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期間:年月日至月日)
單位 | 職稱 | 姓名 | 到職日期 | ||||||||||
工作項目 | |||||||||||||
考核項目 | 考核內容 | 考核紀錄等級 | |||||||||||
A | B | C | D | E | |||||||||
工作知能及公文績效 | 嫻熟工作相關專業知識,且具有業務需要之基本電腦作業能力,並能充分運用。公文處理均能掌握品質及時效,臨時交辦案件亦能依限完成。 | ||||||||||||
創新研究及簡化流程 | 對於承辦業務能提出具體改進措施,或運用革新技術、方法及管理知識,簡化工作流程,提升效能效率,增進工作績效。 | ||||||||||||
服務態度 | 負責盡職,自動自發,積極辦理業務,落實顧客導向,提升服務品質。發揮團隊精神,對於工作與職務調 整,及與他人協調合作,能優先考量組織目標之達成。 | ||||||||||||
品德操守 | 敦厚謙和,謹慎懇摯,廉潔自持,無驕恣貪惰,奢侈放蕩,冶遊賭博,吸食毒品,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 | ||||||||||||
年度工作計畫 | 工作計畫按預定進度如期完成或較預定進度超前,充分達成計畫目標,績效卓著。 | ||||||||||||
規劃、執行或配合重大計畫 | 規劃、執行或配合重大計畫,達成預定目標,著有績效。 | ||||||||||||
教育訓練 | 積極參與各項在職訓練或其他職務上所需要之教育課程,參與訓練情形列入平時考核之參考。 | ||||||||||||
個人重大具體優劣事蹟 | |||||||||||||
直屬主管(學術單位之系所主管行政單位之組長/主任) 綜合考評及具體建議事項(請簽章) | 單位主管(學術單位之院長/中心主任行政單位之一級主管) 綜合考評及具體建議事項(請簽章) | ||||||||||||
備註:一、用人單位主管應隨時將工作人員平時之服務績效記錄於考核表,並於每年四月及八月密陳校長核閱。
二、平時考核紀錄等級,A:表現優異,足為同仁表率。B:表現明顯地超出該職責的要求水準。C:表現均能達到要求水準。D:表現未盡符合基本要求。E:表現多未達基本要求,經勸導仍未改進者。
三、年終考核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年終考核擬列丙等(應予資遣)者,其平時考核須有評定為D或E之紀錄,且經輔導及調整工作仍不能改善者,始得為之。
四、受考人當次考評項目有D或E者,主管長官應與當事人面談,就其工作計畫、目標、方法及態度等進行溝通討論,面談內容及結果應另記錄於「面談紀錄表」,以提升其工作績效,並作為年終考績評列等第及機關人事管理之重要依據。如受考人考評結果無提醒改進之必要者,則得不予填列「面談紀錄表」。
五、受考人如有工作、操行、學識、才能等重大具體優劣事蹟,足資記錄者,應填列於「個人重大優劣事蹟」欄,以作為考評之重要參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