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性騷擾防治指南:認識、預防與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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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防治指南
目錄
A. 性騷擾是…
B. 性騷擾的類型分為以下四種
C. 教會會友面對性騷擾事件的迷思
D. 教會處理性騷擾案件的依據
E. 如果發生性騷擾,你(妳)可以這麼做
F. 如何避免成為性騷擾的加害人?
G. 身邊有朋友遇到性騷擾的情形,我可以提
供怎樣的協助?
H. 身為教牧人員,我該如何因應教會性騷擾
事件?
I. 如何向中會的「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
提出申訴?
J. 本會處理性騷擾申訴案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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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性騷擾是…
一切不受到歡迎的、與性或性別有關,會讓人感到不舒
服不自在、覺得被冒犯、被侮辱的言行舉止。在嚴重的
情況下,甚至會影響到被害人就學或就業機會的表現,
或影響日常生活之進行,就可能構成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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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教會會友面對性騷擾事件的迷思:
1.在教會中彼此之間的關係如家人般的多元、緊密、複
雜,若提出申訴,不就會破壞彼此的和諧關係?
:性騷擾事件已經造成傷害、破壞彼此之間的信
任,提出申訴才能恢復和諧關係。申訴是當事
人的法定權利,是以信仰的精神幫助他人不會
再淪為受害者,及教導加害人正視不當行為。
當信仰團體能夠落實公義的原則,才能帶來醫
治與真正的愛與和平。
2.如何在信仰規條(赦免人、上帝自有審判管教、不要
為自己申冤、等候上帝的時間表,順服權柄、上帝的
心意……)的教導中,面對性騷擾事件?
:信仰團體的信仰規條是用來提醒並幫助信徒在生
活上的每一個環節中,能夠活出更符合上帝對人
的期待樣式。社會團體的生活需要由法律維持秩
序,才能夠保障團體中的每一個人安穩的生活。
當一個人在遇到性騷擾時,他應該受到社會法律
的保障。而基督教的信仰原則應該是更高於社會
道德的要求,而不是用來阻礙法律對此人的保
障。
3.若提出申訴,會不會就讓教會蒙羞?
:教會蒙羞是因為我們逃避問題,包庇犯罪,上帝
的榮耀和公義更不是靠掩蓋違法行為得來的。教
會應當以信仰精神誠實面對性別暴力事件,若我
們提出申訴,透過制度與程序還原真相,更能顯
明上帝的愛與公義。
4.教會是信仰團體,適合用政府的法律來處理性騷擾的
申訴案件嗎?
:政府法律是規範人民最基本的生活原則,性騷擾
防治法是國家訂立的法律,目的是防止性騷擾的
行為,並保護受害人的權益。信仰團體對公義的
要求要比政府法律更高,但若用政府法律處理教
會問題時,正表示教會腐敗。要嚴謹面對性騷擾
案件,讓教會不包庇和掩蓋罪行,因此才有「台
灣基督長老教會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
法」。
5.若我揭露性騷擾案件,是不是就違反以愛互相包容的
教導或不可到處宣揚的誓約?
:揭露性騷擾事件不是四處宣揚,反而是照著正常
程序與管道向上反映。在有事實的根據之下,去
揭露騷擾情事,是為了不讓受害者繼續活在痛苦
當中,如此才能讓教會的聲譽、上帝的公義被高
舉。
6.是不是我做錯了甚麼?所以才會被性騷擾。
:性騷擾的本質是權力不恰當地施展在弱勢者身
上,並不是被騷擾者本身因為有做錯什麼才會發
生被騷擾情事;受到性騷擾的時候,受害人不應
是被咎責的對象,也不需為加害人的違法行為負
責。事實上,誰都不能拿任何的理由去性騷擾別
人。
7.我敬重、愛慕或有好感的兄姊(牧者、長執、同工
…)對我作出性騷擾的舉動時,我該怎麼辦?
:任何人都必須要尊重我的身體界線,就算是我所
敬重、愛慕、有好感的。若有這樣的情形發生,
請明確的告訴對方你不喜歡這樣,並清楚地制
止。要相信自己不舒服的感覺,因為那是你的身
心界線。若對方持續騷擾,可記錄其騷擾的行
為,並依循申訴管道處理。
8.說出被性騷擾的事實時,會不會被指指點點而承受極
大的壓力?
:這樣的情形有可能會發生,但請記得,勇敢地說
出此事,不僅是為個人尋求幫助,更可喚起信仰
群體的警覺,避免下一個受害人的出現,甚至能
幫助那些在暗處中哭泣、受傷的人有得到醫治的
機會。若不幸遭受譴責時,請尋求信任的對象或
者專業團體協助,不要獨自面對。身為旁人,千
萬不要立即下定論,應該存疑與查驗。
9.我的朋友、同工有被性騷擾的情況,我可以主動揭露
嗎?
:揭露事宜須經當事人同意才具法律效力。性騷擾
防治法是根據當事人的申訴意願接受審理,當事
人若要撤回申訴,法律亦會保障當事人隨時可中
止訴願調查。你可以陪同或鼓勵當事人提出申
訴,遏阻性騷擾事件再度發生
10.在生活情境中的傳統文化、階級、家族關係緊密之
下,我揭露性別暴力事件有用嗎?
:當然有用!揭露性別暴力事件,目的在於遏止暴
力。雖然在保守傳統的社會氛圍中,大家對於性
別暴力的處理仍隱晦,但現在法律的頒布、公權
力的介入,透過社會、眾人及教會的關心和揭
露,扭轉傳統的心態,有效導正觀念,讓受傷的
人得到保護,共創公義友善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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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性騷擾的類型分為以下四種:
1.言語的騷擾(verbal harassment):在言語中帶
有貶抑任一性別的意味,包括帶有性意涵、性別偏見
或歧視行為及態度,甚或帶有侮辱、敵視或詆毀其他
性別的言論。例如:過度強調女性的性徵、性吸引
力,讓女性覺得不舒服;或者過度強調女性之性別特
質及性別角色刻板印象,並加以貶損(或明褒暗
貶)。
2.肢體上騷擾(physical harassment):任一性別
對其他性別(通常較多出現在女性)做出肢體上的動
作,讓對方覺得不受尊重及不舒服。例如:擋住去路
(要求外出約會、做出威脅性的動作或攻擊)、故意
觸碰對方的肢體(趁機撫摸胸部及其他身體的部分或
暴露性器等)等俗稱吃豆腐的行為。
3.視覺的騷擾(visual harassment):以展示裸露
色情圖片或是帶有貶抑任一性別意味的海報、宣傳
單,造成當事人不舒服者。
4.不受歡迎的性要求(
unwanted sexual
requests
):以要求對方同意性服務作為交換利益
條件的手段。例如:主管以加薪、升職等條件要求員
工約會或趁機佔性便宜等。
C. 教會會友面對性騷擾事件的迷思:
1.在教會中彼此之間的關係如家人般的多元、緊密、複
雜,若提出申訴,不就會破壞彼此的和諧關係?
:性騷擾事件已經造成傷害、破壞彼此之間的信
任,提出申訴才能恢復和諧關係。申訴是當事
人的法定權利,是以信仰的精神幫助他人不會
再淪為受害者,及教導加害人正視不當行為。
當信仰團體能夠落實公義的原則,才能帶來醫
治與真正的愛與和平。
2.如何在信仰規條(赦免人、上帝自有審判管教、不要
為自己申冤、等候上帝的時間表,順服權柄、上帝的
心意……)的教導中,面對性騷擾事件?
:信仰團體的信仰規條是用來提醒並幫助信徒在生
活上的每一個環節中,能夠活出更符合上帝對人
的期待樣式。社會團體的生活需要由法律維持秩
序,才能夠保障團體中的每一個人安穩的生活。
當一個人在遇到性騷擾時,他應該受到社會法律
的保障。而基督教的信仰原則應該是更高於社會
道德的要求,而不是用來阻礙法律對此人的保
障。
3.若提出申訴,會不會就讓教會蒙羞?
:教會蒙羞是因為我們逃避問題,包庇犯罪,上帝
的榮耀和公義更不是靠掩蓋違法行為得來的。教
會應當以信仰精神誠實面對性別暴力事件,若我
們提出申訴,透過制度與程序還原真相,更能顯
明上帝的愛與公義。
4.教會是信仰團體,適合用政府的法律來處理性騷擾的
申訴案件嗎?
:政府法律是規範人民最基本的生活原則,性騷擾
防治法是國家訂立的法律,目的是防止性騷擾的
行為,並保護受害人的權益。信仰團體對公義的
要求要比政府法律更高,但若用政府法律處理教
會問題時,正表示教會腐敗。要嚴謹面對性騷擾
案件,讓教會不包庇和掩蓋罪行,因此才有「台
灣基督長老教會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
法」。
5.若我揭露性騷擾案件,是不是就違反以愛互相包容的
教導或不可到處宣揚的誓約?
:揭露性騷擾事件不是四處宣揚,反而是照著正常
程序與管道向上反映。在有事實的根據之下,去
揭露騷擾情事,是為了不讓受害者繼續活在痛苦
當中,如此才能讓教會的聲譽、上帝的公義被高
舉。
6.是不是我做錯了甚麼?所以才會被性騷擾。
:性騷擾的本質是權力不恰當地施展在弱勢者
上,並不是被騷擾者本身因為有做錯什麼才會
生被騷擾情事;受到性騷擾的時候,受害人不
是被咎責的對象,也不需為加害人的違法行為
責。事實上,誰都不能拿任何的理由去性騷擾
人。
7.我敬重、愛慕或有好感的兄姊(牧者、長執、同
…)對我作出性騷擾的舉動時,我該怎麼辦?
:任何人都必須要尊重我的身體界線,就算是我
敬重、愛慕、有好感的。若有這樣的情形發生
請明確的告訴對方你不喜歡這樣,並清楚地
止。要相信自己不舒服的感覺,因為那是你的
心界線。若對方持續騷擾,可記錄其騷擾的
為,並依循申訴管道處理。
8.說出被性騷擾的事實時,會不會被指指點點而承受
大的壓力?
:這樣的情形有可能會發生,但請記得,勇敢地
出此事,不僅是為個人尋求幫助,更可喚起信
群體的警覺,避免下一個受害人的出現,甚至
幫助那些在暗處中哭泣、受傷的人有得到醫治
機會。若不幸遭受譴責時,請尋求信任的對象
者專業團體協助,不要獨自面對。身為旁人,
萬不要立即下定論,應該存疑與查驗。
9.我的朋友、同工有被性騷擾的情況,我可以主動揭露
嗎?
:揭露事宜須經當事人同意才具法律效力。性騷擾
防治法是根據當事人的申訴意願接受審理,當事
人若要撤回申訴,法律亦會保障當事人隨時可中
止訴願調查。你可以陪同或鼓勵當事人提出申
訴,遏阻性騷擾事件再度發生。
10.在生活情境中的傳統文化、階級、家族關係緊密之
下,我揭露性別暴力事件有用嗎?
:當然有用!揭露性別暴力事件,目的在於遏止暴
力。雖然在保守傳統的社會氛圍中,大家對於性
別暴力的處理仍隱晦,但現在法律的頒布、公權
力的介入,透過社會、眾人及教會的關心和揭
露,扭轉傳統的心態,有效導正觀念,讓受傷的
人得到保護,共創公義友善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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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教會會友面對性騷擾事件的迷思:
1.在教會中彼此之間的關係如家人般的多元、緊密、複
雜,若提出申訴,不就會破壞彼此的和諧關係?
:性騷擾事件已經造成傷害、破壞彼此之間的信
任,提出申訴才能恢復和諧關係。申訴是當事
人的法定權利,是以信仰的精神幫助他人不會
再淪為受害者,及教導加害人正視不當行為。
當信仰團體能夠落實公義的原則,才能帶來醫
治與真正的愛與和平。
2.如何在信仰規條(赦免人、上帝自有審判管教、不要
為自己申冤、等候上帝的時間表,順服權柄、上帝的
心意……)的教導中,面對性騷擾事件?
:信仰團體的信仰規條是用來提醒並幫助信徒在生
活上的每一個環節中,能夠活出更符合上帝對人
的期待樣式。社會團體的生活需要由法律維持秩
序,才能夠保障團體中的每一個人安穩的生活。
當一個人在遇到性騷擾時,他應該受到社會法律
的保障。而基督教的信仰原則應該是更高於社會
道德的要求,而不是用來阻礙法律對此人的保
障。
3.若提出申訴,會不會就讓教會蒙羞?
:教會蒙羞是因為我們逃避問題,包庇犯罪,上帝
的榮耀和公義更不是靠掩蓋違法行為得來的。教
會應當以信仰精神誠實面對性別暴力事件,若我
們提出申訴,透過制度與程序還原真相,更能顯
明上帝的愛與公義。
4.教會是信仰團體,適合用政府的法律來處理性騷擾的
申訴案件嗎?
:政府法律是規範人民最基本的生活原則,性騷擾
防治法是國家訂立的法律,目的是防止性騷擾的
行為,並保護受害人的權益。信仰團體對公義的
要求要比政府法律更高,但若用政府法律處理教
會問題時,正表示教會腐敗。要嚴謹面對性騷擾
案件,讓教會不包庇和掩蓋罪行,因此才有「台
灣基督長老教會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
法」。
5.若我揭露性騷擾案件,是不是就違反以愛互相包容的
教導或不可到處宣揚的誓約?
:揭露性騷擾事件不是四處宣揚,反而是照著正常
程序與管道向上反映。在有事實的根據之下,去
揭露騷擾情事,是為了不讓受害者繼續活在痛苦
當中,如此才能讓教會的聲譽、上帝的公義被高
舉。
6.是不是我做錯了甚麼?所以才會被性騷擾。
:性騷擾的本質是權力不恰當地施展在弱勢者身
上,並不是被騷擾者本身因為有做錯什麼才會發
生被騷擾情事;受到性騷擾的時候,受害人不應
是被咎責的對象,也不需為加害人的違法行為負
責。事實上,誰都不能拿任何的理由去性騷擾別
人。
7.我敬重、愛慕或有好感的兄姊(牧者、長執、同工
…)對我作出性騷擾的舉動時,我該怎麼辦?
:任何人都必須要尊重我的身體界線,就算是我所
敬重、愛慕、有好感的。若有這樣的情形發生,
請明確的告訴對方你不喜歡這樣,並清楚地制
止。要相信自己不舒服的感覺,因為那是你的身
心界線。若對方持續騷擾,可記錄其騷擾的行
為,並依循申訴管道處理。
8.說出被性騷擾的事實時,會不會被指指點點而承受極
大的壓力?
:這樣的情形有可能會發生,但請記得,勇敢地說
出此事,不僅是為個人尋求幫助,更可喚起信仰
群體的警覺,避免下一個受害人的出現,甚至能
幫助那些在暗處中哭泣、受傷的人有得到醫治的
機會。若不幸遭受譴責時,請尋求信任的對象或
者專業團體協助,不要獨自面對。身為旁人,千
萬不要立即下定論,應該存疑與查驗。
9.我的朋友、同工有被性騷擾的情況,我可以主動揭露
嗎?
:揭露事宜須經當事人同意才具法律效力。性騷擾
防治法是根據當事人的申訴意願接受審理,當事
人若要撤回申訴,法律亦會保障當事人隨時可中
止訴願調查。你可以陪同或鼓勵當事人提出申
訴,遏阻性騷擾事件再度發生。
10.在生活情境中的傳統文化、階級、家族關係緊密之
下,我揭露性別暴力事件有用嗎?
:當然有用!揭露性別暴力事件,目的在於遏止暴
力。雖然在保守傳統的社會氛圍中,大家對於性
別暴力的處理仍隱晦,但現在法律的頒布、公權
力的介入,透過社會、眾人及教會的關心和揭
露,扭轉傳統的心態,有效導正觀念,讓受傷的
人得到保護,共創公義友善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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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教會會友面對性騷擾事件的迷思:
1.在教會中彼此之間的關係如家人般的多元、緊密、複
雜,若提出申訴,不就會破壞彼此的和諧關係?
:性騷擾事件已經造成傷害、破壞彼此之間的信
任,提出申訴才能恢復和諧關係。申訴是當事
人的法定權利,是以信仰的精神幫助他人不會
再淪為受害者,及教導加害人正視不當行為。
當信仰團體能夠落實公義的原則,才能帶來醫
治與真正的愛與和平。
2.如何在信仰規條(赦免人、上帝自有審判管教、不要
為自己申冤、等候上帝的時間表,順服權柄、上帝的
心意……)的教導中,面對性騷擾事件?
:信仰團體的信仰規條是用來提醒並幫助信徒在生
活上的每一個環節中,能夠活出更符合上帝對人
的期待樣式。社會團體的生活需要由法律維持秩
序,才能夠保障團體中的每一個人安穩的生活。
當一個人在遇到性騷擾時,他應該受到社會法律
的保障。而基督教的信仰原則應該是更高於社會
道德的要求,而不是用來阻礙法律對此人的保
障。
3.若提出申訴,會不會就讓教會蒙羞?
:教會蒙羞是因為我們逃避問題,包庇犯罪,上帝
的榮耀和公義更不是靠掩蓋違法行為得來的。教
會應當以信仰精神誠實面對性別暴力事件,若我
們提出申訴,透過制度與程序還原真相,更能顯
明上帝的愛與公義。
4.教會是信仰團體,適合用政府的法律來處理性騷擾的
申訴案件嗎?
:政府法律是規範人民最基本的生活原則,性騷擾
防治法是國家訂立的法律,目的是防止性騷擾的
行為,並保護受害人的權益。信仰團體對公義的
要求要比政府法律更高,但若用政府法律處理教
會問題時,正表示教會腐敗。要嚴謹面對性騷擾
案件,讓教會不包庇和掩蓋罪行,因此才有「台
灣基督長老教會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
法」。
5.若我揭露性騷擾案件,是不是就違反以愛互相包容的
教導或不可到處宣揚的誓約?
:揭露性騷擾事件不是四處宣揚,反而是照著正常
程序與管道向上反映。在有事實的根據之下,去
揭露騷擾情事,是為了不讓受害者繼續活在痛苦
當中,如此才能讓教會的聲譽、上帝的公義被高
舉。
6.是不是我做錯了甚麼?所以才會被性騷擾。
:性騷擾的本質是權力不恰當地施展在弱勢者身
上,並不是被騷擾者本身因為有做錯什麼才會發
生被騷擾情事;受到性騷擾的時候,受害人不應
是被咎責的對象,也不需為加害人的違法行為負
責。事實上,誰都不能拿任何的理由去性騷擾別
人。
7.我敬重、愛慕或有好感的兄姊(牧者、長執、同工
…)對我作出性騷擾的舉動時,我該怎麼辦?
:任何人都必須要尊重我的身體界線,就算是我所
敬重、愛慕、有好感的。若有這樣的情形發生,
請明確的告訴對方你不喜歡這樣,並清楚地制
止。要相信自己不舒服的感覺,因為那是你的身
心界線。若對方持續騷擾,可記錄其騷擾的行
為,並依循申訴管道處理。
8.說出被性騷擾的事實時,會不會被指指點點而承受極
大的壓力?
:這樣的情形有可能會發生,但請記得,勇敢地說
出此事,不僅是為個人尋求幫助,更可喚起信仰
群體的警覺,避免下一個受害人的出現,甚至能
幫助那些在暗處中哭泣、受傷的人有得到醫治的
機會。若不幸遭受譴責時,請尋求信任的對象或
者專業團體協助,不要獨自面對。身為旁人,千
萬不要立即下定論,應該存疑與查驗。
9.我的朋友、同工有被性騷擾的情況,我可以主動揭露
嗎?
:揭露事宜須經當事人同意才具法律效力。性騷擾
防治法是根據當事人的申訴意願接受審理,當事
人若要撤回申訴,法律亦會保障當事人隨時可中
止訴願調查。你可以陪同或鼓勵當事人提出申
訴,遏阻性騷擾事件再度發生。
10.在生活情境中的傳統文化、階級、家族關係緊密之
下,我揭露性別暴力事件有用嗎?
:當然有用!揭露性別暴力事件,目的在於遏止暴
力。雖然在保守傳統的社會氛圍中,大家對於性
別暴力的處理仍隱晦,但現在法律的頒布、公權
力的介入,透過社會、眾人及教會的關心和揭
露,扭轉傳統的心態,有效導正觀念,讓受傷的
人得到保護,共創公義友善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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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教會會友面對性騷擾事件的迷思:
1.在教會中彼此之間的關係如家人般的多元、緊密、複
雜,若提出申訴,不就會破壞彼此的和諧關係?
:性騷擾事件已經造成傷害、破壞彼此之間的信
任,提出申訴才能恢復和諧關係。申訴是當事
人的法定權利,是以信仰的精神幫助他人不會
再淪為受害者,及教導加害人正視不當行為。
當信仰團體能夠落實公義的原則,才能帶來醫
治與真正的愛與和平。
2.如何在信仰規條(赦免人、上帝自有審判管教、不要
為自己申冤、等候上帝的時間表,順服權柄、上帝的
心意……)的教導中,面對性騷擾事件?
:信仰團體的信仰規條是用來提醒並幫助信徒在生
活上的每一個環節中,能夠活出更符合上帝對人
的期待樣式。社會團體的生活需要由法律維持秩
序,才能夠保障團體中的每一個人安穩的生活。
當一個人在遇到性騷擾時,他應該受到社會法律
的保障。而基督教的信仰原則應該是更高於社會
道德的要求,而不是用來阻礙法律對此人的保
障。
3.若提出申訴,會不會就讓教會蒙羞?
:教會蒙羞是因為我們逃避問題,包庇犯罪,上帝
的榮耀和公義更不是靠掩蓋違法行為得來的。教
會應當以信仰精神誠實面對性別暴力事件,若我
們提出申訴,透過制度與程序還原真相,更能顯
明上帝的愛與公義。
4.教會是信仰團體,適合用政府的法律來處理性騷擾的
申訴案件嗎?
:政府法律是規範人民最基本的生活原則,性騷擾
防治法是國家訂立的法律,目的是防止性騷擾的
行為,並保護受害人的權益。信仰團體對公義的
要求要比政府法律更高,但若用政府法律處理教
會問題時,正表示教會腐敗。要嚴謹面對性騷擾
案件,讓教會不包庇和掩蓋罪行,因此才有「台
灣基督長老教會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
法」。
5.若我揭露性騷擾案件,是不是就違反以愛互相包容的
教導或不可到處宣揚的誓約?
:揭露性騷擾事件不是四處宣揚,反而是照著正常
程序與管道向上反映。在有事實的根據之下,去
揭露騷擾情事,是為了不讓受害者繼續活在痛苦
當中,如此才能讓教會的聲譽、上帝的公義被高
舉。
6.是不是我做錯了甚麼?所以才會被性騷擾。
:性騷擾的本質是權力不恰當地施展在弱勢者身
上,並不是被騷擾者本身因為有做錯什麼才會發
生被騷擾情事;受到性騷擾的時候,受害人不應
是被咎責的對象,也不需為加害人的違法行為負
責。事實上,誰都不能拿任何的理由去性騷擾別
人。
7.我敬重、愛慕或有好感的兄姊(牧者、長執、同工
…)對我作出性騷擾的舉動時,我該怎麼辦?
:任何人都必須要尊重我的身體界線,就算是我所
敬重、愛慕、有好感的。若有這樣的情形發生,
請明確的告訴對方你不喜歡這樣,並清楚地制
止。要相信自己不舒服的感覺,因為那是你的身
心界線。若對方持續騷擾,可記錄其騷擾的行
為,並依循申訴管道處理。
8.說出被性騷擾的事實時,會不會被指指點點而承受極
大的壓力?
:這樣的情形有可能會發生,但請記得,勇敢地說
出此事,不僅是為個人尋求幫助,更可喚起信仰
群體的警覺,避免下一個受害人的出現,甚至能
幫助那些在暗處中哭泣、受傷的人有得到醫治的
機會。若不幸遭受譴責時,請尋求信任的對象或
者專業團體協助,不要獨自面對。身為旁人,千
萬不要立即下定論,應該存疑與查驗。
9.我的朋友、同工有被性騷擾的情況,我可以主動揭露
嗎?
:揭露事宜須經當事人同意才具法律效力。性騷擾
防治法是根據當事人的申訴意願接受審理,當事
人若要撤回申訴,法律亦會保障當事人隨時可中
止訴願調查。你可以陪同或鼓勵當事人提出申
訴,遏阻性騷擾事件再度發生。
10.在生活情境中的傳統文化、階級、家族關係緊密之
下,我揭露性別暴力事件有用嗎?
:當然有用!揭露性別暴力事件,目的在於遏止暴
力。雖然在保守傳統的社會氛圍中,大家對於性
別暴力的處理仍隱晦,但現在法律的頒布、公權
力的介入,透過社會、眾人及教會的關心和揭
露,扭轉傳統的心態,有效導正觀念,讓受傷的
人得到保護,共創公義友善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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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教會會友面對性騷擾事件的迷思:
1.在教會中彼此之間的關係如家人般的多元、緊密、複
雜,若提出申訴,不就會破壞彼此的和諧關係?
:性騷擾事件已經造成傷害、破壞彼此之間的信
任,提出申訴才能恢復和諧關係。申訴是當事
人的法定權利,是以信仰的精神幫助他人不會
再淪為受害者,及教導加害人正視不當行為。
當信仰團體能夠落實公義的原則,才能帶來醫
治與真正的愛與和平。
2.如何在信仰規條(赦免人、上帝自有審判管教、不要
為自己申冤、等候上帝的時間表,順服權柄、上帝的
心意……)的教導中,面對性騷擾事件?
:信仰團體的信仰規條是用來提醒並幫助信徒在生
活上的每一個環節中,能夠活出更符合上帝對人
的期待樣式。社會團體的生活需要由法律維持秩
序,才能夠保障團體中的每一個人安穩的生活。
當一個人在遇到性騷擾時,他應該受到社會法律
的保障。而基督教的信仰原則應該是更高於社會
道德的要求,而不是用來阻礙法律對此人的保
障。
3.若提出申訴,會不會就讓教會蒙羞?
:教會蒙羞是因為我們逃避問題,包庇犯罪,上帝
的榮耀和公義更不是靠掩蓋違法行為得來的。教
會應當以信仰精神誠實面對性別暴力事件,若我
們提出申訴,透過制度與程序還原真相,更能顯
明上帝的愛與公義。
4.教會是信仰團體,適合用政府的法律來處理性騷擾的
申訴案件嗎?
:政府法律是規範人民最基本的生活原則,性騷擾
防治法是國家訂立的法律,目的是防止性騷擾的
行為,並保護受害人的權益。信仰團體對公義的
要求要比政府法律更高,但若用政府法律處理教
會問題時,正表示教會腐敗。要嚴謹面對性騷擾
案件,讓教會不包庇和掩蓋罪行,因此才有「台
灣基督長老教會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
法」。
5.若我揭露性騷擾案件,是不是就違反以愛互相包容的
教導或不可到處宣揚的誓約?
:揭露性騷擾事件不是四處宣揚,反而是照著正常
程序與管道向上反映。在有事實的根據之下,去
揭露騷擾情事,是為了不讓受害者繼續活在痛苦
當中,如此才能讓教會的聲譽、上帝的公義被高
舉。
6.是不是我做錯了甚麼?所以才會被性騷擾。
:性騷擾的本質是權力不恰當地施展在弱勢者身
上,並不是被騷擾者本身因為有做錯什麼才會發
生被騷擾情事;受到性騷擾的時候,受害人不應
是被咎責的對象,也不需為加害人的違法行為負
責。事實上,誰都不能拿任何的理由去性騷擾別
人。
7.我敬重、愛慕或有好感的兄姊(牧者、長執、同工
…)對我作出性騷擾的舉動時,我該怎麼辦?
:任何人都必須要尊重我的身體界線,就算是我所
敬重、愛慕、有好感的。若有這樣的情形發生,
請明確的告訴對方你不喜歡這樣,並清楚地制
止。要相信自己不舒服的感覺,因為那是你的身
心界線。若對方持續騷擾,可記錄其騷擾的行
為,並依循申訴管道處理。
8.說出被性騷擾的事實時,會不會被指指點點而承受極
大的壓力?
:這樣的情形有可能會發生,但請記得,勇敢地說
出此事,不僅是為個人尋求幫助,更可喚起信仰
群體的警覺,避免下一個受害人的出現,甚至能
幫助那些在暗處中哭泣、受傷的人有得到醫治的
機會。若不幸遭受譴責時,請尋求信任的對象或
者專業團體協助,不要獨自面對。身為旁人,千
萬不要立即下定論,應該存疑與查驗。
D. 教會處理性騷擾案件的依據:
1.信仰上:「上帝賜給人有尊嚴、才能以及鄉土,使人
有份於祂的創造,負責任與祂一起管理世界。」~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
2.聖經上:祢的國是以正義公道為根基,祢所做的一切
都是信實慈愛。 (詩八十九:14)
3.法律上: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
(性別工作平等法:https://reurl.cc/ygQAD6)
(性騷擾防治法:https://reurl.cc/MdbGdn)
4.教會行政條例上: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性騷擾防治措
施、申訴及懲戒辦法。
(網址:
http://gender.pct.org.tw/
)
5.主責單位:性別公義委員會、中會性別公義部
6.具體作法:設置「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受理申訴
案件。
9.我的朋友、同工有被性騷擾的情況,我可以主動揭露
嗎?
:揭露事宜須經當事人同意才具法律效力。性騷擾
防治法是根據當事人的申訴意願接受審理,當事
人若要撤回申訴,法律亦會保障當事人隨時可中
止訴願調查。你可以陪同或鼓勵當事人提出申
訴,遏阻性騷擾事件再度發生。
10.在生活情境中的傳統文化、階級、家族關係緊密之
下,我揭露性別暴力事件有用嗎?
:當然有用!揭露性別暴力事件,目的在於遏止暴
力。雖然在保守傳統的社會氛圍中,大家對於性
別暴力的處理仍隱晦,但現在法律的頒布、公權
力的介入,透過社會、眾人及教會的關心和揭
露,扭轉傳統的心態,有效導正觀念,讓受傷的
人得到保護,共創公義友善的環境。
7
E. 如果發生性騷擾,你(妳)可以這麼做:
1.不要忽視或懷疑自己的感受,理直氣壯的表達自己的
憤怒與害怕,阻止騷擾者繼續其騷擾行為。
2.將自己的遭遇告訴可信任的人,不僅可以避免自己被
孤立、獲得情緒上支持,還可和有相同經驗或願意幫
忙的朋友一起想辦法,阻止性騷擾的繼續發生。如未
來欲提出申訴時,才有人證可以證明騷擾行為確實發
生。
3.向性騷擾者直接說「不」,要求停止性騷擾及道歉,
並記下內容包括:
◎事件發生的過程(人、事、時、地、物)。
◎受害者對於這件事的感覺及想法。
◎受害者的希望,例如行為人停止騷擾行為,或道
歉等。
4.詳實記錄每次性騷擾行為,作為申訴之用。
5.尋求證人,及其他證據:
◎如不堪入耳的黃色笑話:錄音、或請在場之人作
證。
◎如不堪入目的文字或圖片:拍照、留置該文字或圖
片之物體或檔案、或請在場之人作證。
◎如不當的身體碰觸:當場抓住其手,吆喝其他人,
並與行為人對質,請在場的人作證。
◎如要求交換條件的性騷擾者(交換性騷擾):建議
錄音。
◎以錄音作為蒐證方式時,注意刑法第315條之1的
妨害秘密罪,建議以自己作為對話的一方時再錄
音,或由同事、友人與其對話時錄音。
6.向加害人所屬教會、機構或僱用人申訴;如適用性騷
擾防治法者,向行為人所屬單位提出申訴,不知或
不明者,向警察機關報案。
7.向主管機關提出再申訴:如管轄單位7天內未依限進
行調查,違反性騷擾相關規定者,或當事人對調查
結果不服,得向主管機關提出再申訴。
8.可以尋求專業心理諮商人員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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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如果發生性騷擾,你(妳)可以這麼做:
1.不要忽視或懷疑自己的感受,理直氣壯的表達自己的
憤怒與害怕,阻止騷擾者繼續其騷擾行為。
2.將自己的遭遇告訴可信任的人,不僅可以避免自己被
孤立、獲得情緒上支持,還可和有相同經驗或願意幫
忙的朋友一起想辦法,阻止性騷擾的繼續發生。如未
來欲提出申訴時,才有人證可以證明騷擾行為確實發
生。
3.向性騷擾者直接說「不」,要求停止性騷擾及道歉,
並記下內容包括:
◎事件發生的過程(人、事、時、地、物)。
◎受害者對於這件事的感覺及想法。
◎受害者的希望,例如行為人停止騷擾行為,或道
歉等。
4.詳實記錄每次性騷擾行為,作為申訴之用。
5.尋求證人,及其他證據:
◎如不堪入耳的黃色笑話:錄音、或請在場之人作
證。
◎如不堪入目的文字或圖片:拍照、留置該文字或圖
片之物體或檔案、或請在場之人作證。
◎如不當的身體碰觸:當場抓住其手,吆喝其他人,
並與行為人對質,請在場的人作證。
◎如要求交換條件的性騷擾者(交換性騷擾):建議
錄音。
◎以錄音作為蒐證方式時,注意刑法第315條之1的
妨害秘密罪,建議以自己作為對話的一方時再錄
音,或由同事、友人與其對話時錄音。
6.向加害人所屬教會、機構或僱用人申訴;如適用性騷
擾防治法者,向行為人所屬單位提出申訴,不知或
不明者,向警察機關報案。
7.向主管機關提出再申訴:如管轄單位7天內未依限進
行調查,違反性騷擾相關規定者,或當事人對調查
結果不服,得向主管機關提出再申訴。
8.可以尋求專業心理諮商人員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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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如何避免成為性騷擾的加害人?
1.要尊重他人,並建立具有性別敏感度及尊重差異的態
度。
2.要節制言行舉止,不要隨便以性或性別為話題開玩
笑,避免以輕薄的言行舉止調侃別人、不要傳播情
色信件或圖片、不要貶抑女性與隨意講黃色笑話、
不要隨意碰觸他人身體、避免不當的過度追求。
3.單獨會談時,請以正式預約方式,於辦公時間在辦公
室(開著門),或公共場所會面,並注意自己的言
行舉止。
4.不要濫用他人對自己的信任及友善,遂行性騷擾行
為。
G. 身邊有朋友遇到性騷擾的情形,我可以
提供怎樣的協助?
1.提供情緒支持及申訴資源,必要時可以成為證人之
一。
2.若當事人要提出申訴,你/妳可以陪伴、傾聽及接納
當事人經歷這段歷程的心情。
3.尊重當事人的情緒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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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身為教牧人員,我該如何因應教會性騷
擾事件?
1.維持良好的界線,保護自己也保護對方。
2.尊重「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的處理方式。
3.勿將性騷擾事件公開傳達出去,保護當事人隱私。
4.視情況轉介資源給事件相關人,輔導當事人尋求專業
協助。
I. 如何向中會的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
提出申訴?
1.請於事發一年內以書面向受理單位提出。
2.請至總會性別公義委員會網頁
(網址:http://gender.pct.org.tw/)內「台灣基督長
老教會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之附
檔,下載「性騷擾事件申訴書」填寫。
3.填寫完「性騷擾事件申訴書」及檢具證明,e-mail
或紙本寄至各中會事務所性別公義部收。
11
J. 本會處理性騷擾申訴案件流程
註1:
a.懲處辦法得另函通知當事人。
b.調查結果通知僅當事人,懲處辦法得依照權責通知相關單位(總會所
屬機構、外聘或特聘牧職者亦同)
申訴
受理與否
(14日內得補正)
2個月內完成調查
必要時得延長1個月
調查結果
以書面通知當事人
註1
當事人是否
接受調查結果
結案
1.20日內以書面回覆當事人
2.敘明理由
3.載明再申訴之期間
通知不受理
是否接受
30日內得向公部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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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各單位受理性騷擾案件處理流程
社政單位
1. 衛生福利部 (02)8590-6666(轉保護服務司第一科)
2. 各直轄市、縣(市)社會局(處)/ 家防中心聯繫方式、
被害人扶助等資訊
(詳見保護服務司網站:衛福部>性別平等專區>保護服務司
https://reurl.cc/Y69nW4)
3. 113保護專線
警政單位
1. 24小時報案專線110
2.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婦幼專線
(聯絡方式詳見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婦幼專區
http://www.npa.gov.tw/)
性騷擾防治指南部份內文參閱: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
https://reurl.cc/4m1rb3
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處理作業參考手冊》
https://reurl.cc/pyWVyr
發 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性別公義委員會
人:Humhum Nahaisulan乎乎姆‧哪海抒嵐
輯:連嫦美
編輯委員:阿埠鷥、王曉雯、金少康、黃寶娟、張軒愷
編輯顧問:王榮義、邱凱莉、郭士賢、許雅婷、蔡茂堂
美編設計:伍于美
話:02-2362-5282#150
真:02-2363-2669
e - mail :[email protected]
址: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269巷3號
址:http://gender.pct.org.tw
發行日期:主後2020年9月
社會資源
總會
性別公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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