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8
,离现在 4
年 16
天,建議確認內容是否仍然適用。達 康
精 神 護 理 之 家
尊 重 關 懷 細 心 呵 護
營 造 溫 馨 溫 暖 照 護 環 境
達康精神
護理之家
省 道 台 一 線 ( 中 山 路 )
民
族
路
麟 洛 鄉 公 所
麟 洛 衛 生 所
往 國 三 麟 洛 交 流 道
往 屏 東 市
地 址 : 屏 東 縣 麟 洛 鄉 中 山 路
1 6 0 - 1 號 2 - 6 樓
屏 安 醫 療 社 團 法 人 屏 安 醫 院 麟 洛 院 區 樓 上
聯 絡 電 話 :
0 8 - 7 2 11 7 7 7 轉 2 0 1
達康
精神護理之家
DA KANG
DA KANG
環 境 設 備
理 念
服 務 宗 旨
(一)尊重每位住民的個別性和自主性,並維護其隱私。
(二)關懷每位住民的生活起居及身、心、靈之舒適。
(三)維持及協助住民自我照顧能力,滿足其需求。
(四)營造家庭化氛圍,提供住民溫暖溫馨的住所。
(一)訓練住民生活自我照顧能力,維護現有功能。
(二)提供弱勢精神病患持續照護服務,提昇生活品質。
(三)提升住民自我價值與成就感,促進社會功能。
(四)連結就近醫療資源,維持住民病情之穩定,
安心就養方便就醫。
體適能室
卡拉
OK設備
會談室
宗教室
宗教室
無障礙廁所
交誼廳
寢室
特 色
收 案 標 準
收 費 規 定
(一)
領有中、重度慢性精神病身心障礙手冊者
(二)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已出院之慢性精神病患且合併有輕或中度之生理疾病者
(2)能自理日常生活之智能障礙合併精神疾病患者
(3)精神症狀穩定但無家可歸慢性化之精神病患者
(4)精神病症狀呈慢性化、人格退化需長期照護之精神病患者
(5)能自理日常生活之失智症患者
(一)
公費安養:依該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之補助標準
核定收取部分負擔
(13000元/月),含膳食費。
(二)
自費安養:
(1)多人房(3-6人):30000元/月
(2)雙人房:35000元/月
(3)單人房:40000/月
(含膳食/不含尿布、耗材、他院就醫診療相關衍生費用)
(一)就近服務當地的慢性精神病患,提供健康的
生活照護,以及二十四小時的專業服務。
(二)提供多項與完整的照護相關資源。
(三)提供完整的專業醫療團隊服務。
金紙代工
志工帶領團康
戶外教學
社區融合
刷牙訓練
營養諮詢及衛教
何歡劇團-魔術表演
康樂活動
義剪活動
桌遊
烘培
體適能活動
p2
p5
服 務 內 容
(一)生活照護服務
(1)由受過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之照顧服務員,全天
候日常生活照顧。
(2)護理保健:由有精神科臨床經驗之護理人員進行
健康照護
、保健衛教等服務。
(3)有醫療服務需要時,安排特約醫師支援診療,讓
住民得到適當的醫療照護。
(二)強化住民各項訓練活動
(1)自我服藥訓練:於照顧服務員或護理人員監督,
訓練住民按時自行服藥。
(2)生活自理能力訓練:訓練住民自行用餐、沐浴、
梳洗、穿衣及如廁等生活訓練。
(3)體能健身訓練:每日安排室內與室外體能訓練課程。
(三)相關諮詢服務
提供藥物諮詢、心理衛生諮詢、就業諮詢等。
(四)社會工作相關服務
收案評估及接案、家屬支持聯繫工作、疾病衛教、社
會福利及社區資源的諮詢與運用、各類方案計畫與執
行、推展及督導志願服務工作、推展相關社區服務。
(五)辦理各種社區適應活動
:
(4)社會生活適應能力適應訓練:有外出購物訓練、
慶生會、旅遊活動、辦理住民與家屬座談會。
(5)職能復健訓練:特聘兼任職能師(生)提供職能復健
訓練評估,擬訂復健訓練計畫。
「侵權舉報」
提交相關資料,我們將儘快核實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