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12
,离现在 3
年 42
天,建議確認內容是否仍然適用。桃 園 市 立 武 漢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生 活 常 規 守 則
111.08.25 校務會議通過
一、上放學背本校書包,穿著整齊校服,7 點 40 分前到校( 嚴禁服裝異樣或直
接穿著班服及無故遲到)。遲到者請至警衛室登記。
二、學生不得違法騎乘機車(家長以機車接送者請戴安全帽),自行車請配戴安
全帽並不得雙載。
三、書包反光條為夜間保護安全設計,一律不得拆除。
四、上課鐘響前請迅速至至上課地點集合,下課鐘未響或未經任課老師同意禁
止離開教室。
五、禁止帶非上課用品或用具到校(含寵物)。
六、禁止在廁所逗留及出入異性廁所。
七、各年級學生未經允許,禁止到其它年級教學區(教室、走廊)。
八、未上課之空教室、專用教室、上室外課班級之教室及建築工地,未經允
許,禁止進入。
九、地下停車場、司令台及車棚未經允許,禁止進入,司令台上未經老師陪同
禁止任何體育及球類活動。
十、操場、籃球場、排球場及活動中心全面禁止飲食,操場跑道及籃球場禁止
腳踏車進入。操場嚴禁玩滑板、蛇板以及手機。
十一、早上上學進入校門後,未經請假者,禁止外出;需請假者請執請假單給
導師簽名後到學務處辦理請假手續,聯絡家人協助接送。(導師若當時在
上課可直接由學務處代為簽名)
十二、上室外課時,教室內的電源、門窗請一律上鎖、關閉。
十三、除公差勤務等事項(須事先與導師及各處室申請、報備),午休時間,請
全面午睡。
十四、上課時間禁止校園遊蕩、藉故上廁所、訂便當、交功課、打電話或辦理
請假(除生病、特殊情況);上課時間除經老師核准且檢附證明,方可離
開教室。
十五、各班同學早上進入教室,應注意班上公物有無損壞或災害情況,如有請
立即向導師及總務處報告。
十六、上學禁止攜帶貴重物品及過多金錢,若為繳費應盡快交給負責老師或相
關單位。
十七、教學區(教室、教室前空地、走廊、城門廣場)不得打球或
從事體育活動,以維護教室上課安寧及安全。
十八、請落實垃圾分類,請維護個人桌面及教室整潔,禁止塗畫公
物。(損壞者須負責賠償責任及依規定議處)
十九、進入出辦公室,請先喊「報告」,允許後進入。
二十、各項集會,學生請一律參加(請假者或身體不適者除外)。
二十一、請各班按規定時間將資源回收物送回收站,遵守衛生組規定,落實垃
圾分類及資源回收。
二十二、負責訂餐同學請在規定時間內(第二節上課前)辦理完成。
二十三、二樓以上外側窗戶(未有走廊之面)擦拭時請用長柄擦布擦拭 。
二十四、在校期間除家人或監護人可依規定手續於學務處或警衛室約見學生
外,其他人士一律謝絕會客。
二十五、學生進出校門、上放學交通應接受校警大哥的管制與勸導。
二十六、放學後應迅速返家不得在外遊蕩。
二十七、嚴禁出入不正當場所(含打工)及擅自到海、溪邊戲水。
二十八、上放學時間由學務處統一管制,要確實遵守交通服務隊同學、導護老
師、警衛大哥之指揮,以維護交通安全。
二十九、定期的服儀與安全檢查,時間由生教組宣佈後實施。
三十、禁止攜帶違禁物品到校,如:毒品、香菸(含電子菸)、酒、打火機、
火柴盒、撲克牌、紙牌、麻將、賭博用具、電動玩具、鐵槌鐵
(鏈)條、扁鑽、噴漆、錄影帶、化妝品、便服、檳榔、戴耳環、戴項
鍊、戴手鐲、動物、炮竹、違禁書刊…等違禁物品。
三十一、嚴禁學生:爬牆、賭博、抽菸、喝酒、吃檳榔、吃口香糖、打架、恐
嚇、刺青、紋身、玩玩具槍、惡作劇、邊走邊吃、破壞公物、偷竊、
大聲吵鬧、亂丟垃圾、過於親密舉動…等有損校譽之行為。
三十二、以上規定請同學們確實遵守,違規者將視情節依武漢國中學生獎懲實
施辦法議處。
備註:本生活常規守則印發每位師生乙份知照外,敬請全體教職員共同配合督
導、輔導學生,以加強學生生活常規與校園安全並增進學習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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