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生命科學院生化科學研究所教師評估表
【教授、副教授及助理教授】
〈說明〉請依本所「教師評估評分標準」所列之項目填妥教師評估表。
受評教師姓名:ˍˍˍˍˍˍˍˍ
職稱: 教授 副教授 助理教授
受評估期限:__年__月至__年__月 填表日期:__年__月__日
(一)受評教師自評
【教學時數】 【教學事蹟,請參考院方教師評估表條列說明】 |
【服務工作,請參考院方教師評估表條列說明】 |
【請參考院方教師評估表詳細列出受評估期限內代表著作一至三篇、其他參考著作、研究計畫重點與成果、應邀參與之學術演講及獲得之學術榮譽,並另外填妥本所「教師研究表現指數(RPI)統計表」隨評估表一併繳回。】 |
※表格不敷使用時請自行增列※
(二)教師評估小組評分與意見
〈說明〉請依本所「教師評估評分標準」就受評教師填妥之教師評估表予以評分,分數須達柒拾分始為及格。
評分
評估項目 | 分數 | ||
| |||
| |||
(佔總分50%) | 本所教師評估小組審查(佔研究分數之70%) | 分數: | |
論文外審(佔研究分數之30%) | 平均分數: | ||
合計 | |||
教師評估小組意見
|
評估結果: 通過 不通過
教師評估小組委員簽章
召集人:_________
委 員: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