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文件編號:HS-B-06-01
職安衛組織處境風險機會與危害鑑別程序
文件履歷
版本 | 公告日期 (年/月/日) | 修訂內容摘要 | 制定 | 審核 | 核准 |
註:文件版本為01版,修訂換版時,文件版本依序為02、03…遞增。
1.目的:
依本校各作業活動,鑑別評估本校之職安衛管理系統風險與職安衛風險;作為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目標、作業管制、緊急應變措施或教育訓練等風險控制措施、控制危害之依據,以利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運作。
2.適用範圍:
凡本校面臨之內外部議題、利害關係人需求與期望導致之職安衛管理系統風險及守規義務或所有作業、設施對職業安全衛生造成直接或間接危害或預期有影響之所有職業安全衛生危害者均適用之。
3.權責:
3-1. 危害鑑別小組:
3-1-1. 各處室代表負責執行該部門之危害鑑別、風險評估工作及提出風險控制方法,並配合職安衛人員進行必要之風險及危害控制工作。
3-1-2. 收集討論組織內外部議題、利害關係者關注議題。
3-2. 管理代表:執行組織內外部議題及利害關係者關注議題、危害鑑別與風險管理之確認、整合評估結果與改善項目。
4.定義:
4-1.工作者: 受組織管制,執行作業或作業相關活動的人員。
4-2. 危害:係指潛在造成任何形式傷害的來源狀況或行為,這些損害包括人員傷殘或不健康、作業環境之損壞或是這些後果同時發生。
4-3. 危害鑑別:確認組織的作業活動、產品或服務對教職員的各項可能危害的存在並定義其特性的流程。
4-4. 風險:組織的營運過程可能或曾經發生過之可能影響職安衛或組織營運之事件。
4-5. 風險評估:用以評估其組織活動、產品與服務對本校營運造成間接或直接傷害的風險,並以估計風險的規模與決定風險是否為可接受的整個流程。
4-6. 利害相關者:董事會、教職員(工作者)、政府機關、學生、承攬商等。
4-7. 守規義務:法規要求或其他要求,
5.內容:
5-1.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風險機會/職業安全衛生風險(危害鑑別)機會評估時機:
5-1-1.定期評估:由職安衛發動,每年應重新評估更新一次。
5-1-2. 不定期評估:
(a) 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有重大修訂時。
(b)本校內組織如有重大之變更時,須重新評估及鑑別因組織變更而對組織及職安衛管理系統、或其一切因應之活動,所可能造成之風險與機會。
5-2. 職安衛管理系統風險機會作業活動:
5-2-1. 職安衛推行小組定期開會討論組織處境所面臨之內外部議題,各項議題評估學校現行應對措施後,判定現有運作是否存在潛在風險或機會。
5-2-2. 除組織處境之內外部議題外,需同步評估學校之利害關係人需求與期望,這些利害關係人之需求與期望將可能成為學校之守規義務。
5-2-3. 相關風險/機會及守規義務項目,由推行小組評估後,管理代表判定是否成為該年度學校需推定之重大議題,判定為重大議題後,由執行秘書與職安衛人員制定相關管制目標、標的或行動計畫推行;推行之成果於例會與管理審查會議中檢討。
5-2-4. 相關評估結果由執行秘書紀錄於「組織處境及利害關係人需求分析與風險機會評估報告」中。
5-3. 職安衛風險(危害鑑別)機會作業活動:
5-3-1. 進行危害鑑別的活動之前,風險鑑定小組(各處室代表),每年檢視該作業環境中之流程、名稱,填寫「危害鑑別登錄表」;辨識出工作場所中所有的工作環境及作業活動,作為後續辨識危害的依據。
5-3-2. 職業安全衛生危害鑑別包括範圍如下:
(a) 工作場所中各項作業活動及提供之設施。
(b) 所有人員進入工作場所之活動(含承攬商、訪客等)例行及非例行執行作業。
(c) 所有人員的行為、能力及其他人性的因素。
(d) 由工作處所之外,並會引起不利於在組織管制下之工作處所人員之健康與安全的已知危害。
(e) 在工作處所附近,由本校所負責管制下之工作相關活動,所造成的危害。
(f) 在工作處所內,無論由本校或外界所提供的基礎架構、設備及材料。
(g) 本校內其一切活動或材料的變更,或預計的變更。
(h) 對職安衛管理系統的修改,包括臨時的變更及其對作業、流程及活動的影響。
(i) 與風險評估與必要管制措施相關之任何適用的法律義務。
(j) 工作區域、流程、安裝、機械/設備、作業程序及工作組織,包括對人員能力之合適性等項之設計。
(k) 工作區域中可能造成之健康危害。
(l) 工作中存在之社會心理、四大計畫等潛在危害。
5-3-3. 找出潛在危害後,依「危害鑑別評估標準」之準則,思考本校日常作業中可能產生的危害,可考慮過往經驗或潛在發生的狀況,考量其嚴重性及可能性之風險判定依據說明,搭配風險矩陣圖確認危害等級判定,並登錄於「危害鑑別評估表」中。
危害鑑別之結果,按控制分級原則思考消除風險/取代風險/工程控制/管理控制/防護具等機制,並定期檢討改善成效。
5-3-5. 職業安全衛生機會之評估:職業安全衛生機會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其他機會應將下列項目納入考量:
(a) 可提升職業安全衛生績效的職業安全衛生機會,納入考量的事項有已規劃之組織、政策、過程或活動的變更,及:
- 調整適合工作者之工作、工作編組及工作環境的機會
- 消除危害或降低職業安全衛生風險之機會
(b) 改進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其他機會。
5-3-6. 職業安全衛生機會之評估依「危害鑑別評估表」中所列之每一作業與活動,鑑別 潛在改善職業安全衛生的機會、實現機會的規劃措施及機會施行後可提升之 安全衛生績效,登錄於「危害鑑別評估表」。:
5-4. 審查與記錄保存:
相關評估之結果必須保存三年以上,每年管理審查會議由最高管理階層或管理代表進行審查,依審查結果決定後續改進措施。
6.相關文件:
6-1. 組織處境及利害關係人需求分析與風險機會評估報告
6-2. 危害鑑別評估表。
附表一、組織處境及利害關係人需求分析與風險機會評估報告
討論議題:本校透過會議評估組織處境(內/外部議題和利害關係人)要點及本校對於此類情況是否為得以控制、反應需採取特定行動。
(一)組織處境內外部議題評估:
因素 | 組織處境 | 現有對應措施 | 現有措施是否符合 | 風險/機會 | 後續行動 |
政治環境 與法規 | ☐不符合 ☐符合,但有風險 ☐符合, 且有提升績效機會 | ☐ 風險 ☐ 機會 | |||
經濟情勢 | ☐不符合 ☐符合, 但有風險 ☐符合, 且有提升績效機會 | ☐ 風險 ☐ 機會 | |||
社會文化 | ☐不符合 ☐符合, 但有風險 ☐符合, 且有提升績效機會 | ☐ 風險 ☐ 機會 | |||
科技技術 變化 | ☐不符合 ☐符合, 但有風險 ☐符合, 且有提升績效機會 | ☐ 風險 ☐ 機會 | |||
人員 與組織文化 | ☐不符合 ☐符合, 但有風險 ☐符合, 且有提升績效機會 | ☐ 風險 ☐ 機會 |
(二)利害關係人評估總結:
因素 | 組織處境 | 現有對應措施 | 現有措施是否符合 | 風險/機會 | 後續行動 |
董事會 | ☐不符合 ☐符合, 但有風險 ☐符合, 且有提升績效機會 | ☐ 風險 ☐ 機會 | |||
教職員 (工作者) | ☐不符合 ☐符合, 但有風險 ☐符合, 且有提升績效機會 | ☐ 風險 ☐ 機會 | |||
政府機關 | ☐不符合 ☐符合, 但有風險 ☐符合, 且有提升績效機會 | ☐ 風險 ☐ 機會 | |||
學生 | ☐不符合 ☐符合, 但有風險 ☐符合, 且有提升績效機會 | ☐ 風險 ☐ 機會 | |||
承攬商 | ☐不符合 ☐符合, 但有風險 ☐符合, 且有提升績效機會 | ☐ 風險 ☐ 機會 |
小結:
二、風險機會評估
討論議題:
(一)風險評估結果與決議:
(二)機會的發現與決議:
(三)守規義務:
會議總結:
附表二、危害鑑別評估表
評估單位: | 評估日期: | 評估人員: | ||||||||||||||||||||||||||||||
1.編號 | 2.作業/流程名稱 | 3.辨識危害及後果(危害可能造成後果之情境描述) | 4.現有防護設施 | 5.風險評估 | 6.降低風險所採取之控制措施 | 7.控制預估風險 | 8.是否有改善機會 | |||||||||||||||||||||||||
作業週期 | 作業環境 | 機械/設備工具 | 能源/化學物質 | 作業資格 | 危害類型 | 危害可能造成後果之情境描述 | 工程控制 | 管理控制 | 個人防護具 | 嚴重度 | 可能性 | 風險等級 | 嚴重度 | 可能性 | 風險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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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危害鑑別評估表
嚴重度之分級基準參考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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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 | 人員 | 財務損失 | 適法性 | 對環境/公眾之 | 對公司及 | ||||||
(含設備損失) | 衝擊 | 營運活動之影響 | |||||||||
S4 | 極嚴重 | 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受傷 | 重大財務損失(100萬以上) | 違法且受罰 | 釋放至環境並造成公害事件 | 停止相關活動數月以上 | |||||
S3 | 嚴重 | 眼睛或四肢傷殘 | 具體財務損失(30至100萬之間) | 違法且需立即改善 | 對設備造成污染,且排放至外界並對環境造成輕微影響 | 停止相關活動數週 | |||||
S2 | 中度 | 扭傷、拉傷或挫傷,酸、鹼腐蝕 | 輕微財務損失(3至30萬之間) | 限期改善 | 對設備造成污染但未對環境造成威脅 | 停止相關活動數日 | |||||
S1 | 輕微 | 虛驚事故,輕微割傷,皮膚暴露或可自行包紮及處理 | 幾無損失(0至3萬以下) | 合乎法規 | 能管制處理或無影響 | 無影響 | |||||
可能性之分級基準參考例 | 採取降低風險之控制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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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 | 傷害或意外事故之發生頻率 | 風險等級 | 風險控制規劃 | 備註 | |||||||
P5 | 時常 | 每年發生≧5 次 | 5-重大風險 | 須立即採取風險降低設施,在風險降低前不應開始或繼續作業。 | 不可接受風險,對於重大及高度風險者須發展降低風險之控制設施,將其風險降至中度以下。 | ||||||
P4 | 很可能 | 每年發生1-5 次 | 4-高度風險 | 須在一定期限內採取風險控制設施,在風險降低前不可開始作業,可能需要相當多的資源以降低風險,若現行作業具高度風險,須儘速進行風險降低設施。 | |||||||
P3 | 可能 | 每5 年發生1 次以上且每年≦1 次 | 3-中度風險 | 須致力於風險的降低,例如: ●基於成本或財務等考量,宜逐步採取風險降低設施、以逐步降低中度風險之比例。 ●對於嚴重度為重大或非常重大之中度風險,宜進一步評估發生的可能性,作為改善控制設施的基礎。 | |||||||
P2 | 很少 | 每10 年發生1 次以上且每5 年≦1 次 | 2-低度風險 | 暫時無須採取風險降低設施,但須確保現有防護設施之有效性。 | 可接受風險,須落實或強化現有防護設施之維修保養、監督查核及教育訓練等機制。 | ||||||
P1 | 不可能 | 每10 年發生≦1 次 | 1-輕度風險 | 不須採取風險降低設施,但須確保現有防護設施之有效性。 | |||||||
風險等級之分級基準 | |||||||||||
| 可能性等級 | ||||||||||
P5 | P4 | P3 | P2 | P1 | |||||||
嚴重度等級 | S4 | 5 | 5 | 4 | 3 | 3 | |||||
S3 | 5 | 4 | 3 | 3 | 2 | ||||||
S2 | 4 | 3 | 3 | 2 | 1 | ||||||
S1 | 3 | 2 | 2 | 1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