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編號:3-173-002 訂定單位:研發處產學合作組 | 版次:20240501 頁數:第 |
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專題研究計畫合約書
甲方: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
乙方: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
協同主持人
乙方依本校「學術研究、研發成果產品化及技術報告補助辦法」接受經費補助,執行專題研究計畫。計畫編號:CTCN- R- ,計畫名稱:。
茲願依本辦法有關規定執行本計畫,並同意遵守下列規定:
乙方計畫執行期間自民國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補助項目以審查通過之專題研究計畫經費核定清單所列為準。
甲方補助乙方計畫之補助經費總金額為新台幣 元整,其收支應依相關辦法規定辦理,不得移作他用。執行期滿,依結報程序,檢據核實報銷,如有結餘,應全數繳還。
本計畫執行期滿後2個月內( 年 月 日止),乙方完成須繳交之各類相關報告乙式1份。
乙方應參加本校研究發展處每年所舉辦之研發成果發表會,且於執行期滿後2年內( 年 月 日止)需將本計畫之研究成果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書寫成論文,投稿於國內外學術期刊或具審查機制研討會之口頭或海報發表,且其文稿需書明係「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計畫編號:CTCN- R-」提供研究經費。乙方若未依規定發表,將不得再申請新計畫。
與本計畫有關之執行期間、經費分配、動支核銷、變更、撤案等所有實質及程序之相關事宜,乙方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本計畫之研發成果及其智慧財產權,除另有規定或契約訂定外,歸屬本校所有。乙方申請專利、技術移轉、著作授權及權益分配等相關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乙方同意其所繳交之報告,無償由甲方得視需要自行或指定其他第三人不限地域、時間或次數,以微縮、光碟、數位化或其他方式利用,但乙方享有姓名表示權。
甲方補助乙方研究計畫內所購置之非消耗性設備,乙方同意於計畫完成後,交由甲方列入校產。
乙方保證所提之研究計畫內容,須未獲其他單位補助,否則一經發現,除終止計畫補助外,乙方並須繳回已動支之所有費用。
計畫執行中如涉及人體試驗或採集人體檢體,乙方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檢具受試驗者或接受檢體採集者同意書,受試(檢)者如為限制行為能力或無行為能力人,則應取得其法定代理人之書面同意,並經執行機構核准,始得進行人體實驗或採集檢體。實驗過程應顧及人道並尊重受試(檢)者個人權益與安全措施,如發生人體實驗或採集檢體之法律問題,均由乙方負完全責任;如有動物實驗,亦同意遵守有關法令暨本於愛護動物之態度進行;如有進行基因重組、具危害性微生物或病毒之實驗,應遵守相關法令規定,並確實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乙方對於計畫內容及研究成果涉及專利或其他智慧財產權者,應保證絕無侵害他人權利、違反醫藥衛生規範、學術倫理及影響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若因而造成本校之權利或名譽受損者,得依法主張權利或追究其法律責任,並得要求損害賠償。
本合約書乙式2份,分別由甲方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乙方計畫主持人收執,以茲信守。
甲 方: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簽章)
代表人: (簽章)
乙 方:計畫主持人(簽章)
協同主持人(簽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