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商店契約書
立合約書人:國立東華大學(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雙方基於共同利益,就特約事項雙方同意共同遵守下列約定:
一、甲方之教職員、學生或退休人員及志工等至乙方營業場所消費時,於結帳時出示學校服務證、學生證或相關證件,或參與甲方辦理之各項活動人員,提出參與活動之證明,乙方提供優惠內容如下:
(1)
(2)
(3)
二、甲方相關識別證件,只限於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使用。
三、甲方之教職員生前往乙方經營場所消費時,應遵守乙方現場營運之規定,雙方均不得要求不符契約的約定或服務。
四、甲方提供特約商店標誌予乙方,並得將乙方營業相關訊息、特約廠商名稱及優惠內容公布於甲方網頁。乙方請將甲方之特約商店標誌張貼於明顯易見之處。
五、本契約有效期自民國年月日起至民國年月日止。
□期滿解除合約□到期自動續約1年□期滿無限期自動續約。
於有效期限內,雙方認為有修改之必要時,得隨時協商修改。任一方如欲終止契約,應於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
六、本契約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合約書人甲方:國立東華大學
代表人:校長徐輝明
地址:974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2段1號
電話:03-8906313傳真:03-8900130
統編:08153719
網址:https://ga.ndhu.edu.tw/p/412-1006-13996.php?Lang=zh-tw
聯絡人:潘姵辰
e-mail:papec1980@gms.ndhu.edu.tw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公司用印
聯絡人:
統編:
中華民國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