說
明」,保留各相關業務工作資料,於 5/31 前協助完成「111學年度家庭教育自我
檢核表」彙整,於校務行政系統填報,感謝大家。(依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親
職教育、子職教育、性別教育、婚姻教育、失親教育、倫理教育、多元文化教育、
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均屬家庭教育。)
5.本學期將會同各處室持續與加強推動各項工作,各項業務內容於議程中討論,謝
謝。
捌、提案討論
提案一:本校 111 學年輔導工作實施計畫(草案) (p.2)。
提案二:本校 111 學年度認輔實施計畫(草案)(p.6)。
提案三:本校 111 學年度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草案)(p.7)。
玖、臨時動議
拾、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