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臺中市國家防災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
地震避難掩護演練訪視暨成果評選計畫
依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
臺中市103年度防災教育實施計畫
貳、目的:
配合行政院於「國家防災日」推動「全國學生地震演習」,辦理一分鐘內所有參與者完成地震避難掩護動作(蹲下、掩護、穩住3個要領)為主軸。
藉模擬實作強化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師生災害防救、自救救人與應變能力,養成學生及幼童在地震發生時有正確的本能反應,如何在地震發生時保護自己,以做好全面防震準備,有效減低災損,維護校園及師生安全。
完成本市所屬各級公立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地訪視工作。
評選出本市國家防災日執行成果優等學校予以獎勵,執行成果不佳學校予以輔導訪視,協助改進。
參、指導單位:教育部。
肆、辦理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臺中市南區樹義國民小學。
伍、實施對象:
國家防災日預演及正式演練實地訪視:分區抽訪學校本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私立幼兒園),訪視名單於103年8月22日前公告。
國家防災日執行成果評選:本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私立幼兒園),全數參加。
陸、實施期程:中華民國103年6月23日起至103年10月31日止
柒、實施方式
實地訪視學校:
成立本市國家防災日輔導訪視小組辦理審查、執行與輔導訪視作業,訂於103年8月底前擇期召開訪視工作說明協調會。
學校自我評鑑:督導所屬各級學校,完成103年度國家防災日地震避難掩護演練自評表。(附件一)
國家防災日預演實地訪視:本市訂於開學第一週(103年9月1日-5日)由各校自訂時間進行演練,由本市國家防災日訪視輔導小組進行編組抽查本市中等(含完全中學)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各學制、各分區抽訪),受訪學校須完成準備自評表三份及相關佐證資料。(抽查學校名單及訪視流程另行公告)
103年9月19日國家防災日實地訪視:編組抽查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各學制、各分區抽訪),受訪學校須完成準備自評表三份及相關佐證資料。(抽查學校名單及訪視流程另行公告)
國家防災日執行成果評選:
各校於103年9月25日(星期四)前,將書面自評表(附件一核章後)及成果報告表(附件二)掃描成PDF檔、3-5分鐘演練影片透過指定方式(另予公告上傳位置)上傳,指定方式公告後若有任何問題請洽詢樹義國小總務處文書組長黃盈君,聯繫電話(04)22657298-732。
召開審查會議分山、海、屯、中四區辦理評選,另依教育部辦法推薦獎勵。
103年10月16日前由樹義國小彙集訪視與評選資料至教育局憑辦。
推薦本市國中(含完全中學)以下學校(含幼兒園)各學制各3校(共9校),並推薦其中1校(不分學制)至行政院接受表揚,其餘學校接受教育部表揚,頒贈獎狀乙幀。
捌、獎懲措施
實地訪視學校:
由各訪視小組依國家防災日預演及正式演練訪評成果推薦績優學校,擇國中(含完全中學)2校、國小(含附幼)3校、幼兒園3校,每校3人,予記嘉獎一次獎勵。
受訪視學校於一週內針對訪視缺失改進事項提出說明與改進措施送樹義國小彙整,由訪視小組複核。
國家防災日執行成果評選:
依山、海、屯、中四區辦理評選,獲選額度如下:
國中組(含完全中學)擇特優1校,優等2校,甲等3校;
國小組、幼兒園組各擇特優2校、優等4校,甲等6校予以獎勵。
考評列為特優之學校:該項有功人員每校三人各予記嘉獎二次、每校三人各予記嘉獎一次以及每校五人發予獎狀乙幀。
考評列為優等之學校:該項有功人員每校三人各予記嘉獎一次以及每校五人發予獎狀乙幀。
考評列為甲等之學校:該項有功人員每校五人發予獎狀乙幀。
考評不佳學校列入年度輔導訪視學校。
玖、本活動辦理期間,相關工作人員,由各所屬單位惠予公(差)假登記。
拾、執行本計畫有功之推動小組及訪視考核小組成員,依實際績效專案簽請敘獎。
拾壹、本計畫簽奉局長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