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105學年度防災教育演練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災害防救法及「教育部各級學校校園災害管理要點」。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配合行政院於「國家防災日」推動「全國學生地震演習」,辦理一分鐘內所有參與者完成地震避難掩護動作(趴下、掩護、穩住3個要領)為主軸。
二、藉模擬實作本校師生災害防救、自救救人與應變能力,養成學生在地震發生時有正確的本能反應,如何在地震發生時保護自己,以做好全面防震準備,有效減低災損,維護校園及師生安全。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教官室
二、參演單位:全體師生共同參演。
肆、實施時間:
105年9月10日上午7時40分進行預備演練。
105年9月21日上午9時21分進行正式演練。
伍、演練重點:
實施1分鐘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動作(依據105年度國家防災日高中職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時間流程及應做為事項辦理,如附件1)。
陸、執行工作要項:
一、規劃作業階段:
應於105年8月19日前擬定計畫規劃演練及辦理相關活動內容,並作為各級督考單位訪視依據。
二、計劃與預演階段:
學校各單位需完成事項說明如次:
(一)總務處:成立「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研擬推動小組」及「校園災害防救應變組織」
(二)學務處、教官室:每學期辦理全校性「防災演練」及「防災教育宣導」
(三)教官室:張貼「校園疏散避難圖」及推動學生攜帶「家庭防災卡」。
(四)教官室、總務處:培育防災教育師資,推動防災教育課程。
(五)教官室、圖書館資訊組:強化防災教育網頁。
(六)教官室:將預定辦理預演日期及次數,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站及教育局二代表單系統進行填報預演日期及次數,並排定列入105學年度第1學期行事曆管制實施。
(七)教官室:請各授課教官於開學第一週實施演練作業說明,國中部請生教組長於週朝會進行宣教,加強宣導防災觀念與防災演練路線規劃構想與實施方式,並請各教官利用課堂時機實施個別演練。
(八)主任教官:訪視各教官授課班級預演實況。
三、預演階段:105年9月10日利用朝會實施預演(錄製預演演影片3-5分鐘),並將上述各項活動內容拍照留存,校內師生熟悉演練程序及動作要領,並依據預演狀況隨即進行檢討與修正。
四、正式演練階段:
(一)地震避難掩護演練狀況發布方式:運用校內廣播系統(或喊話器)或依各校現有設施發布(國民中、小學應配合強震即時警報系統發布地震訊息)。
(二)全校師生實施1分鐘就地避難掩護動作(趴下、掩護、穩住3個要領),1分鐘後由師長引導疏散至指定安全地點,完成人員清查及安全回報動作,並錄製演練實況影片(3-5分鐘)。
五、評比及績優班級獎勵:
(一)由主任教官與各認輔教官、生輔、生教組長實施評選,各年級遴選表現最好班級,全班依規定辦理獎勵嘉獎乙次。
(二)由主任教官與各認輔教官、生輔、生教組長實施評選,全校遴選表現最差班級,於正式演練後實施再教育。
柒、105年度國家防災日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執行計畫工作行程管制表(如附件4)。
捌、本執行實施辦法承辦人:
教官室 葉佳宛 教官 電話:(02)2533-4017#182
傳真號碼:(02)2533-7691 E-mail:099073106@ntnu.edu.tw
玖、本次地震避難掩護演練若遇重大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得由教官室決定活動停止或延期辦理。
拾、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