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師大美術學系110學年度教育學程生甄選公告
名額:4名。
甄選資格:美術學系二年級以上及碩士班在校生,以休學方式保留其在學資格及當學年度將畢業之學生(大四、碩四、在職專班碩六)無甄選資格。
大學部審查項目:
1.110學年第一學期修業總平均成績:佔50%。
資料審查:佔25%。
必繳資料:
自傳、成績單、代表作品、對於藝術教育認知以及藝術教育期待之個人論述一篇(約1000字),格式自訂,版面編排自行設計。
代表作品須為大一入學以來之創作,至少八件,媒材尺寸不限,圖片以jpg電子檔提出,請注意圖片清晰度。若有必要,同一件作品可以多張圖片呈現,但請於標題處標示清楚(例: 作 品?之?)。
代表作品另附圖檔,作品圖片檔案請依下列規定製作:
作品檔案夾: 檔案夾名稱請依序為:學號、姓名 (例 S08440XX 李XX ),內附jpg作品圖片檔案。
作品圖片檔案:檔案名稱依序為:標題、媒材、尺寸、製作年代。
選繳資料:教學經驗、獲獎紀錄、英文檢定證明、社團參與、活動辦理經驗、其他特殊表現。
口試:佔25%。
時間:111年3月16日(三)下午4:00,請於口試前15-20鐘至系辦報到。
地點:系辦會議室。
口試依學號順序進行,請攜帶作品原作至少一件,若有其他有利審查之參考文件,請自行斟酌,以方便攜帶為原則。
繳交截止日:111年3月1日17:00前,審查資料規格與版面請自行設計,以電子檔彙整(檔案格式:pdf、ppt、jpg檔,檔案總量不超過100MB),請自備隨身碟至系辦將審查資料上傳雲端。
碩士班審查項目:
110學年第一學期修業總平均成績:佔30%。
資料審查:佔30%。
必繳資料:
a.自傳、大學四年修課紀錄及成績單、研究所成績單。
b.請提出包含至少3種不同媒材,10件以上作品之作品集。
c.論文、報告、教案等至少提供一件。
d.對於藝術教育認知以及藝術教育期待之個人論述一篇(約1000字)
選繳資料:教學經驗、獲獎紀錄、英文檢定證明、社團參與、活動辦理經驗、其他特殊表現。
口試:佔40%。
現場口試。針對具備擔任教職時應有之專業能力、觀念態度、口語表達等面向進行測試或詢答,例如:專業技能與知識、積極的工作態度、強烈學習意願、表達與溝通能力、發掘及解決問題能力、挫折復原力與情緒管理能力等。
時間:111年3月16日(三)下午4:00,請於口試前15-20鐘至系辦報到。
地點:系辦會議室
口試依學號順序進行,若有其他參考文件或原作,請自行斟酌,以方便攜帶為原則。
繳交截止日:111年3月1日17:00前,請自備隨身碟至系辦將審查資料上傳雲端,上述之資料審查項目規格及版面請自行設計,以電子檔彙整(檔案總量不超過100MB,檔案格式:pdf、ppt、jpg)。
作品集以及論文、報告、教案,請依下列規定製作:
作品集:作品檔案夾名稱請依序為:學號、姓名(例:M09440XX-李大明 ),內附jpg作品圖片檔案,請注意圖片清晰度,圖片檔案名稱依序為:姓名、標題、媒材、尺寸、製作年代。若有必要,同一件作品可以多張圖片呈現,但請於標題處標示清楚(例:作品?之?)。
論文、報告、教案等:檔案請以PDF格式存檔,檔案名稱依序為:姓名、標題、發表年份。
五、甄選結果經師培中心確認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