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04.修訂 苗栗郵局 重大事故緊急應變通報電話一覽表 苗栗郵局 重大事故通報程序
單 位 名 稱 | 辦 公 室 | |||||
電話 | 傳真 | |||||
經 理 室 | (037)321440 | (037)324509 | ||||
副 理 室 | (037)333837 | (037)322995 | ||||
勞安科 | (1)科長 | (037)333493 | (037)339257 | |||
(2)專員(出納) | (037)333766 | |||||
(3)專員(勞安) | (037)333493 | |||||
(4)專員(監視器) | (037)322191 | |||||
政風室 | 主任 | (037)327656 | (037)357699 | |||
營業行銷科 | (1)科長 | (037)336820 | (037)322995 | |||
(2)股長 | (037)336820 | |||||
郵務科 | (1)科長 | (037)320104 | (037)334059 | |||
(2)股長 | (037)320104 | |||||
單位名稱 | 電話 |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顧客服務中心 | (04)23550929 | |||||
中興保全公司客服中心 | (04)23758110 | |||||
誼光保全公司客服中心 | (037)593266或(02)27968699 | |||||
刑事警察局偵五隊台中組(防爆組) | (04)22203414 | |||||
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有關自動櫃員機遭裝置側錄器材事宜) | 1.(02)26301283 2. 0921-908310 | |||||
本局: | 郵務科 守衛室 | 全年24小時值勤 | (037)320104(假日或颱風時緊急連絡電話) (037)335269 |
通報方式:一、案發單位人員應同時向相關業務主管單位及政風室通報。
二、相關業務主管單位及政風室接獲通報後應作橫向聯繫。
重大事故通報內容:(請參閱中華郵政公司重大事故緊急應變通報作業要點)
人員傷亡事故:
自辦運輸、運郵或公務車輛發生重大車禍(人員傷亡、車輛損壞或遭扣押、社會或媒體所關注之車禍案件),傷害嚴重等情況。
其他重大事故所生人員傷亡事件。
勞工安全衛生事故:
火警、爆炸、生物、化學、有害物、核子事故、公用氣體、油料、電氣管線及重大建築災害。
法定傳染病及重大疫情。
郵件及其他財物損失事故:
國際及國內郵件遭遇空難、海難或陸上車禍事件,發生重大毀損、遺失、延誤等情況。
其他重大事故所生財損10萬元以上事故。
人為故意之危害或破壞事件:
如搶劫、下毒、暗殺、槍擊、恐嚇、勒索、暴力傷害、竊盜、縱火、爆炸、冒領、擠兌,自動櫃員機或其週邊被破壞。
郵政重要文書、單位存管個人資料被竊或遺失,可能發生洩密或有安全顧慮,須迅速採適當補救措施之急要情況。
郵政事務引起或可能引發媒體及社會大眾關注事件:
陳情請願事件:聚眾陳情、請願、遊行、罷工等偶突發事件。
資訊安全異常事件:儲匯連線作業異常、區域性(含全區)、各局或跨局營業窗口終端機或自動櫃員機70台以上離、斷線達1小時以上、或雖未達上述台數及時間,惟具新聞性、社會性、政治敏感性之事件及資通安全事件如駭客入侵、全球資訊網之網頁遭竄改、迅速擴散且造成阻絕服務之電腦蠕蟲或病毒事件等。
發生重大舞弊。
郵政事務可能遭致負面報導之社會事件。
註:
所屬各單位對於主管業務有重大事件發生時,應確切掌握相關訊息並立即通報,如媒體報導後才通報或媒體已報導仍未通報,各相關同仁將受懲處。
營業場所發生搶、竊顧客案件,亦請通報。
非屬重大事故項目,如保全系統故障、警鈴誤響等輕微事故,均請自行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