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南大學國際企業學系課程規劃表
(111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111/05/17新訂
通識教育課程(至少應修28學分) | 領 域 | 涵蓋學門 | |||||||
語文表達 (6學分) | 本國語文學門2學分 外國語文學門(大一英文課程)4學分 註: 1.應用英語學系學生及特殊學生僅能修習「大一必修英文」課程以外之第二外國語文,如:日語、泰語、越語、韓語…等外國語文課程。 2.其餘系所學生外國語文學門課程皆須修習「大一必修英文」課程4學分。 | ||||||||
科學知覺 (4學分) | 自然科學學門 生命科學學門 資訊教育學門 註: 1.資訊管理學系學生需修習科學知覺領域學門任選4學分。 2.其餘系所學生資訊教育學門課程皆須修習「程式設計類」課程2學分,及科學知覺領域學門任選2學分。 | ||||||||
社會實踐 (學門任選4學分) | 憲政法治學門 社會科學學門 | ||||||||
人文涵育 (學門任選4學分) | 歷史研究學門 人文藝術學門 | ||||||||
軍訓 |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選修0學分 | ||||||||
體育 | 日間部體育:1.必修體育課程為2學分,每門課程1學分2學時,共修習2門(體育一、體育二) 2.選修體育課程(休閒體育)至多修習1門(2學分,可計入通識自由選修學分) 進修部體育:必修體育課程為2學分,每門課程1學分2學時,共修習2門(體育一、體育二) | ||||||||
通識自由選修8學分(限修通識教育課程) | |||||||||
註:修習各學系訂定之通識排除課程,不納入畢業學分。 | |||||||||
課程 | 第1學年 | 第2學年 | 第3學年 | 第4學年 | |||||
上學期 | 下學期 | 上學期 | 下學期 | 上學期 | 下學期 | 上學期 | 下學期 | ||
服務學習(必修) | 勞作教育一1 | 勞作教育二1 | 公益服務一1 | 公益服務二1 | |||||
(60學分) 專業必修科目 | 會計學3 | 國際企業管理學3 | 統計學3 | 國際行銷管理3 | 國際經貿實務探討3 | 國際企業經營策略3 | 專題實作2 | 畢業專題實習3 | |
經濟學3 | 商用日文(二)3 | 商務英文會話(上) 2 | 商務英文會話(下) 2 | 商務英文寫作(上)2 | 商務英文寫作(下)2 | 企業倫理3 | |||
商用日文(一)3 | 商用日文(三)3 | 商用日文(四)3 | 國際財務管理3 | 校內實務操作二1 | |||||
企業概論3 | 國際人力資源管理3 | 校內實務操作一1 | |||||||
專業選修科目(至少應修20學分) 選修科目表公告於系所網站 | |||||||||
備 註 | 1.本系畢業應修習128學分,其中包括:本系「專業必修課程」60學分、「專業選修課程」20學分;「通識教育課程」28學分、「公益服務」2學分、「勞作教育」2學分;「自由選修學分」16學分,開放由學生自由選修學分學程、他系課程或本系課程(不含通識教育課程)。 2.「通識教育課程」需依通識教育中心規定辦理並達校訂之應修學分規定標準。 3.「學習護照」課程為必修零學分,合格後,始得畢業。(依開南大學「學習護照」課程施行辦法)。 4.本校學生畢業英文門檻依「英文會考暨英文畢業門檻實施要點」辦理。 5.學生畢業前需取得商管相關專業證照至少一張,始得畢業。 6.「中五學制生」應增加其畢業應修學分(至少12學分)。 7.「畢業專題實習」課程,可選擇製作畢業專題或校外實習。 8. 本系學生依「開南大學跨領域學習實施辦法」,應完成修習「重點跨領域學分學程、輔系或雙主修」始得畢業。 9.本課程於111年05月17日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111年05月17日教務會議核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