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高風險事業職災預防輔導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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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衛生自主管理輔導手冊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編印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



編者序

本手冊係緣自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小型高風險事業職災預防輔導計畫」,編撰目的在協助業者建立職業安全衛生自主管理機制,前二章節雖然在說明編撰緣起、目的及金屬基本工業、金屬製品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修配業等特殊業別之產業概況、特性,以及潛在危害,惟第三、四章在介紹安全衛生自主管理之內涵與建置實務部分,則無業別之分,可供一般行業於建立職業安全衛生自主管理之參考,各章節之內容大綱說明如下:

第一章前言

說明編撰安全衛生管理手冊之緣起、目的

第二章產業概況

說明上述三行業現況及特性,協助讀者對該等行業有基本的認識,並分析潛在危害及職災案例、常見缺失與改善對策,以協助讀者了解該等行業之危害。

第三章安全衛生自主管理之內涵

說明自主管理之意義、重要性,然後說明自主管理系統之內涵,包括政策、組織、規劃與實施、評估、改善措施等5大項

第四章安全衛生自主管理之建置實務

說明安全衛生自主管理之建置實務旨在協助讀者了解如何建制及維持安全衛生自主管理系統,並提供相關案例。

第五章結語

總結本手冊及說明參考文獻資料,而附錄則列出國內外安全衛生之重要網址,業界可於網站上獲得重要的參考資訊,可作為災害防止對策的依據及系統建立的參考。

本管理實務手冊可作為工廠安衛人員建立工廠安全衛生自主管理系統之參考依據。編撰內容雖已力求完整,但疏漏難免且每個產業事業單位特性與情況皆不同,因此建議以建置符合本身適用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並逐步提升安全衛生水準,是所至盼。使用者於規劃實施安全衛生自主管理時,除參考本手冊內容外,仍應依實際狀況參考有關法令及其他相關資料。



第一章 前言…………………………………………………………1

第二章 產業概況…………………………………………………………2

2.1 產業特性………………………………………………………2

2.2 產業潛在危害及職災案例分析………………………………22

2.3 輔導時常見缺失與改善對策…………………………………48

第三章 安全衛生自主管理之內涵…………………………………58

3.1自主管理之意義…………………………………………………58

3.2安全衛生自主管理之內涵………………………………………61

第四章 安全衛生自主管理之建置實務…………………………………75

4.1安全衛生組織……………………………………………77

4.2安全衛生政策…………………………………………………81

4.3執行先期審查…………………………………………………83

4.4規劃與實施…………………………………………………100

4.5績效評量與稽核…………………………………………116

4.6改善措施及持續改善………………………………………122

第五章 結語………………………………………………………………124

參考文獻……………………………………………………………………125

國內外安全衛生重要網址……………………………………………127

圖目錄

2.1金屬基本工業關聯行業圖 4

2.2金屬製品產業關聯樹狀圖 7

2.3機械設備製造修配業關聯行業魚骨圖 10

2.4電弧爐煉鋼製程流程圖 14

2.5金屬模具之一般生產流程及其對應的設備或資源 16

2.6金屬建築結構及其組件製造業生產流程圖17

2.7粉末冶金、表面處理及金屬熱處理業生產流程18

2.8其他金屬製品業生產流程(代表性製程)19

2.9機械設備製造修配業之綜合生產流程圖21

2.10勞保殘廢給付製造業分析22

2.11勞保殘廢給付災害類型分析圖22

2.12製造業重大職業災害媒介物分析圖23

3.1 OHSAS 18001管理系統架構圖 59

3.2 ILO管理系統架構圖 59

4.1自主管理系統推動實施流程圖76

4.2事業單位自主管理組織建置參考圖77

4.3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先期審查重點流程圖85

4.4法規蒐集查核管理86

4.5安全衛生風險管理流程圖89



表目錄

2.1 依構造分一般防爆電氣型式一覽表………………………………50

2.2各危險區域等級場所可用防爆電氣構造一覽表…………………50

2.3 三行廠商安衛管理常見缺失與主要改善對策…………………55

4.1 法規登錄表…………………………………………………………87

4.2作業區分表………………………………………………………91

4.3安全衛生危害鑑別與風險評估表…………………………………92

4.4危害分類表…………………………………………………………93

4.5可能性評分表………………………………………………………94

4.6嚴重性評分表……………………………………………………95

4.7風險矩陣……………………………………………………………96

4.8風險分級管理指引表範例………………………………………96

4.9 環境/安全衛生目標及改善計劃一覽表…………………………97

4.10環安衛管理方案評估表………………………………………98

4.11衛管理方案成果報告表………………………………………99


第一章前言



製造業的蓬勃發展創造了台灣的經濟奇蹟;然而在國民年平均所得與日俱增的同時,社會大眾也因過分重視經濟活動,而付出了相當的代價,工業污染和災害所導致的公害事件,引發民眾抗爭事件並激起反對工業發展的心態,進而影響了我國經濟的發展。

近年來,在政府及相關單位共同努力推動下,工業安全衛生工作已逐漸受到業界和從業人員的重視,然而與先進國家比較,我國職業災害發生率仍居高不下,所造成的影響不只是個人、家庭、公司,甚至是整個社會的負擔。如此龐大的人力、資源損失,對社會安寧和諧與國家經濟發展均已造成極大的衝擊。一般而言,事業單位均致力於防止職業災害、提高生產力與改善企業形象,以追求企業的永續經營,但職業災害仍時有所聞,就其根源,實乃是安全衛生設備不當、知能技術不足、管理溝通不善所致。因此,防止職業災害、提高生產力,即為企業經營的重要追求指標,亦為勞工本身與政府關切的當務之急。

有鑑於此,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提出「233減災方案」,預計於兩年內降低職業災害死亡、殘廢率雙降30%,其中有關「降低職業殘廢災害」之中程計畫,即將被捲、被夾災害頻率高之事業單位(尤其是中小企業)列為加強輔導與檢查之施政重點。因而推動「中小型高危險事業職災預防輔導計畫」,針對職業災害高危險群之產業實施安全衛生輔導,以提升政府直接介入率,改善目前檢查、宣導未能普及之現狀,達到降低職業災害之目的。為落實推動此計畫,行政院勞工委員於94年度委託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以下簡稱本會),針對職業災害高危險群之金屬基本工業、金屬製品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修配業(以下簡稱三行業)實施安全衛生輔導,並根據輔導成果及實務經驗,彙集完整、簡明、可行的安全衛生作業管理文件,編撰安全衛生自主管理輔導手冊,以供中小企業參考、引用,以建立管理制度;並供大型企業檢討、評估,以改善管理制度。期能協助政府單位與企業達成預防職業災害的施政目標。

第二章 產業概況



2.1產業特性

一、金屬基本工業

凡從事鋼鐵冶鍊、鑄造、鍛造、軋製、抽拉、衝壓、裁剪、磨光鍍面、銲材製造及焊接鋼管等工業均屬之,依經濟部行業別分類金屬基本工業之包括行業,詳見圖2.1金屬基本工業關聯圖。金屬基本工業的建設,所需資本大,建廠時間長,設備技術均極精微。惟生產彈性小,投資回收慢,消耗能源多,以及防治環境污染投資大,均為產業經營的特色

金屬基本工業在國內主要為鋼鐵工業,而鋼鐵工業為一切工業之母,因此一個國家之工業化程度,往往可由該國的鋼鐵消費量加以評斷。但由於鋼鐵工業屬於高污染工業之一,且在台灣地區此行業更扮演廢鋼回收再利用的重要角色,故生產過程中極易產生各種不同型態的污染物,若未予以適當的處理與處置,將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衝擊與破壞。在鋼鐵工業中,以煉鋼業污染情形最為嚴重,目前國內之煉鋼廠可分為兩類:一是一貫作業煉鋼廠,只有中鋼一家,以鐵礦砂為主要原料;另一種是電弧爐煉鋼廠,共37家廠商54座電爐,以廢鋼為主要原料。由於電弧爐鋼廠廠數多,且又分散在全省各地,因此在污染防制管理上較為困難,再加上過去部份業者對未來規劃缺乏遠見及相關知識,多半採用傳統製程,較少引進低污染製程及污染防治技術,因而使污染防治工作顯得事倍功半。

近年來,電弧爐煉鋼在鋼鐵業所佔的比重逐漸增加,其原因主要有下列幾點:(1)廢鋼來源充足,價格平穩;(2)直流電弧爐(D.C Arc Furnace)、盛鋼桶精煉爐 (ladle furnace,LF ) 、爐底偏心出鋼(Eccentric Bottom Tapping,EBT)、爐蓋與爐壁的水冷化等先進技術的研發;(3)碳粉吹射(Carbon Injectors)、泡沫渣作業(Foamy Slag)等操作技術的改良。由於致力於節約能源與提升產率,使日本電爐鋼產能在1992年佔全國鋼鐵產業的31.6%;美國平均也高達40%;而國內亦從民國72年的32%提高至民國81年的49%,且未來持續成長趨勢極為樂觀。但由於目前國內電爐鋼廠之設備大都較為老舊,再加上其以廢鋼為原料,是以各項製程所產生的大量污染物,包括廢水、廢氣及廢棄物等之成份也較複雜,以最受矚目的爐塵灰而言,其成份即包括鋅、鉛、錳、鉻、鎘等有害物質,若不加以有效處置,將對人體健康及環境生態造成極大之危害;且由於熔融過程及運輸碰撞,亦產生巨大噪音,因此研發低污染性的新方法與製程,以提高生產力及降低成本,並兼顧民眾生活品質之維護與生態環境之延續,將是未來我國電爐業在競爭激烈的國際經貿舞台上唯一可靠的利器。

2.1 金屬基本工業關聯圖

二、金屬製品業

凡從事金屬手工具、金屬模具、建築結構、鋁銅製品、粉末冶金、表面處理及其他金屬製造之行業均屬之,其金屬製品業之關聯產品,詳見圖2.2之產品關聯樹狀圖。就產值規模、國際競爭力或未來發展潛力的觀點來看,鋼結構業、鋁門窗業、金屬模具業、閥製品業、一般手工具業(不含動力手工具)、鋁銅製品業、粉末冶金、表面處理及金屬熱處理業皆為我國金屬製品產業的代表性行業。

我國金屬製品業在島嶼型經濟體系與辛勤民族性下,經過四十年左右的發展,逐漸形成獨具一格的經濟體制與實力,主要特色如下所述。

1.中小型企業規模為專業之經濟骨幹:金屬製品業工廠中有99.6%之廠商為中小企業,另金屬製品業平均每家廠商運用資產為1500萬,亦僅有製造業平均水準6685萬的1/4,在在顯示我國金屬製品業以中小企業擔綱之特性。

2.勞力與技術需求較高,製程合理化不斷精進:金屬製品業中除金屬罐裝與鋼結構業較偏向資本密集外,其餘大多以技術密集或勞力密集為導向。由於自動化設備維護人才缺乏,使得全生產系統自動化之應用進展緩慢,整廠自動化不易,廠商通常靠製程合理化來不斷降低生產成本,以維持競爭力。所幸政府相當重視,由經濟部工業局推動之生產自動化技術輔導團對金屬製品業的自動化提升有相當之助益。

3.技術成熟度高,但仍有創新空間:金屬製品業由於屬傳統加工業。在專利上以新型、新式樣居多,新發明比重不高,顯示技術變化與更新較為遲緩。不過正因如此,要強化國際競爭力,業者更需要政府單位協助提供市場及技術資訊的充分支援,克服中小企業規模經濟不足之困境,以注入新設計、新材料或新應用,才能達到產業創新與產業升級之理想。

4.分散型產業,進入與退出障礙較低:以金屬製品業而言,歷年來廠商數高居製造業排名前幾位,可見廠商深入民間各個角落,且大多數為中小企業,顯示該產業是明顯的分散型產業。

5.研發投入資源比例偏低,善用協力體系分工補強:由於金屬製品業多屬中小企業,產品技術多臻成熟,對研發投入的心力與能力相對較少;雖然如此,善用產業網路以專業互動、分工互補來共創價值、發展新知識為我國產業結構獨具之優勢,亦可充分在金屬製品業身上顯現。

2.2.2 金屬製品產業關聯樹狀圖


2.2 金屬製品產業關聯樹狀圖(續)

三、機械設備製造修配業

凡從事鍋爐及原動機製造修配業、農業及園藝機械製造修配業、金屬加工用機械製造修配業、專用生產機械製造修配業、建築及礦業機械製造修配業、事務機器製造業、污染防治設備製造修配業、通用機械設備製造修配業及其他機械製造修配業之行業,均屬機械設備產業之相關行業,詳見圖2.3之關聯行業魚骨圖。依產值規模、國際競爭力或未來發展潛力的觀點來看,鍋爐及原動機製造修配業、金屬加工用機械製造修配業、專用生產機械製造修配業、通用機械設備製造修配業皆為我國機械設備業的代表性產業。

機械工業由於與相關產業發展息息相關,因此常被稱為『工業之母』,許多機械設備與下游應用產業相關技術存在著密不可分之關係,因此下游應用產業對於生產技術之要求,常成為帶動上游機械工業業者產品改良之主要動力,且機械設備工業產品品質,亦對下游應用產業對外競爭力影響甚鉅。

我國機械設備工業歷經四、五十年的歷史,發展迄今無論在國內市場或國際市場上已佔有舉足輕重之地位,且對產業界之發展,整體製造水準之提昇,其重要性逐年加重。綜觀我國機械設備工業產業特性如下:

()為一個國家工業化程度指標

分析世界機械設備工業之發展,主要生產國日本、德國、美國為首要,而上述國家乃世界上著名之工業大國,因此機械設備工業發展程度如何,可作為一個國家工業化程度之指標,目前我國已邁入已開發中國家之林,如何提昇國內工業化程度,端視機械設備工業之發展。

()是一個涵蓋二、三級產業之系統性工業

由上游原材料至各種零組件之加工組裝,機械設備之產製(二級產業)及自動化系統之規劃應用(二級產業及三級產業),涵蓋產業廣大且深遠。

()為融合多元專業科技的工業,且為技術及資本密集之工業

機械設備工業發展迄今,技術的突破與創新,品質水準之提昇,已不是單靠機械領域可克服支援的,其已融合電子、光電、材料、物理等多方面專業科技的工業,且發展過程中須不斷投入較多資金來從事開發工作,不斷技術累積,不斷精益求精,係屬技術及資本密集之工業。

2.3機械設備製造修配業關聯行業魚骨圖

()重經驗傳承並加工層次高

機械設備工業是具有歷史的,且講求連續性與經驗傳承,高度依賴專業人才,且一般而言,機械自材料、零組件的加工至成品,需百項以上之加工程序逐一串聯,方可產製出一定水準以上之成品,屬加工層次非常高之產業。

()種類多、產量小

應用範圍涵蓋廣,且各領域間技術獨立及專業性高,致種類繁多,除部分共通零組件外,難以大量生產。

()投資回收慢、景氣反映慢

由於投資較大製程較長,回收較其他產業慢,通常在其他產業景氣回升之後方有反應。

()隨時代變遷生命週期逐漸縮減

傳統的機械工業因下游應用產業變動少,在需求變動不大時,產品生命週期長且功能大多為漸進式的改善,缺少突變式創新,屬資本財之投資領域;然時代不斷的變遷,隨著消費者需求的變動,機械設備為滿足下游應用產業需求亦跟著產生變動,然而若消費者需求不一時,變動更大,導致對上游的機械設備需求亦變化不一;以電子產業半導體而言,構裝型式產生變動,生產設備亦跟著全然換新,因此在變異性大、產品週期短的時代裡,機械設備之生命週期亦跟著縮減。

()加工製程長,附加價值高

一般而言,機械自加工至成品,需百項以上之加工程序。

()產業關聯性大

機械設備業之關聯性產業涵蓋上游材料、零組件產業;下游食品、紡織、橡塑膠、運輸工具、金屬製品、電子、電器等產業。

()產業界95以上屬中小企業經營規模

中國人素有寧為雞首不為牛後之處事原則,在機械設備工業的經營方面,業界亦具有相同之特性。分析國內投入機械設備工業的企業規模,在大廠衍生小廠,小廠又衍生次小廠的狀況下,95企業員工人數在100人以下,其中50人以下工廠更佔中小企業95以上;另就營業收入分析,近90的企業年營業收入在5,000萬新台幣以下,再就其產業所屬細分類行業,大部分細分類行業之工廠平均員工人數在20人以下,顯示廠商林立數與企業規模不成比例,而這樣與機械設備工業員工流動率高、業界產品同質性高、技術不易累積相關連。

(十一)地理分布區域

我國機械工業的發展,實與各區域之產業發展型態有著密不可分之關係,如中部地區在鑄鐵、機械粗精加工及零組件上形成一強大的支援供應體系,造就了工具機械業以台中為發展中心;而彰化、台南紡織業發達,亦造就此二地方紡織機械業之茁壯,此外尚有台南塑膠機械業、豐原的木工機械業、岡山的螺絲螺帽加工機械業、高雄與桃園之化工機械業、花蓮的寶石加工機械設備業等,使我國機械設備工業在地理分布上,有著不同的差異性與發展特色。

(十二)生產型態不一,且大多以組裝為主

由於國內在機械零組件方面供應體系尚稱完整,然業界大多為中小企業經營,在財力、人力、物力及技術突破受限下,整體產業產生型態不一,有專業產製某領域之機械者、維修者,亦有兼業生產技術相關連之多項領域機械設備者,亦有機械設備與下游應用產業一起從事者,而分析這些業者中,大部份以機械設備組裝為主,整體產業生產型態不一,而從上游零組件至整機設計、研發、製造全部投入之廠商幾乎少之又少。

(十三)欠缺資訊流通及有價觀念

由於國內大多數機械設備工業廠商經營面的保守與封閉,再加上與機械設備工業相關資訊有限下,造成資訊流通之情況相當不普遍,且由於資訊面少流通,企業少有市場、設計、研發資訊蒐集與成本投入之認知,造成多數企業欠缺資訊有價觀念,如此有價觀念與訊息的流通程度相互關連循環,造成現階段機械設備工業界,對產業動態訊息仍無法有效掌握之缺點。

二、主要製程概述

()金屬基本工業

金屬基本工業在國內主要為電弧爐煉鋼廠,製程如圖2.4所示,所使用之機械、設備,在危險性機械設備方面為3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及移動式起重機、高壓氣體特定設備,車輛機械方面為1噸以上堆高機,特殊工作場所方面具有高溫、粉塵、噪音、有機溶劑、特化物質、游離輻射之作業環境,其中電弧之作業溫度約1600而其他主要機械設備為電弧爐、連續鑄造機、軋鋼機、集塵設備、廠房設備等,常用危害物有LPG乙炔、硫酸等




廢鋼、配料

流程名稱



稱重

裝入期





裝料入爐





熔解

熔解氧化及還原期





氧化





還原





出鋼

出鋼期





連續鑄造





小鋼胚





2.4 電弧爐煉鋼製程流程圖

()金屬製品製造業

本手冊僅就金屬模具業;金屬建築結構及組件業;粉末冶金、表面處理及金屬熱處理業;其他金屬製品業等金屬製品產業之主要代表性行業,概述其製程如下:

1.金屬模具廠商主要分為壓鑄模具、衝壓模具、鍛造模具、IC封裝金屬模具等,其製程如圖2.5所示,在危險性機械設備方面為3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車輛機械方面為1噸以上堆高機,特殊工作場所方面為粉塵、高溫、噪音作業環境,其中鑄造熱處理作業溫度在1200~1600之間,一般機械為CNC銑床、CNC車床、CNC鑽床、放電加工機、線割機、衝壓機、磨床、砂輪研磨機等,常用化學品方面為切削油、放電油、潤滑油、離型脫模劑等。

2.金屬建築結構及其組件製造廠商,其製程如圖2.6所示,在危險性機械設備與車輛機械方面,因生產作業需要,多為3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與1噸以上之動力堆高機;另在特殊工作場所方面為粉塵、噪音、高溫、特化作業環境,一般機械為連鑄機、CNC車床、CNC鑽床、鑄造機、線割機、衝壓機、捲繞機、開胚機、壓軋機等,加熱設備方面多以LPG熱鎔爐與電熱式熱鎔爐為主,作業溫度在1000~1800之間,常用化學品方面為冷鍛油、壓延油、極壓油、降溫油、焠火油等。

2.5 金屬模具之一般生產流程及其對應的設備或資源

2.6 金屬建築結構及其組件製造業生產流程圖


3.金屬表面處理業其製程如圖2.7所示,因製程特性多為金屬鍍件,故在危險性機械設備方面為3噸固定式起重機,車輛機械方面多為1噸以下電動油壓扥板車,特殊工作場所方面為腐蝕性氣體、毒性化學物質與特化作業環境,一般機械為砂輪研磨機、移動式電動研磨機等,烘乾熱處理作業溫度在500~800之間,常用化學品方面為鉻酸、有機氯化溶劑等。

4.其他金屬製品業廠商其代表製程如圖2.8所示,在危險性機械設備方面多為3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車輛機械方面為13噸間堆高機,特殊工作場所方面為粉塵、油氣、噪音、腐蝕性氣體作業環境,一般機械為打頭機、攻牙機、輾牙機、成型組合機、伸線機等,加熱設備方面多以LPG熱鎔爐與電熱式熱鎔爐為主,作業溫度在600~1200之間,而常用化學品方面為極壓油、冷鍛油、煤油、柴油、焠火油等。


2.7 粉末冶金、表面處理及金屬熱處理業生產流程(代表性製程)



(螺絲製程)


(螺帽製程)

2.8 其他金屬製品業生產流程(代表性製程)



()機械設備修配業

綜合機械設備業廠商主要製程,如圖2.9所示,所使用之機械、設備,在危險性機械設備方面為3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車輛機械方面為1噸以上堆高機,特殊工作場所方面具有粉塵、噪音、有機溶劑、特化物質之作業環境,其中粉塵、噪音危害來自於研磨切削作業,有機溶劑、特化物質之危害來自於塗裝作業,而一般常用機械為CNC銑床、CNC車床、CNC鑽床、線割機、衝壓機、磨床、砂輪研磨機與塗裝、烘乾設備等,常用化學品方面為切削油、放電油、潤滑油、離型脫模劑、甲苯、二甲苯、松香油、漆料等。

















































2.9 機械設備製造修配業之綜合生產流程圖

2.2產業潛在危害及職災案例分析

一、產業潛在危害

勞委會勞工保險局統計資料顯示,我國2005年勞保殘廢給付金屬製品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修配業及金屬基本工業分別為527人、328人、84人,佔製造業中之45%,如圖2.10所示。其中以被夾、被捲、被刺、被割、被撞、墜落、物體飛落、倒塌最嚴重如圖2.11所示。



















2.10 2005年勞保殘廢給付製造業分析

2.11 2005年勞保殘廢給付災害類型分析圖

造業重大職業災害媒介物分析以營建物及施工設備(屋頂等)25人占23%最多,一般動力機械16人占14%居次,動力運轉機械15人占14%,起重機械及有害危險物各8人各占8%再次。如圖2.12所示。























2.12 製造業重大職業災害媒介物分析圖



()金屬基本工業之潛在危害

金屬基本工業其製程所使用之生產機具,有電弧爐、連續鑄造機、軋鋼機、集塵設備固定式起重機、1噸以上動力堆高機,而所使用之化學品為可燃性氣體,以有機溶劑、潤滑油等化學物質,與乙炔、氦氣、氫氣、二氧化碳等工業高壓氣體為主。故主要危害特性為墜落、滾落、被撞、夾捲、高溫、爆炸、物體飛落、感電等潛在危害。

()金屬製品製造業之潛在危害

金屬製品業其代表性製程所使用之生產機具,以CNC車床、銑床、鑽床、線割機、放電加工機、磨床、熱鎔爐、鑄壓機、鉚釘機、壓延軋斷機、酸洗去脂槽、電鍍槽、塗佈機、衝剪機、打頭輾牙機、組合成型機為主,故主要危害特性為墜落滾落、被撞、夾捲、切割、爆炸、物體飛落、感電等潛在危害。

()機械設備製造修配業之潛在危害

機械設備業其製程所使用之生產機具,因以CNC車床、CNC銑床、鑽床、線割機、磨床、砂輪機、固定式起重機、1噸以上堆高機,而所使用之化學品為可燃性氣體,以有機溶劑、潤滑油等化學物質,與乙炔、氦氣、氫氣、二氧化碳等工業高壓氣體為主。故主要危害特性為墜落滾落、被撞、夾捲、感電、切割傷、噪音、粉塵、接觸危險物及有害物、工業高壓氣體氣爆等潛在危害。





二、職災案例分析

為有效防止職業災害發生,改善勞工作業環境,消除危害因素故屬重要,惟職業災害係在工作場所第一線發生,因此提高事業單位自主管理之安全衛生知識與技能更有其必要性,所以綜合前節金屬基本工業、金屬製品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修配業潛在危害之結果,蒐集國內過去於金屬基本工業、金屬製品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修配業所發生之職災案例,按災害類型、媒介物及發生經過,加以分析檢討並究明發生原因,其中以物體倒塌、可燃性氣體爆炸、人員墜落、一般機械夾捲、電氣機具感電、一氧化碳中毒窒息等災害件數較多。因此據以擬定改善對策,期望能應用為改善事業單位員工作業環境、工作方法的自主管理參考依據,以防止類似災害再發生,如此對防止職業災害,確保勞工生命安全與健康,減少企業資財損失,提昇企業永續經營實力將有所助益。

本職災案例,如後所示,對於各項災害原因之分析,責任歸屬、善後處理與改善預防對策等,可提供事業單位作為推動企業自主管理之重要參考依據。

從事不銹鋼製品加工作業時不慎被鋼板重壓背部致死災害

一、行業種類: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

二、災害類型:物體倒塌、崩塌

三、媒物:金屬材料

四、罹災情形:死亡男41

五、災害發生經過:

災害當天,A公司勞工甲與助手勞工乙二人正在廠內加班從事不銹鋼製品加工作業。兩人抽選倚靠於鐵架之不銹鋼板。當鋼板選完後,勞工乙欲將其他未被選而直立在鐵架旁之另六十張鋼板重新倚放回鐵架時,勞工甲至鐵架另一方,試圖以手臂固定鐵架他側之另四十二張鋼板。未料勞工乙將鋼板倚放回鐵架時,因動量過大而震動鐵架,導致對面勞工甲無力支撐鐵架及鋼板,鋼板即傾倒而壓在勞工甲身上。勞工乙見狀立即呼叫在辦公室內另一名勞工丙前來搶救。起初兩人試圖將壓著勞工甲之鋼板抬離,但重量過巨,兩人不勝負荷,已抬高鋼板又再次壓在罹災者身上。前後共三次,勞工乙視情況不妙,轉而向消防隊救援。消防隊接報後,即出動救護車將勞工甲救出,並送至新光醫院急救。因勞工甲內腔器官、鎖骨移位,併大出血,遲至第二日凌晨二時三十分左右急救無效,宣告不治死亡。

六、災害原因分析:

引起勞工死亡之原因為:背部被鋼板壓倒,引起挫壓傷,併大量內出血。分析本次災害之原因如下:

()直接原因:罹災者遭傾倒之四十二張鋼板重壓背部。

()間接原因:

1.不安全動作:斜倚在鐵架之鋼板以人力推至直立後抽取,歸位時,人員站立鐵架另側,用人力方式防止鋼板傾倒。

2.不安全環境:

(1)倚放鋼板之鐵架未強化固定在地板上,移動鐵架上之鋼板時即產生震動,而震倒另側鋼板。

(2)倚放於鐵架之鋼板,未依不同規格詳加分類,併分區置放,以便於抽取。

(3)鐵架間鋼板之固定未使用適當之擋樁來取代人工。

(4)倚放於鐵架之鋼板張數太多。

()基本原因:

1.雇主未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供勞工遵守;未實施工作安全分析,並擬訂安全作標準程序。

2.未實施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七、災害防止對策:

()雇主僱用勞工從事工作應對勞工施以從事工作及以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雇主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法及有關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

()雇主對於堆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應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措施,並規定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

()勞工工作場之建築物,應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依建築法規及本法有關安全衛生之規定設計。


從事鋁製輪圈硬化爐作業時因爆炸致死災害

一、行業種類:鋁銅製品業

二、災害類型:爆炸

三、媒物:可燃性氣體

四、罹災情形:死亡男26

五、災害發生經過:

災害當天,A公司勞工甲及勞工乙聽到熱處理區傳出爆炸聲,勞工乙隨即趕至現場,發現勞工丙倒臥在二號低溫時效硬化爐旁,災害發生後隨即由救護車將勞工丙送至楊梅鎮怡仁醫院急救,院方搶救約一小時後宣告不治死亡。

六、災害原因分析:

研判本災害發生可能原因之推測:勞工丙於當日中午十二時四十三分將輪圈送進爐內欲進行低溫時效硬化處理,先啟動循環風扇後按下瓦斯點火開關按鈕,進行自動點火作業。但可能因瓦斯與空氣配比不當而未點著母火或母火熄火,此時勞工丙可能是以人力強制點火方式欲重新點火,惟仍未將火點著導致轉動之循環風扇將瓦斯帶進硬化爐爐膛內,使爐內充滿瓦斯因勞工丙點火而引發爆炸。

()直接原因:因爆炸而死亡。

()間接原因:不安全行為:勞工未依低溫時效硬化爐之標準作業程序操作。

()基本原因:未使勞工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場所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七、災害防止對策:

()雇主僱用勞工從事工作應對勞工施以從事工作及以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雇主應依規定設置「勞工安全衛生人員」及填具該設置報備申請書陳報當地檢查機構備查。

()應將點火控制盤上鎖,非維修人員不得打開。

()應將硬化爐上方之瓦斯燃燒室改放於爐體四周地面之適合位置。




使用磨床從事磨削工作時加工物飛出擊中頭部致死災害

一、行業種類:金屬製品製造業

二、災害類型:物體飛落

三、媒物:研磨床

四、罹災情形:死亡女58

五、災害發生經過:

災害當天,A公司勞工甲在裡面較小台的外圓磨床工作,突然倒地後腦撞到地面,發出很大的聲音,接著便聽到勞工甲呻吟的聲音,勞工乙立刻跑過去,才發現勞工甲工作中的物件飛出,擊中額頭,勞工乙請鄰居協助叫救護車送至仁愛醫院,但不治死亡。

六、災害原因分析:

研判本次災害發生原因可能為,罹災者使用磨床進行磨削工作時,因帶頭夾未夾好或頂尖未頂好,造成帶頭夾脫離並飛散,罹災者被飛起之帶頭夾擊中頭部,致顱骨骨折、顱內出血不治死亡。

()直接原因:被飛落之加工物或帶頭夾擊中頭部,致顱骨骨折、顱內出血死亡。

()間接原因:

1.不安全動作:帶頭夾未夾好或頂尖未頂好。

2.不安全狀況:外圓磨床無護罩或護圍。

()基本原因:

1.未實施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2.未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3.未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

4.未設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5.缺乏警覺性。

七、災害防止對策:

()應設置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雇主對其設備及其作業,應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

()雇主僱用勞工從事工作應對勞工施以從事工作及以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雇主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法及有關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

()加工物、切削工具等因截斷、切削或本身缺損,於加工時有飛散致危害勞工之虞者,雇主應於加工機械上設置護罩或護圍以防止之。


卡車倒車時未注意後方人員出入撞及後方人員致死災害

一、行業種類:鋁基本工業

二、災害類型:碰撞

三、媒物:卡車

四、罹災情形:死亡女65

五、災害發生經過:

災害當天,A公司勞工甲開十五噸卡車自停車場載鋁錠到地磅磅重量後,準備再倒車回停車場綑綁時,在倉庫門口處不慎將勞工乙撞倒,經送彰化秀傳醫院急救不治死亡。

六、災害原因分析:

研判本次災害之原因可能為:罹災者未發現卡車倒車及勞工甲所駕駛卡車倒車時,未發現罹災者自倉庫走出來打掃地面,將罹災者撞倒造成外傷性休克致死。

()直接原因:被卡車撞倒,外傷性休克致死。

()間接原因:

1.卡車倒車時未發現罹災者於車後掃地。

2.罹災者未發現卡車倒車。

()基本原因:

1.未實施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2.缺乏警覺性。

七、災害防止對策:

()雇主僱用勞工從事工作應對勞工施以從事工作及以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針對作業場所有明顯危害事項,清楚標示危險警告訊息。

()雇主對在職勞工應依規定項目實施廠內交通安全宣導及教育訓練。


巡視軋鋼作業時被突然翹起鋼筋刺中致死災害

一、行業種類:金屬基本工業製造業

二、災害類型:撞擊

三、媒物:其他

四、罹災情形:死亡男42

五、災害發生經過:

災害當天,A公司軋鋼機操作員勞工甲於下午五時三十分進入P1控制室,繼續從早班下午四時起的軋鋼作業,迄災害發生前,工作進行十分順利。到了晚上七時十分許,廠長勞工乙巡視現場來到橫跨軋鋼機鋼筋跑道上方之跨橋上,突然發現生產部經理勞工丙在跑道側的通路,身體顛顛倒倒搖晃著,而應在跑道內的高熱鋼筋也逸出跑道胡亂飛竄,目睹此景,勞工乙急忙趕往勞工丙處。P2操作員勞工丁此刻正從控制室往下望,也看見在跑道上飛竄的鋼筋,立刻以對講機呼叫P1控制室的勞工甲進行緊急停機程序。勞工乙抵達勞工丙後,見到一隻高熱鋼筋自勞工丙腋下肋骨刺進其身體,立即叫人以溶解乙炔熔接裝置將鋼筋切斷拔出,送小港醫院急救,仍不治死亡。

六、災害原因分析:

推測本災害發生經過可能為罹災者勞工丙巡視現場時,基於以往鋼筋跑道上未曾有過危及勞工安全之情形,故滯留或行走於該跑道旁之通路上,當其面向跑道時可能發現跑道有異常情況,因而俯身探視,不料為突然翹起鋼筋所刺中其左腋下肋骨部位而罹災。故本災害之發生,在於該公司缺乏有關軋鋼作業之資訊,過於信賴本身經驗,未將可能肇災因素詳予分析,據以實施安全管理;以為所有短尺品鋼筋縱有危險,亦當會發生於跑道終端或冷床區,不會出現於跑道前端部份,以致身為作業現場最高管理者之罹災者,亦無安全意識,非但未將該區域列為危險區,禁止人員通行,反而置身其中,致為此極為罕見,原因甚難確定之意外翹首高熱鋼筋所傷害;故本災害之主因,在於主管缺乏安全意識,未將全部鋼筋跑道附近區域禁止人員接近所導致。

七、災害防止對策:

()雇主應依規定設置「勞工安全衛生人員」及填具該設置報備申請書陳報當地檢機構備查。

()雇主僱用勞工從事工作應對勞工施以從事工作及以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應將軋鋼機作業區域妥為標示,禁止人員接近,並增訂於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中。


從事油壓衝剪機維修作業時不慎被夾壓致死災害

一、行業種類:金屬製品製造業

二、災害類型:夾捲

三、媒物:沖床

四、罹災情形:死亡男32

五、災害發生經過:

災害當天,A公司桃園廠罹災者勞工甲、乙負責從事油壓機成型維修作業,於該日上午約十時三十分勞工甲位在油壓機控制開關旁,見對面之勞工乙已將葉子板置放在模具上,且離開工作台並向勞工甲點頭示意操作開關,勞工甲立刻操作控制開關使上模衝頭下降,就在此時勞工乙突然彎身入上模下方調整葉子板,勞工甲見狀後方操作身旁之緊急停止按鈕,惟勞工乙前半身已被夾壓住,肇事後隨即通知主管及同事將人救出速送往長庚紀念醫院林口分院急救仍不治死亡。

六、災害原因分析:

研判災害發生可能原因是:勞工乙該日位居南側將葉子板置放在模具上,並作點頭示意操作,可能置於模具上之葉子板未安置妥當及安全意識欠佳,一時情急情況下,立即彎身入上模下方調整葉子板,且由於該油壓機南側並未設感應式安全裝置,雖經勞工甲見狀後方操作緊急停止按鈕,惟該上模已下降將勞工乙前半身夾壓住,致重傷不治死亡。

()直接原因:罹災者前半身被夾壓重傷致死。

()間接原因:

1.不安全動作:

(1)罹災者彎身入上模下方調整葉子板。

(2)兩人共同從事衝壓作業時,進料者與開關操作者,未由同一人為之。

2.不安全狀況:該油壓機南側僅設置紅色緊急停止按鈕,未設有雙手操作式安全裝置。

()基本原因:

1.未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並報本所備查。

2.未實施勞工安全生教育訓練。

3.警覺性不足。

七、災害防止對策:

()雇主應依事業之規模、性質,實施安全衛生管理;並應設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並填具該設置報備申請書陳報當地檢機構備查。

()雇主對其設備及其作業,應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

()雇主僱用勞工從事工作應對勞工施以從事工作及以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雇主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法及有關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

()衝剪機械應設安全護圍等設備,其性能以不使勞工身體之一部分介入滑塊或刃物動作範圍之危險界限為度。但設有使滑塊或刃物不致危及勞工之設備者,不在此限。


從事電焊作業時不慎臉部誤觸焊條裸露部份發生感電災害

一、行業種類:金屬製品製造業

二、災害類型:感電

三、媒物:電弧熔接

四、罹災情形:死亡男25

五、災害發生經過:

災害當天,A公司勞工甲、乙等二人於B公司安裝烤箱;下午五時三十分繼續加班趕工,首先由勞工乙、丙使用一台電焊機於烤箱上方從事點焊作業,勞工甲則使用另一台電焊機於烤箱旁邊從事點焊作業;下午七時左右,勞工乙則於烤箱下面從事點焊作業,勞工甲則改移到烤箱上方尾端從事點焊作業,下午七時三十分左右,發現勞工甲昏倒在烤箱上方,勞工乙立即打電話叫救護車,急送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急救,於送醫途中不治死亡。

六、災害原因分析:

推測本次災害發生之可能原因如下:勞工甲於烤箱上從事電焊作業,由於距離天花板僅有約六十公分距離,未有足夠之活動空間,且交流電焊機未裝置自動電擊防止裝置,致勞工甲臉部誤觸電焊時焊條裸露部份,致感電致死。

()直接原因:電擊致死。

()間接原因:不安全情況:於良導體烤箱上之狹小空間使用交流電焊機,該交流電焊機未裝置自動電擊防止裝置。

()基本原因:

1.未實施自動檢查。

2.未實施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3.未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七、災害防止對策:

()雇主應依規定設置「勞工安全衛生人員」及填具該設置報備申請書陳報當地檢機構備查。

()雇主對其設備及其作業,應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

()雇主僱用勞工從事工作應對勞工施以從事工作及以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雇主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法及有關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

()雇主應使勞工於機械操作、修理、調整及其他工作過程中有足夠之活動空間,不得因機械原料或產品等置放過擠致對勞工活動、避難、救難有不利因素。

()雇主對勞工於良導體機器設備內之狹小空間或於高度兩公尺以上之鋼架上作業時所使用交流電焊機,應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但採自動式焊接者,不在此限。









絞線機維修時不慎被捲入轉軸與外護罩間致死災害

一、行業種類:機械設備製造修配業

二、災害類型:被夾,被捲

三、媒物:其他

四、罹災情形:死亡男53

五、災害發生經過:

A公司4B絞線機作業員勞工甲正站在引取機旁,忽然聽到「砰」一聲,勞工甲急跑去7B絞線機查看,發現該機有斷線,於是叫喚7B機的操作員勞工乙停機。這時,勞工甲因未看見7B絞線機主機手勞工丙,故再趨前尋找,卻發現勞工丙躺在7B 絞線機第五、第六軸與外罩間之地上。勞工甲急忙找人幫忙,那時值夜班的勞工丁也前來幫忙,乃由勞工丁打電話報警,勞工甲亦通知課長及守衛。過不久警察來到,封鎖現場,最後由殯葬人員將罹災者勞工丙送中壢市殯儀館安置。

六、災害原因分析:

罹災者勞工丙正從事7B絞線機作業,由於前段之第五、第六號軸可能有何問題,勞工丙前往查看或勞工丙恰行經該處,但因當時該機之第一至第六號之三個安全護蓋均打開作業中,勞工丙一時不察被轉動之第五、第六號軸夾壓住,並捲入轉軸與外護罩間致死。

()直接原因:被絞線機轉軸與外罩夾入致死。

()間接原因:

不安全動作:未依標準作業程序操作使絞線機安全護蓋未蓋情況下仍能作業。

()基本原因:

1.未依規定實施全體勞工實際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2.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未報檢查機構備查。

七、災害防止對策:

()雇主僱用勞工從事工作應對勞工施以從事工作及以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雇主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法及有關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

()雇主應規定勞工遵守左列事項,以維護依本規則規定設置之安全衛生設備:1.不得任意拆卸或使其失去效能。2.發現被拆卸或喪失效能時,應即報告雇主或主管人員。



資料來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檢查處(摘錄北、中、南區各勞動檢查所)




從事高爐維修時不慎吸入大量高爐氣體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災害

一、行業種類:機械設備製造修配業

二、災害類型:與有害物等之接觸

三、媒物:其他

四、罹災情形:死亡男50歲、死亡男46歲、重傷男36

五、災害發生經過:

A公司(罹災者)勞工甲、乙兩員依往常一樣,來到A公司設於B公司三號高爐工廠工作場所辦公室後方預製場預製管子,以便作為更換管子之用,中午時刻工程師勞工丙指示領班勞工丁派員至B公司輔助設備區3#高爐處5-7鏡目閥下方地面,更換4英吋氮氣閘閥位置,領班勞工丁於下午二時許便指派勞工甲、勞工乙兩員前往處理,並交待處理完後如有時間,再前往3#高爐氣管線5-7鏡目閥下方洩水閥,丈量洩水管之尺吋,以便預製管子作為更換。於下午五時許從事油漆作業之C公司勞工戊,路經3#高爐5-7鏡目閥平台時,發現在5-7鏡目閥洩水閥附近之施工架上有一名勞工躺著,另一名勞工依靠鋼構架上,動也不動,並立即下階梯呼喊救人。A公司勞工己隨即趕往現場搶救,由於未攜帶防護具亦因吸入高爐氣而中毒昏倒,最後由B公司勞工攜帶呼吸防護具進入搶救,始將三人救出,送往小港醫院及臨時醫院,然不幸勞工甲及勞工乙不治死亡,勞工己經治療後已無大礙,在家中休息。

六、災害原因分析:

研判勞工甲及勞工乙二人可能於量管子長度後,提早拆除下方凸緣縲絲,當最後一支鬆開後,大量高濃度高爐氣洩漏,因逃避不及吸入高爐氣內之一氧化碳致死,而隨後前來搶救之勞工己也因進入該區而吸入一氧化碳而昏倒。

()直接原因:吸入大量高爐氣內所含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死亡。

()間接原因:

1.拆卸作業未依作業程序規定提出申請而逕行作業。

2.勞工缺乏安全意識。

()基本原因:

1.未對勞工施以適當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2.工作場所管理不良。

七、災害防止對策:

()雇主應依規定設置「勞工安全衛生人員」及填具該設置報備申請書陳報當地檢查機構備查。

()雇主對其設備及其作業,應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

()雇主僱用勞工從事工作應對勞工施以從事工作及以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雇主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法及有關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

()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依規定項目實施行一般體格檢查。

()雇主應依工作場所之危害性,設置必要之職業災害搶救器材。

()雇主對於化學設備及其附屬設備之改善、修理、清掃、拆卸等作業,應指定專人負責。



資料來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檢查處(摘錄北、中、南區各勞動檢查所)



從事電焊作業時因誤觸電焊機焊條夾頭發生感電災害

一、行業種類:其他專用生產機械製造修配業

二、災害類型:感電

三、媒物:電弧熔接

四、罹災情形:死亡男30

五、災害發生經過:

A公司勞工甲及勞工乙進行CO燃燒塔外殼組立電焊,一直工作至十五時三十分許,勞工甲在CO燃燒塔上端點焊完成後,將電焊機焊接柄遞交給勞工乙,再由勞工乙進行CO燃燒塔塔體中央處點焊工作。勞工乙點焊時,右手手持電焊機焊接柄,左手手持護眼面罩,身體左側邊可能有碰觸CO燃燒塔塔體,點焊時不慎右手碰觸電焊機破損焊接柄帶電部,造成勞工乙感電,勞工乙感電時說「會電人,被電到。」隨即人癱瘓在地面上。勞工甲立即由CO燃燒塔上端爬下扶抱勞工乙,在附近其他作業勞工也立即靠近幫忙,並立即送醫進行急救工作,勞工乙經延醫仍不治死亡。

六、災害原因分析:

研判本災害發生可能原因為:勞工甲進行CO燃燒塔外殼上端組立點焊完成後,將電焊機焊接柄遞交給站立在下面勞工乙,進行CO燃燒塔塔體中央點焊工作,勞工乙拿到電焊機焊接柄及護眼面罩,右手手持電焊機焊接柄,左手手持護眼面罩,身體左側邊碰觸CO燃燒塔塔體,點焊時不慎右手碰觸電焊機破損焊接柄帶電部,造成勞工乙感電,電流由右手經身體、心臟、身體左側、再經CO燃燒塔塔體金屬構造導入大地形成此一感電迴路,經送醫急救不治死亡。

()直接原因:罹災者遭交流電焊機焊條夾頭二次無負載電壓八十五伏特感電致死。

()間接原因:交流電焊機焊接柄破損斷裂致帶電體外露等不安全狀況所致。

()基本原因:雇主未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及未實施自動檢查,未對罹災勞工實施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勞工缺乏警覺性及知識不足等因素所致。

七、災害防止對策:

()雇主對其設備及其作業,應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

()雇主僱用勞工從事工作應對勞工施以從事工作及以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雇主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法及有關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

()雇主對電焊作業使用之焊接柄,應有相當之絕緣力及耐熱性。



資料來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檢查處(摘錄北、中、南區各勞動檢查所)





電焊作業時產生之火花點燃乙炔氣而造成爆炸災害

一、行業種類:機械設備製造修配業

二、災害類型:爆炸

三、媒物:可燃性氣體

四、罹災情形:死亡男40

五、災害發生經過:

A公司勞工甲協助外勞找尋氧氣、乙炔切割用吹管,發現該專用之吹管被鎖於工具箱內,勞工甲便以小號鐵鎚敲擊鎖頭,惟仍無法順利開啟該工具箱,然於勞工乙正四處找尋大號鐵槌以協助打開工具箱時,忽然間聽到一聲巨響後,赫然發現勞工甲已頭部朝上身體仰臥於工具箱前側地面,勞工乙便立即向勞工丙報告:勞工甲傷重須緊急送醫,故由勞工丙親自開車將傷者送往宜蘭縣羅東鎮博愛醫院急救,約於是日上午九時二十分送達博愛醫院時,該院醫師即宣告勞工甲已氣絕死亡。

六、災害原因分析:

罹災者勞工甲因氧氣、乙炔切割器之吹管被鎖於工具箱內,於是想利用拉動氧氣及乙炔橡膠導管之方法,將其自工具箱正面右上方之半圓型開口處取出,然因吹管被工具箱內之花洋傘卡住,無法順利取出,方改以小鐵鎚敲擊鎖頭方式以取出吹管,未料此法仍未能達成目的,勞工甲未俟勞工乙尋獲大鐵鎚協助其將工具箱開啟,即逕行利用電焊機欲將工具箱上之半圓型開口加大,以利其順利取出吹管,然勞工甲一啟用電焊機,便發生不幸之爆炸災害。

A公司氧氣及乙炔鋼瓶之存放地點距離工具箱內之吹管放置處所約有八十公尺遠,二者之間係以橡膠軟管製之導管連接,現場計有氧氣鋼瓶六只,均以接合管相接合,其接合管尾端出口閥,於災害發生當時已先被開啟,故本次災害之發生原因可能係橡膠軟管之導管內之氧氣及乙炔氣體於勞工甲拉動該等導管時即已造成漏洩,而漏洩於工具箱內,勞工甲並未事前以測定乙炔濃度之方法先察覺,進而冒然動用電焊機,因電焊作業時產生之火花點燃乙炔氣而釀成爆炸災害,勞工甲之頭部被飛起之工具箱鐵製蓋板嚴重撞擊而死亡。

()直接原因:頭部遭蓋板撞擊顱骨破裂腦組織損傷。

()間接原因:不安全行為:

1.勞工甲使用電焊機實施作業。

2.電焊作業前未測試工具箱內可燃性氣體乙炔之濃度。

()基本原因:

1.未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2.未實施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七、災害防止對策:

()雇主對其設備及其作業,應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

()雇主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法及有關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

()雇主對於作業場所有引火性液體之蒸氣或可燃性氣體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應依左列規定:1.指定專人對於前述蒸氣、氣體之濃度,於作業前測定之。2.蒸氣或氣體之濃度達爆炸下限值之百分之三十以上時,應即刻使勞工退避至安全場所,並停止使用煙火及其他為點火源之虞之機具,並應加強通風。



資料來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檢查處(摘錄北、中、南區各勞動檢查所)




2.3輔導時常見缺失與改善對策

設備面常見缺失與改善對策

(一)儲槽

1.常見缺失

(1)危害物儲槽未標示。

(2)危害物儲槽缺防溢堤或排水閥平常設在開的狀態。

(3)儲槽之安全閥或破裂盤之釋放管開口部位置不正確。

(4)可燃性氣體儲槽支柱,未採取防止溫度上升之必要措施。

(5)可能引起火災或爆炸之儲槽、輸送管線、泵浦等設備未接地或未定期測量接地電阻。

(6)未裝設防雷擊之避雷裝置。

(7)高處作業平台缺口未設置安全護欄。

(8)危害物未與其它不相容物質分開儲放。

2.改善對策

(1)危害物儲槽需標示物料名稱、成分、危害警告訊息、危害防範措施。

(2)危害物儲槽需設防溢堤,防溢堤排水閥平常應設在關的狀態。

(3)可燃性氣體儲槽安全閥或破裂盤之釋放管開口部位置:應置於距地面5公尺或距槽頂2公尺高度之任一較高位置以上,且四周應無著火源。

(4)儲槽及支柱應以耐熱材料被覆如支柱下部以水泥柱包覆。

(5)可能引起火災或爆炸之儲槽、輸送管線、泵浦等設備應接地以消除靜電並定期測量接地電阻,接地電阻總和應在100Ω以下,如有設置避雷射設備,接地電阻總和應在10Ω以下。

(6)裝設避雷裝置。

(7)高處作業平台設置安全護欄,並於缺口處加鏈條以防止墜落。

(8)危害物應與其它不相容物質分開儲放如酸鹼儲槽不可相鄰,不可使用相通之防溢堤。

(二)管線

1.常見缺失

(1)粉塵、導電性較低之引火性液體或可燃性氣體輸送管線未設跨接線

(2)管線或凡而材質不適當

(3)高溫管線未使用保溫材

2.改善對策

(1)粉塵、導電性較低之引火性液體或可燃性氣體輸送管線應設接地跨接線

(2)儘量不使用塑膠或橡膠軟管,若使用需考量材質是否適當及管線所承受之溫度、壓力是否適當。用於輸送特定化學物質及腐蝕性物質隻管線及凡而應使用不易腐蝕之材料。為避免管線破裂及墊圈被腐蝕所造成之危害,平時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保養管線,及操作時偏重檢點指示儀表是極為重要的。

(3)溫度超過70之管線需加保溫材以免燙傷。輸送熱、刺激性化學品氣體之陶瓷管線,於維修後要與以保溫,以免一場冷雨而使管線破裂。

(三)電氣防爆設備

1.常見缺失

(1)有機溶劑作業場所內電氣設施不具防火防爆功能

(2)於防爆場所使用非防爆電器

2.改善對策

(1)凡存有易燃氣體或蒸氣(如有機溶劑蒸氣)的場所,必須依照場所等級、溫度等級、設備群組及環境條件來選擇所須使用防爆電氣設備。防爆場所等級可分為012等三級,其中0級場所是指設備環境中充滿易燃性氣體,該場所處於危險狀態下,只要有微小火花即可能爆炸起火。通常此場所儘可能不使用電氣設備,若不得不使用,只有本質防爆結構被允許;1級場所是指設備環境中,在正常操作下易燃性氣體已具危險性,只要修理或維護時洩漏即形成危險場所;2級場所是指設備環境中,易燃性氣體已被控制下使用,若受異常撞擊破壞結構,洩漏即形成危險場所。

(2)一般防爆電氣依構造可分為如表2.1之型式,對不同危險場所等級依表2.2,採取不同的電氣設備保護方式。其中對於0級場所使用電氣設備要求較高,其次為1級場所,再其次為2級場所。防爆電氣設備的溫度等級以不超過該場所使用爆炸性氣體或蒸氣之點火溫度。防爆電氣設備應在該設備所規定的環境條件下使用,才可避免電氣性或機械性之功能失敗。使用時尤應特別注意防止液體或其他微粒物體之侵入、防止有機溶劑之影響及廠房熱效應之影響。

2.1 依構造分一般防爆電氣型式一覽表

型式

耐壓

防爆

安全增防爆

本質安全防爆

內壓

防爆

油入

防爆

充填

防爆

模注

防爆

特殊

防爆

代號

d

e

i

p

o

q

m

S


2.2 各危險區域等級場所可用防爆電氣構造一覽表

0級場所

zone 0

1級場所

zone 1

2級場所

zone 2

ia

dpise(內裝置不會花火或過熱溫升之元件)qms(裝在e構造)

1級場所之防爆電氣均適合使用e(內裝置有會花火或過熱溫升之元件)

註:ia表示產生兩個故障亦不會造成危險。

廠常於防爆區域內放置非防爆設備如廣播用擴音器、電線延長線、電扇、電話等,為避免火災,防爆區現場主管及工安專責人員應加強稽核及宣導。

(四)脫油機

1.常見缺失

(1)脫油機蓋子與葉片馬達電源缺連鎖裝置

(2)部分脫油機蓋子未有固定支撐,僅以普通鐵條在尾端做一開口來支撐

2.改善對策

(1)在蓋子加裝正向模式動作的開關,使蓋子一打開就切斷電源。如欲進一步保護,可採用具正向模式作動的互鎖開關。這類開關在確認電源被切斷,或確認可動部(葉片等)確實停止動作的訊號,才可以將蓋子打開,否則蓋子是會被鎖住的。

(2)應使用扣環等裝置使蓋子能確實固定。

(五)載貨用升降機

1.常見缺失

各樓層柵門與昇降平台電源間缺互鎖安全系統或系統遭受破壞失去功能或作動模式不正確。

2.改善對策

在升降機各樓層柵門上裝置一正向模式動作微動開關,以控制平台的動作與停止。由於微動開關容易以膠帶或其他可用於固定的材料將開關固定於安全(ON)的位置,使其失去發出危險(OFF)的機能,故應加強檢查。

(六)消防設施

1.常見缺失

(1)消防安全設備不足或不正確

(2)未設置火災偵測警報裝置

(3)滅火器設置不足或設置點不恰當

(4)安全門、安全梯被雜物阻擋

(5)消防警示裝置損壞未修復或將電源、切斷

(6)未於明顯處公布消防設備配置圖

2.改善對策

設置並維持手提滅火器、室內消防栓、消防設備、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緊急廣播設備、避難指標、緊急照明設備、自動滅火設備等功能,並將消防設備配置圖設置於明顯處所。

設備應合乎下列要求:

(1)手提滅火器:工作場所地板面積每一百平方公尺應有一滅火效能值。且廠房滅火器不應集中放置,及附近不應堆置雜物。

(2)室內消防栓:消防栓箱應維護良好,附近不可堆置雜物。

(3)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廠房應設火警分區,回路應足夠。廠房應差動式偵測器設偵煙式,裝置高度應為屋頂與屋簷高度的平均值,如粉塵多時應採用火焰式或差動分布型,以免火災誤報。火警受信總機附近應備有識別火警分區之圖面資料。

(4)緊急廣播設備:應依規定設置緊急廣播設備。

(5)工廠送水口:應標明「連結送水管送水口」字樣。

(6)泵浦:消防泵馬力應足夠,俾便火災發生時,供應足夠撒水能力。泵浦房設於廠邊空間足夠,進出方便處,且依規定應設在便於檢修,且無受火災等災害之虞處。

()生產機械設備

1.常見缺失

(1)一般動力運轉機械、危險性機械皆未設置基本安全防護裝置

(2)特殊作業人員皆未配備個人防護具

(3)車輛機械未設置安全防護與警示裝置

(4)未落實上述機械、設備之自動檢查作業

(5)在各作業現場,皆疏於配備個人防護具、急救藥品、緊急應變搶救器材

(6)日常操作之機械、設備較缺乏安衛意識,亦未落實機械、設備之操作訓練

2.改善對策

(1)一般動力運轉機械、危險性機械應需設置護欄、護圍、跨橋等設備。

(2)特殊作業人員必需依其工作型態、性質及危害物種類配備適當之個人防護具

(3)車輛機械應標示出空重、載重及固定荷重,且設置安全防護與警示裝置

(4)落實機械、設備之自動檢查作業

(5)在各作業現場,需配備足夠個人防護具、急救藥品、緊急應變搶救器材,並確保清楚明瞭其使用方法

(6)日常操作之機械、設備需加強安衛意識,且必需落實機械、設備之操作訓練



二、管理面常見缺失與改善對策

承前節結果,彙整輔導三行業之危害辨識、風險控制、改善績效追蹤等輔導結果,並予以綜合分析按自主管理要項如安全衛生政策、規劃與管理方案、組織、作業管制措施、緊急應變與事故預防措施、績效評量與稽核、管理階層審查等7大項,針對其主題,除說明其安衛管理現況及常見缺失外,並加以研析、提出重點安衛改善對策供業界參考,如表2.3所示。



2.3 三行廠商安衛管理常見缺失與主要改善對策

項目

常見缺失

主要改善對策

安衛組織設置

未落實各級人員安衛管理職責

安衛組織非廠內一級單位且安衛管理人員多為兼任未設置安衛管理人員

未定期召開安衛委員會議

未設置各級安衛業務主管

確實落實各級人員安衛管理職責

建立安衛組織為廠內一級單位且安衛管理人員依法規規定設置專責人員及安衛管理人員

定期召開安衛委員會議

設置各級安衛業務主管

安衛管理規章訂定

未訂定安衛稽核計畫、安衛工作守則、現場巡檢計畫、職災防止計畫及相關承攬管理計畫

未訂定安衛政策

未落實個人防護具領用、維護、保養紀錄

未落實意外事故調查及處理紀錄

未落實安衛執行業務紀錄

未訂定自動檢查計畫

訂定相關安衛稽核計畫、安衛工作守則、現場巡檢計畫、職災防止計畫及相關承攬管理計畫等

訂定符合規定之安衛政策

落實個人防護具領用、維護、保養紀錄

落實意外事故調查及處理紀錄

落實安衛執行業務紀錄,並確保執行情形

依相關規定訂定自動檢查計畫

安衛教育訓練

未落實宣導勞工安全衛生法令及有關安全衛生之規定使勞工周知

未定期公告及更新安衛管理事項

未依乙炔熔接、1噸以上動力堆高機、小型鍋爐、3噸以上起重機與吊掛作業規定接受合格訓練

未實施粉塵、有機溶劑、特化等作業主管訓練

未實施作業(監督)主管之安衛教育訓練

未對廠內員工實施一般安衛教育訓練

未對粉塵、有機溶劑等特殊作業人員實施安衛教育訓練

1噸以上動力堆高機操作人員未依法訓練合格

未實施急救人員訓練

落實宣導勞工安全衛生法令及有關安全衛生之規定使勞工周知,並定期舉行教育訓練

定期公告及更新安衛管理事項

針對乙炔熔接、1噸以上動力堆高機、小型鍋爐、3噸以上起重機與吊掛作業規定需接受合格訓練

實施粉塵、有機溶劑、特化等作業主管訓練

實施作業(監督)主管之安衛教育訓練

對廠內員工實施一般安衛教育訓練

針對粉塵、有機溶劑等特殊作業人員實施安衛教育訓練

1噸以上動力堆高機操作人員需依法訓練合格

必需實施急救人員訓練


項目

常見缺失

主要改善對策

危險性機械設備

未符合規定安全標示危險性機械、設備

危險性機械、設備,部分操作人員未依法訓練合格

未對危險性機械、設備制訂相關作業規範或標準作業程序(S.O.P.)

危險性機械、設備未設置運轉警示裝置、緊急連動停止裝置

對廠內未滿5噸固定式起重機之操作人員實施吊掛作業訓練

必需依法規規定安全標示危險性機械、設備

所有危險性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需依法受訓合格

針對制定危險性機械、設備相關作業規範或標準作業程序(S.O.P.)

危險性機械、設備需設置運轉警示裝置、緊急連動停止裝置、遮斷裝置

對廠內未滿5噸固定式起重機之操作人員實施吊掛作業訓練

危險物及有害物

之使用

未製作完成各危害物質清單及更新各危害物質之物質安全資料表

未訂定有書面個人防護具使用規定

未訂定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計畫書以增進勞工相關知識

未標示危險物及有害物危害注意、預防與緊急處理事項

未單獨存放不相容物質

未實施危險物及有害物之作業管制措施

製作完成各危害物質清單及定期更新各危害物質之物質安全資料表

訂定個人防護具書面使用規定,並舉辦相關訓練,使員工了解各防護具之使用情形

訂定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計畫書以增進勞工相關知識

標示清楚危險物及有害物危害注意、預防與緊急處理事項

不相容物質需單獨存放,分開儲存

針對危險物及有害物之作業實施管制措施

特殊作業場所與

作業環境測定

之實施

未依粉塵、有機溶劑、特化等特殊作業場所危害特性訂定必要之工作規範

超過法定值時未有工程控制及未提供防護具使用

未依粉塵、有機溶劑、噪音作業場所特性實施測定,其測定項目、頻率未符合規定

對測定結果未符標準時,未有改善措施及追蹤紀錄

依粉塵、有機溶劑、特化等特殊作業場所危害特性訂定必要之工作規範

超過法定值時需有工程控制及提供防護具(手套、防護衣、呼吸防護具)使用,及相關排氣裝置

依粉塵、有機溶劑、特化作業場所特性每六個月實施測定,其測定項目、頻率必需符合規定

對測定結果未符標準時,要有改善措施及追蹤紀錄,並定期追蹤並持續改善


項目

常見缺失

主要改善對策

安衛自動檢查

之實施

未落實起重機、升降機、堆高機之自動檢查作業

未落實電氣設備、烘乾設備之自動檢查作業

未落實消防、滅火設備、火爆之虞作業場所之自動檢查作業

未落實個人防護器具之自動檢查作業

落實起重機、升降機、堆高機之自動檢查作業

落實電氣設備、烘乾設備之自動檢查作業

落實消防、滅火設備、火爆之虞作業場所之自動檢查作業

落實個人防護器具之自動檢查作業

健康檢查之實施

未依法設置足夠合格急救人員,並未設置代理人制度

未依法配備足夠之急救箱

工作場所所設置急救藥品及器材未明顯標示、檢查並更新

未落實健康分級管理制度

未落實特殊健康檢查之追蹤管理作業

未實施一般體格檢查或一般健康檢查

依工作場所大小、分布、危險狀況及員工人數,依法設置足夠合格急救人員,並設置代理人制度

依法配備足夠之急救箱

工作場所所設置急救藥品及器材必需明顯標示、檢查並更新,且放置特定位置

落實健康分級管理制度

落實特殊健康檢查之追蹤管理作業,其紀錄必需保持30

對在職勞工定期實施一般健康檢查;對於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施行特殊體格檢查





第三章安全衛生自主管理之內涵

3.1自主管理之意義

事業單位的安全衛生管理工作繁多,是眾所皆知之事,舉凡從外部的法規、規範要求到工作環境危害預防和控制的需求等,所應辦理的事項不勝枚舉。任何管理工作均須有良好完善的「計畫」為基礎,包括計畫目標、執行方案等,其後仰賴適切技術工具據以執行,並透過良好的管理及全員通力合作才能達成的。組織中的安全衛生工作的推動亦是如此。現代的安全衛生管理尤其重視「組織功能」的發揮,以歐美先進國家的作法為例,特別強調事業單位應本於主動、積極方式,建構有政策、制度、計畫目標、稽核等持續不斷改善機制並融入企業管理之自發性管理系統這就是典型的自主管理精神的展現。

由於自主管理是一個自主性、自發性的活動,除了可以善盡保護員工安全衛生責任、保護企業資產外,也逐漸成為一種趨勢,作為企業善盡社會責任、提升整體形象的管理策略,成為企業經營發展的競爭優勢。

一、何謂自主管理

談到自主管理,馬上就會連想到自動檢查、參與管理、目標管理、提案改善、走動式管理、人性管理、預防保養、零災害運動(預知危險)5/6S活動、品管圈活動等制度。但是自主管理,事實上並非任何固定式制度,也非任何管理模式,而是追求適當管理的過程,隨著外在環境及內在需求的轉變,適時調整;最重要的是培養每一個員工之自主意識。自主意識附加於任何一種「制度化的管理」模式,如能兩相契合,就是自主管理。

另一方面,參酌國際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模式之架構,如:OHSAS 18001管理系統與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 Labor Organization (以下簡稱ILO)所頒布的ILO-OSH 2001管理系統指引,如圖3.1及圖3.2所示,了解所謂「制度化的管理」強調的是Plan (規劃)Do (執行)Check (檢討)Act (修正),構成一封閉迴路,提供業界遵循P-D-C-A循環與持續改善的管理機制。
















3.1

OHSAS 18001管理系統架構






近十年來職業安全衛生之發展,已從傳統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走向系統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主要的不同點在於新的制度強調系統化管理,包括職業安全衛生政策、組織、管理制度的設計與運作、危害辨識、危害預防相關措施或風險評估與控制、績效指標設定與考核等層面,並以P-D-C-A (Plan-Do-Check-Act)管理循環為運作模式,如;OHSAS18001管理系統、ILO 管理系統指引之推動架構。使得工安目標不再單純以勞工死傷數據為準,勞工安全行為的轉變、客戶安全的提升也將是工安績效之指標。

是故,吸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精神,作為推動自主管理的平台,使事業單位之安全衛生管理工作,支撐P-D-C-A循環管理的機制運作。而推行之安全衛生工作,可參考ILO-OSH 2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指引之內容,包括:政策、組織、規劃與實施、評估、改善措施5大項,建立及充實自主性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二、為何要推動安全衛生自主管理

事業單位依法設置之安全衛生管理組織,並非以應付勞動檢查為目標,而是要以主動積極的、自主性的方式,推動安衛管理工作,促使各級主管企業內所有人員善盡安全衛生的職責,具體展現其應有作為及績效,並提醒雇主及高階主管重視安全衛生與企業經營有息息相關的重要性,透過組織功能機制及系統化的運作方式,以降低工作環境潛藏的危害及職業災害的發生的風險。當企業內之人員傷害及財產的損失的機會減少甚至消除後,各項經營管理活動自然順暢不受阻,整體的經營績效之達成自然有正面的助益。

就法令的部分要求而言,依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所規定為例,該辦法列舉之自動檢查設備及作業僅有五十九種,雖稱自動檢查,仍是法令規定必須要實施的工作,但無法涵蓋所有的設備及作業,如果以應付法令規定虛應檢查,則無實效可言。為了保護所有作業人員的安全衛生起見,就應該本著自主管理的精神,自發自動的實施安衛推動工作,才能真正發現安全衛生之危害因素,加以改善,達到防止職業災害的目的。

為秉持世界貿易組織(WTO) 對等開放的公平貿易精神,歐美先進國家設限的貿易規範要求禁止不符標準的商品輸銷其國內,對輸出國的廠商形成貿易壁壘,如能建立自主管理,除能符合國內法令要求外,更由於企業領導階層的政策與承諾,透過組織及制度的運作及全體員工的參與,經稽核找出管理制度不夠完善的地方,預先消除潛在危害因子,達成建立企業工安文化與持續改善的機制,以提昇整體安全衛生做為產品訴求之行銷策略及推展業務的優勢條件,塑造企業形象。



3.2 職業安全衛生自主管理之內涵

ILO-OSH 2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指引為例,ILO-OHS 2001之內容架構,著重於P-D-C-A管理循環的模式,與OHSAS-18001或其他國際間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運作機制並無二致,目前已有許多國家參考或根據將ILO-OSH 2001發展成該國適用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例如為日本(勞動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愛爾蘭、加拿大及中國大陸等國家或地區所參採。該自主管理系統的要素包括政策、組織、規劃與實施、評估、改善措施等5大項另其中涵蓋16小項。規劃與實施是整個自主管理的基礎,而法規符合度查核作業及風險分析又是規劃與實施的依據,依其評估結果訂定安全衛生政策、安全衛生目標、風險控制而建立矯正與稽核的實施,進入高階審查政策的修訂作持續改善。

以下就ILO OSH 2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指引之內容架構來加以說明。

1.職業安全衛生政策

雇主應在徵詢員工及其代表的意見的基礎上,制訂出書面的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此安全衛生政策須經雇主或高階管理者簽署生效後傳達給全體員工,並使利害相關者所周知,且至少需包含四個承諾,即「全員參與」、「預防職災」、「符合法規」與「持續改善」。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項,即明顯無法符合標準的要求。另外,在此條文中強調政策需「定期審查,確保其持續適用性」,此與「3.14管理階層審查」的要求是一致的,故企業需在相關程序規定中,明訂審查安衛政策的頻率,以符合條文中「定期」的規定,一般而言,此審查的工作應在管理審查會議中執行,而此常見的頻率是每半年一次,至少一年一次。

我國法令並無詳細規定安全衛生政策訂定之內容、原則及相關注意事項,只有在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以下稱「安自辦法」)第12條中有要求委員會每3個月召開會議一次,對雇主擬訂之勞工安全衛生政策提出建議,此與ILO規定雇主應在徵詢員工及其代表的意見的基礎上,制訂出書面的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有所不同。


2.員工參與

雇主應確保與員工及其代表進行諮詢與溝通,並對他們進行職業 安全衛生知識和技能(包括與其工作有關的緊急應變計畫)的教育訓練。並保證員工及其安全衛生代表有時間和資源來積極參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組織、計畫、實施、評估和改善等活動,且應根據國家相關法規的要求,建立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以及職業安全衛生代表,使其履行相應的職能。ILO OSH-MS 2001有員工參與之要求,原因是任何個人的安全衛生疏失,都有往往可能造成重大的安全衛生後果,包括個人的安全衛生危害,例如摔傷、灼傷、感電等都有可能造成員工的永久性傷害、死亡,甚至引發社會經濟不安。而且員工的支持和重視是決定安全衛生管理成效重要的因素,員工的經驗和知識是規劃和運作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寶貴的資源。

事業單位須建立員工諮詢和員工參與的機制,員工參與和諮詢宜以既有的一般性管理架構上妥為建置。而安全衛生委員會是鼓勵員工參與有效的方式之一,但是管理制度涵蓋的其他項目,亦應鼓勵員工積極參與。事業單位以適當的機制鼓勵員工,發掘安全衛生管體制度的缺失。同時,員工亦應參與管理制度之規劃和操作步驟的制訂。我國法令對員工參與並無詳細規定,僅在安自辦法11條中有委員會組成之規定,此與ILO規定雇主應確保與員工及其代表進行諮詢與溝通有部分差異

3.責任與義務

雇主負有保護員工的安全衛生的全責,並在組織內設立推動OSH的權責單位,及應規定各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義務與權力,以確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建立、實施與運作以及達成組織的職業安全衛生目標的實現。且應在最高管理階層任命一名或幾名人員作為管理者代表,負責建立、實施、定期審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定期向雇主報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績效。

事業單位應於管理系統內建置並促使每一階層的同仁都應了解其個人所應負的責任,並應了解其個人的行為,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的影響,安全衛生的責任和責任歸屬。我國勞工安全衛生法第25條及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27條有關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內容中事業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及各級之權責規定且在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9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雇主應訂定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規章,要求各級主管及管理、指揮、監督有關人員執行與其有關之勞工安全衛生事項之規定,另外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512條亦有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安全衛生委員會職責之規定


4.能力與訓練

雇主應確定必要的職業安全衛生能力要求,制定並維持相關計畫,以確保全體員工勝任其在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工作和責任,應具有足夠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能力,以辨識、消除或控制與作業相關的危害和風險,實施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教育訓練計畫則包括組織內所有員工,能定期提供有效的職前教育訓練和在職教育訓練;並應對受教育訓練人員理解能力與教育訓練效果實施評估;且教育訓練應是免費的,並儘可能在工作時間內進行。我國勞工安全衛生法23條有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規定,及勞工教育訓練規則對勞工之教育訓練有相關規定,但ILO對於能力與訓練部份有較嚴謹之要求,如雇主應確定必要的職業安全衛生能力要求,制定並維持相關計畫,並儘可能在工作時間內進行。


5.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文件化

ILO有明確規範必須文件化之項目,在系統面如「安全衛生政策和目標」、「職責」、「重大危害/風險及對應預防和控制」、「管理方案、程序、作業標準和其他」;在紀錄面如「管理系統實施過程中產生的紀錄」、「職災」、「法令規章」、「作業環境監測與員工健康監控」及「主動與被動的監測結果」等。而且系統文件應通俗易懂、定期審查,必要時予以修訂,傳達到所有相關人員,並方便他們取得,紀錄應具有可識別性和可追溯性,紀錄的保存時間應予以規定,如可行,應有明確要求應即時回收失效的文件以確保不被誤用,及檔案文件應標明且易於檢索。我國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5條有雇主應使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勞工安全衛生人員辦理安全衛生之執行事項應留存紀錄備查之規定,另外勞工安全衛生法在實施自主管理計畫、作業環境測定、勞工健康檢查、教育訓練、自動檢查及相關安衛管理計畫中亦有留存紀錄相關規定,不過較著重於紀錄保存規定而缺乏系統性文件化之要求。


6.溝通

組織應建立並維持有關溝通的計畫和程序,其目的是對內、外部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資訊予以接收、紀錄和答覆;確保組織內相關單位及部門對職業安全衛生資訊的溝通順利;確保員工及其代表所關心的職業安全衛生問題及想法和建議能被接受,並得到考慮和回應。依據ILO的要求,員工應有一固定的管道與企業的相關管理階層溝通,主動參與企業安全衛生相關的討論或會議,且此溝通管道的安排必須文件化,我國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5條中有提供勞工安全衛生諮詢服務之規定,其他並無明顯溝通之法規,更無建立並維持有關溝通的計畫和程序之要求。


7.先期審查

組織應透過「先期審查」的程序對組織現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及相關管理方案進行評估。如果組織尚未建立或欲重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或該組織屬新設組織,則先期審查可作為其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基礎,先期審查工作應由專業人員進行,如可行,應與員工及其代表進行協商溝通。先期審查的結果應予以文件化,作為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中各項決策的依據;並為持續改善組織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提供一個能夠測量的基準。先期審查應該:

(a) 查明現有適用的國家法令規章,以及組織簽署的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承諾和其他要求;

(b) 辨識、預測和評估現在或預期的作業環境和工作單位中存在的危害/危險;

(c) 確定現有的或欲採取的措施是否能消除危害或控制危險;

(d) 分析員工健康監控資料。

ILO雖要求組織應對現有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及相關作法進行先期審,而其先期審查應執行之項目除「分析員工健康監控資料」一項外,其餘與OHSAS-18001規劃階段應執行之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法規鑑別等項目類似。從中確認應建立或持續改善之安衛管理系統之依據。而我國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7980條中僅對自動檢查之實施有類似之風險評估規定,另外在危險性工作場所檢查暨審查辦法則強制要求應辦理風險評估。

8.規劃與實施

此項之目的在建立一個遵守國家的法令和規章、持續改善其職業安全衛生績效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組織應根據先期審查、管理審查的結果或其他可取得的資料,制定合理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推動作法,這些作法應有助於保護作業場所員工的安全衛生,其內容應包括:

(a) 明確的職業安全衛生目標(應儘可以予以量化)及其優先順序;

(b)建制達成目標的作法,包括明確的職責和績效指標,明白表 示做什麼事,誰來做,什麼時間做;

(c)可供選擇的測量標準,以確認目標的達成;

(d)提供足夠的資源保證,包括人力、資金及技術支持。

我國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5條規定雇主應使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勞工安全衛生人員釐訂職業災害防止計畫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然ILO於規劃與實施之內容中對建制達成目標的作法,包括明確的職責和績效指標及選擇的測量標準有較嚴謹之要求


9.目標

組織應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政策和先期審查或管理審查的結果,制定可測量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目標。此目標應適合於組織的特點、規模和活動的性質;符合有關的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章的要求以及技術和經營上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要求;將重點放在持續改善員工的職業安全衛生防護措施上,以達到最好的職業安全衛生績效;切合實際並可達成;予以文件化,並傳達給組織內所有單位人員;定期審查,予以更新。

10.危害預防

10.1 預防與控制措施

應辨識和評估各類影響員工安全和衛生的危害/風險,並按以下優先順序進行預防和控制:

(1)消除危害/風險;

(2)經由工程控制或管理措施從源頭上控制危害/風險;

(3)制定安全作業標準,包括制定管理措施以最大限度降低危害/風險的影響;

(4)當綜合上述方法仍然不能控制殘餘危害/危險時,雇主應免費提供個人防護具,並採取措施確保其得到使用和維護。

應制定危害預防和控制程序或管理辦法,它應適合於組織所面臨的危害/風險之預防和控制;定期審查,並予以修訂,符合國家法令規章的要求,並得到有效的實施;考慮現階段的知識水準,對於來自勞動檢查機構、職業安全衛生服務機構及其它服務機構的報告或資訊,宜妥為蒐集。我國僅在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80條定期檢查、重點檢查之實施中有依檢查及風險評估結果採取改善措施之規定,但ILO對於預防與控制措施在方法及優先順序有較明確之要求。

10.2 變更管理

組織應對因內部的變化(如人員調動、新製程、新作業技術、 新組織或新材料)和外部的變化(如國家法令規章的修訂、組織合併、職業安全衛生知識和技術的更新)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產生的影響進行評估,並在變化前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而且組織在修改或引入新作業方法、材料、技術或設備之前,應進行作業場所危害辨識和風險評估活動。風險評估時,應與員工及其代表、以及安全衛生委員會進行協商,並請他們參與,並使所有相關人員都得到相應的教育訓練。而我國法令在危險性工作場所檢查暨審查辦法亦有對應之要求,然對象僅限於危險性工作場所,另外勞工安全衛生法18條及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25條規定之協議組織應由原事業單位召集,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協議事項包括變更管理事項,亦即對於原協議事項,如有作業條件改變或其他情勢變更時,應再行協議並妥為週知組織成員,以落實承攬安全管理,而ILO條文規範含蓋範圍更廣包括組織內、外部的變化及修改或引入新作業方法、材料、技術或設備之前,應進行作業場所危害辨識和風險評估活動。


10.3 緊急應變措施

組織應建立並維持緊急應變計畫,這些計畫應辨識出潛在的事故和緊急情況,並提出相應的預防性措施。它們應與組織的規 模和活動的性質相適應。組織在制訂緊急應變計畫時應與外部應變機構和其他機構溝通合作。

在此項要求中,企業必須進行下列四項工作:

(1)鑑別企業內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與緊急情況,如火災、爆炸、

化學品洩漏等情況。

(2)針對上述鑑別出來的事故,擬訂預防或減輕的對策,並確認此對策能夠有效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或是在萬一發生事故時,能夠有效減輕災害的衝擊或後果。

(3)企業應有緊急準備的計畫與程序,並在適當的時候修訂這些計畫與程序,例如在緊急事故發生或是在演練之後。

(4)企業需定期演練上述的應變程序,以確認程序的有效性,這包括人員的編組、設備的適當性、通報的管道,以及救災方式的適用性等。此演練的頻率必須明訂,一般而言,以半年一次較為適當。

我國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5條規定雇主應使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勞工安全衛生人員釐訂緊急應變計畫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之,惟僅限原則性規定,而ILO條文有明確要求如辨識出潛在的事故和緊急情況,並提出相應的預防性措施,及外部溝通合作等。

10.4 採購

組織應制定並維持程序以確保符合安全衛生方面的要求,組 織的採購及租賃計畫中應要求辨識與評估和選擇供應商;在採購貨物與接受服務之前,確認可符合國家法令規章及組織本身職業安全衛生的要求;在使用前訂出作法,以達成各項安全衛生要求。


10.5承攬

組織應制定並維持計畫,以確保組織的各項安全衛生要求,適用於承攬商及其員工。針對作業現場承攬商所制訂的計畫應有程序以評估和選擇承攬商;確保作業開始前,組織與承攬商在適當層級建立有效的溝通與協調機制。該機制應包括危害溝通及其預防與控制措施;包括承攬商員工為組織工作時發生與工作有關的傷害、不健康、疾病和事故的報告機制;如有必要,在作業開始前和作業過程中,對承攬商或其員工提供作業場所安全衛生危害之認知及教育訓練;我國勞工安全衛生法第16-19條亦有承攬管理規定,然著重於責任、危害溝通及其預防與控制措施,而ILO條文則增加應有程序以評估和選擇承攬商。


11.績效監督與量測

組織應制定並定期審查監督、量測和記錄職業安全衛生績效的程序,並應明確指派組織中不同層級人員在績效監督方面的責任、義務和權限,組織應根據其規模和活動的性質及職業安全衛生目標來選擇績效指標,適合組織需求的定性和定量量測方法都應予以考慮。績效監督與量測應能夠作為確定組織在職業安全衛生政策和目標實施情況及風險控制程度的方法,包括主動和被動監督,而不僅局限於與工作有關的傷害、不健康、疾病和事故的統計將績效監督與量測結果予以記錄。

監督活動應提供職業安全衛生績效的回饋資訊,危害/風險辨識作法、預防和控制措施是否有效的資訊。主動監督應包括監督各項特定計畫、制訂的績效準則及目標是否達成,各項作業制度、廠房、機器與設備做系統性檢查,監測作業環境,包括作業組織狀況對員工實施健康監控,如可行,經由適當的醫療監督或對早期發現有害員工健康的徵兆、症狀進行追蹤,以確保預防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國家法令規章、組織簽署的職業安全衛生集體協議及其他承諾的遵守情況。被動監督應包括對下列事項的辨識、報告和調查與工作有關的傷害、不健康(包括因病缺勤的紀錄)、疾病和事故其他損失,如財產損失不良的職業安全衛生績效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失誤員工的復健及康復方案。我國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5條規定雇主應使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勞工安全衛生人員規劃、督導各部門辦理勞工安全衛生稽核及管理,然如何執行、產出,則未規範,而ILO條文規範較明確如組織應制定監督、量測和記錄的程序,人員的責任、義務和權限,選擇績效指標,及定性、定量量測方法都應予以考慮。


12.調查與工作有關的傷害、不健康、疾病和事故及其對安全衛 生績效影響

對與工作有關的傷害、不健康、疾病和事故的起因及潛在原因的調查應辨識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失誤之處,而且調查結果應予以文件化。調查應由專業人員進行,如可行,邀請員工及其代表參與,如果組織有設立安全衛生委員會,則調查結果應與其溝通,而安全衛生委員會應提出適當的建議。

調查結果及安全 衛生委員會所提出的建議還應與負責採取矯正措施的人員溝通,這些矯正措施應作為管理階層審查的一項內容並在持續改善活動中予以考量。經由上述調查而採取的矯正措施應予以實施,以免重複發生與工作有關的傷害、不健康、疾病和事故。在考慮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外部調查機構,如檢查機構和社會保險機構等所提出的調查報告應參照內部調查報告的處理方式進行處理。我國勞工安全衛生法第28條職災調查,及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5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勞工安全衛生人員辦理督導勞工疾病、傷害、殘廢、死亡等職業災害之調查處理及統計分析,亦有此規定。


13.稽核

組織應制訂作法以進行定期稽核活動,以確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及其要素的實施是否恰當、充分、及有效地保護員工的安全衛生,並預防各種事故發生。包括指定稽核人員的能力要求、稽核範圍、稽核頻率、稽核的方法和報告方式。稽核包括對組織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各要素或部分要素的評估,稽核應涵蓋本指引所有的內容職業安全衛生政策、員工參與、責任與義務、能力與訓練,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文件化、溝通、系統規劃、建立與實施、預防與控制措施、變更管理、緊急應變措施、採購、承攬、績效監督與量測、調查與工作有關的傷害、不健康、疾病和事故及其對安全衛生績效的影響、稽核、管理階層審查、預防與矯正措施及持續改善及任何其他適用的稽核準則或要素等,稽核的結論應可確定所實施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各要素或部分要素是否達到下列要求

(1)有效地滿足組織的職業安全衛生政策和目標

(2)有效地促進全體員工的參與

(3)對組織績效評估及前次稽核的結果有所回應

(4)能達成遵守相關的國家法令規章

(5)完全符合持續改善和措施最佳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的目的。

所有的管理系統皆要求內部稽核,而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也不例外。企業對於稽核的範圍、頻率、方法以及稽核員的資格,必須藉由程序加以明確的規定,每次稽核必須對於前次的稽核結果加以審查,特別是在前次的不符合事項的部分,應加以追蹤與瞭解,以確認改善的有效性。我國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5條中亦有稽核之規定,第81規定實施之自動檢查,於發現有異常時,應立即檢修及採取必要措施。ILO條文則增加應制訂作法包括指定稽核人員的能力要求、稽核範圍、稽核頻率、稽核的方法和報告方式之規定


14.管理階層審查

管理階層審查應評估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整體策略以確定是否滿足既定的績效目標,評估管理系統是否滿足組織及資方,包括員工及政府主管機關的需求,評估是否需要變更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包括職業安全衛生政策和目標的調整辨識必需及時補救的措施,包括調整組織結構及績效的量測方式為制定有意義的規劃和持續改善措施提供回饋性指導,包括確定優先順序評估組織職業安全衛生目標和矯正措施的完成情況評估自前次管理階層審查以來,後續措施的有效性。組織應根據自身的需求與條件,確定雇主或最高負責人進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定期審查的頻率與範圍。管理階層審查的結果應予以記錄,並正式傳達給負責推動、執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相關的人員,以便他們能採取適當措施。管理階層審查的目的在於全面審視管理的有效性與適當性,審查的資料應包括前次內部稽核的結果、內在與外在情勢的變化(例如法令規章的訂定趨勢等),以及企業整體改善的成效與期望。應盡量避免因對於管理系統細節的過度討論,而忽略整體的掌握。頻率亦應至少一年一次,以半年一次較為理想。另外,高階主管應親自出席並主持審查會議,以便對於重要的工作能適時的進行決策,並鼓舞員工士氣,應避免僅作事後的會議紀錄審查,而失去參與的機會。畢竟,本指引中強調,最高管理階層負有此管理工作成敗的最終責任。我國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5條中亦有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勞工安全衛生人員實施安全衛生績效管理評估之原則性規定,只是ILO條文規範內容有較詳細之規定


15.預防與矯正措施

組織應針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績效監督與量測、稽核和管理階層審查所提出的預防與矯正措施,制定實施作法並予以維持,作法應包括辨識並分析與相關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和/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作法不符合的根本原因提出、規劃、實施及檢查預防與矯正措施的有效性,並予以文件化,包括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自身的調整。如果評估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或其他資料時發現危害預防與控制措施不夠充分或可能不充分時,應及時合理地調整預防與控制措施的優先順序並予以實施,並將此過程文件化。

矯正與預防措施應以消除所鑑定出不符合狀況、意外事件或事故的根本原因為主要目的,以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建立並維持矯正與預防措施程序設計時,應考量的要項是:

--確認並執行矯正與預防措施(短期與長期)

--評估對危害鑑別與風險評估所可能造成的任何影響(與任何需 要更新的評估報告)

--紀錄由矯正措施與風險評估所造成任何作業程序的改變更;

--利用風險控制或修正現有的風險控制,以確保所採取矯正措施 的有效性。

我國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8081條中規定定期檢查、重點檢查、檢點,如發現對勞工有危害之虞時應即報告上級主管雇主於發現有異常時,應立即檢修及採取必要措施12條中亦有委員會應辦理研議機械、設備或原料、材料危害之預防措施之規定,基本上我國法規在預防與矯正措施上較著重機械、設備或原料、材料危害之預防,而ILO條文規範內容則軟、硬體兼顧,如規定組織應制定實施作法以辨識並分析與相關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和/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作法不符合的根本原因提出、規劃、實施及檢查預防與矯正措施的有效性,並予以文件化


16.持續改善

組織應針對持續改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及整個系統的相關要素制定實施作法並予以維持。作法應考慮組織的職業安全衛生目標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的結果績效監督與量測的結果與工作有關的傷害、疾病、不健康和事故的調查結果以及稽核的結果與建議管理階層審查的結果組織所有成員,包括安全衛生委員會(如果有的話),對持續改善的建議國家法令規章的變化,組織簽署的自願性方案和集體協定所有新的相關資訊員工健康保護與促進方案實施的結果,為不斷改善職業安全衛生績效,組織應與其他組織比較職業安全衛生的實施過程和績效。




第四章安全衛生自主管理之建置實務

企業基於改善經營體質,落實企業風險管理精神,整合企業品質、環境、安全的管理機制,營造安全舒適工作環境,提昇整體之企業形象與產業競爭力,透過工業安全衛生自主管理系統有效達成降低成本、節省人員、改善設備製程等經濟與安全衛生效益,所以本節主要內容乃協助事業單位自行建立自主性的安全衛生管理體制,改進安全衛生設施、落實實行自動檢查,以防止災害、發揮自行保護功能,並依循現行國際最新趨勢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ILO-OSH 2001閉環式架構(P-D-C-A)進行自主管理。ILO-OSH 2001推動實施流程如圖4.1所示,在這個管理模式中,將事業單位推動工業安全衛生自主管理的工作,分為安全衛生政策、組織、規劃與實施、評估和改善措施五個主要素。事業單位可依此五大項之自主管理要求事項,進行安全衛生先期審查,協助找出企業的安全衛生問題與改善空間,並以PDCA機制導入各項訓練、工具、方法與技術,建立推展架構進行自我審查、持續改善,以預防並控制危害,而達到降低工業災害的目的;同時工業安全衛生自主管理系統是追求持續改善安全生衛生績效的最佳工具。

4.1建議執行程序

成立推動組織

制定政策

規劃與實施

評估

改善措施

持續改善

4.1自主管理系統推動實施流程圖


先期審查


4.1 成立推動組織及教育訓練

事業單位之安全衛生自主管理系統對於管理、執行及審查企業活動、設施及製程中具有安全衛生風險之人員,其角色、責任及權限須加以界定、文件化及宣導溝通,以促進安全衛生管理。企業之高階主管負有安全衛生自主管理系統推行之最終責任,事業單位須指派高階主管中之一員為管理代表以負特殊責任,俾確認安全衛生自主管理系統在事業單位中之所有地點及領域的運作,皆能依照要求事項適切地實施及執行。進行自主管理推動工作時,並不只有負責辦理勞安衛業務的部門或人員參與推行即可,因為這是一項全體員工需一起參與推動之工作。因此,推動前須有推動組織架構,並依此架構作好職責分工,明訂各職務需善盡之義務,依事業單位架構與職責分工分項逐步實施,並進行相關之教育訓練如管理系統運作説明及先期審查説明,以凝聚共識,以利推動安全衛生自主管理。

【自主管理組織建置參考例】

4.2事業單位自主管理組織建置參考圖



【自主管理職責分工參考例】

安全衛生自主管理組織與推動人員職掌



1.總經理(或廠長):工業安全衛生管理政策及運作之最高決策者,其主要職掌如下:

任命廠長(或其他監督高層主管)籌組安衛管理委員會及擔任主任委員,主持會議

安衛管理委員會人事之任命,所需資源運作及支援之核准

所有發行文件、書類之核准

重大危害高風險事項改善方案之核准

安衛政策之核準與頒佈

安衛法規鑑別之核准

擔任安衛管理審查會主席

2.安衛管理委員會:公司在總經理(或廠長)監督下,實際執行及推展安衛管理業務的組織,並將公司原行政系統依安衛管理架構之功能及作業要求,分為決策審核規劃部門及執行部門,在決策審核規劃部門中依任務規劃又可分管理代表、稽核委員及制定委員,其職掌如下:

A.管理代表:總經理(或廠長)任命,由副廠長擔任,為安衛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及會議主持人,其職掌如下:

所有發行文件書類之審查

安衛法規鑑別審查

廠內製程、設備、場所、人員之重大危害因子與高風險安全衛生事項之審查

安全衛生管理目標及計畫之審查

績效之評鑑及決定不定期之內部稽核作業

B.稽核中心委員:由管理代表遴選,總經理(或廠長)任命之,委員有廠長(或副廠長)、業務部經理、製工部經理、管理部經理及工安衛環保課長,主任委員可由廠長(或副廠長)擔任,所有之稽核委員須經廠外舉辦之內部稽核訓練合格後方能擔任之,而其職務如下:

重大危害因子與高風險安全衛生事項之評量

主持定期內部稽核會議,執行內部稽核作業

追蹤各部門稽核改善成效

C.安衛管理業務制定委員:由管理代表遴選,總經理任命之,委員有副廠長、品保經理、總務經理、環安部經理,主任委員可由副廠長擔任之,而其主掌如下:

安衛管理委員會行政工作執行單位

安衛管理業務之推展、規劃及部門間作業之聯繫及統籌工作

製程、設備、場所、人員危害因子之登錄整理及高風險安全衛生改善事項之評定

制定所有安全衛生管理要求之業務及相關程序規範書

D.執行部門:為安全衛生管理委員會實際執行安衛管理政策計畫之單位,各單位主管皆被任命為安衛委員會之當然成員

a.工務部其職掌如下:(含工務儀電課、倉儲物料課、總務課)

制定供應、承包商管理程序書

主持供應、承包商審查會議

勞安衛管理規章之制定

研擬職災防止計畫與施行業務

安全衛生管理業務

定期檢查、重點檢查之規劃與施行業務

定期與不定期廠內安全衛生巡視

擬定安全作業標準

教導與監督所屬依安衛作業標準執行

工作場所安全衛生防護設施規劃與設置

廠內危害物及有害物之預防管理業務

b.管理部其職掌如下:(包含:人事課、行政課、財務課)

參與內部勞工安全衛生稽核管理業務

勞安衛組織設置及運作管理業務

醫療衛生服務與勞工健康保護業務

緊急應變準備與事故調查處理業務

c.製造部其職掌如下:(包含:模造課、塗裝課、組裝課、生技課、品管課)

廠房製程機械設備作業管制

作業環境監督量測管理業務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宣導計畫之施行

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規劃


4.2安全衛生政策

事業單位的安全衛生自主管理系統建置工作,其事先準備工作及心理建設都相當重要。一般而言,工廠在導入自主管理系統的初期,為使全廠所有員工都能對安全衛生有所認知,並知道公司將執行此安全衛生自主管理系統,進而要求全體員工都能全力配合,並能有系統化的運作,建議於研擬制訂政策前,首先需有高層承諾。當高階主管公開宣示安全衛生自主管理承諾時,此運作系統才會整個鮮活運作起來,並避免在推行中遭受部分人員不願推動的阻礙,因而停止運作,甚至無法持續實行,所以高層承諾實為制訂與推動自主管理系統第一要務。



()安全衛生政策訂定參考例

【安全衛生政策參考例之一】

安全衛生政策

為善盡社會責任,維護作業環境、有效運用企業資源,減少對人員與工作場所之風險,創造一個和諧、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是○○股份有限公司經營者和全體同仁一致努力的方向。

我們承諾配合政府政策,遵守相關工安、消防法令,藉由落實工業安全衛生自主管理活動之工作,創造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努力改善高風險之作業,加強原物料整理、整頓及貫徹安全作業標準之執行,以保障員工安全健康,增進原物料管理效率,提昇生產效能與品管效益,以達成所訂之自主管理目標與改善方案,並定期實施量測與監督,透過管理審查推動『安全零災害』,以持續改善製程與週遭工作場所。

總經理:陳○○

95年○○月○○日





【安全衛生政策參考例之二】

安全衛生政策

○○公司為一機械設備的生產事業,於生產活動中我們認知製程產品對生命的尊重及環境的融合關鍵,在於化學性及物理性危害之衝擊。

○○公司不以犧牲員工健康及家庭幸福,以換取公司投資的利益,我們致力於勞工安全衛生管理,絕不懈怠;為善盡社會道義與法人責任,恪遵安全衛生保護等相關法令規章,配合政府及業界訂定有關法令及要求,並承諾積極做好工作安全及環境衛生,真誠致力追求改善,以及創造一個和諧、安全的工作環境;是○○公司經營者和全體員工一致努力的方向;並藉由落實工業安全衛生,達成所訂之安全衛生目標;推動『安全零災害』持續改善製程與周遭工作場所,做好工作場所的自主管理工作,以使企業永續發展,我們承諾實踐下列安全衛生政策:

一、推動安全衛生人人有權與有責。

二、著重生產活動中保護員工安全衛生,並降低風險。

三、持續改善製程,提高生產力與製程安全。

四、實施教育及宣導,將安全衛生融入日常作業中。

五、落實設備安全維護及保養,維持機械設備的完整性。

六、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周詳而有效的緊急應變準備。

總經理:宋○○

95○○○○



4.3 執行先期審查

先期審查是事業單位建立管理系統時,對廠內現況瞭解及資料收集等之準備工作,用以提供後續制定或修正政策、設定目標及管理方案、制定標準程序文件之參考,以及比較內部安全衛生績效變化之依據。對於初次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事業單位,亦可藉由先期審查來考量事業單位面臨的所有職業安全衛生風險,作為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基礎,其涵蓋之方向應包含:

1.查明現有適用的國家法令規章,以及組織簽署的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承諾和其他要求;

2.辨識、預測和評估現在或預期的作業環境和工作單位中存在的危害/危險;

3.確定現有的或欲採取的措施是否能消除危害或控制危險;

4.分析員工健康監控資料。

實施先期審查並無一定之方法與程序,端視業單位組織現況與需求而定。執行管理系統先期審查的成員建議可由事業單位內具備豐富的知識、技能及經驗之人員擔任,希冀其能在有限的時間中發現主要的安全衛生問題及其執行成效,而人員的組成應包含安全衛生、設備製程及專門技術人員三方面。其中,設備製程及專門技術人員的選擇應依事業單位產業特性及生產技術作為考量,並應能熟知原物料、設備、流程及環境所產生的危害,針對事業單位規模較小之事業單位,則可由資深工程師協助勞安人員進行相關先期審查之工作。先期審查之執行包含文件審查、現場觀察及人員訪談等三項主要工作項目

在執行管理系統先期審查前應先界定執行範圍,此範圍亦是該事業單位推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範圍。負責人員須針對該範圍收集安全衛生相關資料,包括公司安全衛生政策、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一覽表、公司組織圖、安全衛生組織圖、生產流程圖、管路配置圖、化學品清單、現行安全衛生管理程序及方案等。這些資料是幫助審查人員先期了解公司目前安全衛生概況及可能風險狀況,並提供人員訪談時待釐清事項的問題,因此也可作為未來政策、目標訂定後,績效評量之參考準則。管理系統先期審查所涵蓋之範圍,建議應至少包括法規鑑別與符合度查核、風險評估、現有管理制度、分析員工健康監控資料及過去意外事故審查等重點,其執行之流程如圖4.3,另財務、技術、作業及業務要求事項、利害相關者之觀點亦應考量,而執行之方式分述如下:



4.3.1 法規鑑別與符合度查核

符合相關法規是在現行安全衛生相關管理系統中,要求事業單位組織在政策中必要的承諾。簡單而言,合法只是及格標準,但並不代表只要合法就已符合標準的要求。因在ILO指引中還強調「危害預防及持續改善」的承諾,故事業單位組織仍然還有可應用與改善之空間,以持續增進安全衛生績效。法規鑑別登錄是管理系統先期審查的一項重點工作。法規所管制的項目,代表該國家對該議題的重視,因此,組織必須建立定期執行收集及鑑別相關法規之管理程序,並用來檢查與安全衛生風險相關及必須遵守之法規要求事項。事業單位對於所有與安全衛生風險相關的國內、外法規均應進行瞭解。有關法規蒐集查核管理之流程如圖4.4所示,利用法規登錄表為鑑別法規並整理符法與否是一致之常用方式,且亦可將相關法規依類別登錄歸檔。有關法規登錄之簡要範例表如表4.1





4.4 法規蒐集查核管理



4.1 法規登錄表()


法規

類別

法規

編號

法規名稱

(公佈日期)

法規條文

(內容/摘要)

相關性

事業單位

安衛現況

符合情形

備註

相關

無關

符合

不符合

不適用



























































4.3.2 危害評估與控制

落實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根本,是以鑑識安全衛生危害為基礎,再以政策為核心,規劃出一致且連貫的工作方向,也就是安全衛生目標及管理方案。因此,事業單位必須建立一套管理程序來掌握所有影響的安全衛生危害,這些程序必須具備:判斷組織可能造成安全衛生重大改變的項目、找出引發這些重大改變的原因等兩項功能。
此外,這些程序應有效地隨內外環境的變化而修正。鑑別安全衛生危害是執行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基礎,管理系統中的PDCA各階段,都是以其為中心議題,故事業單位必須依循自己的一套程序,有系統地評定因組織所有活動所產生的安全衛生危害,並由較重大、嚴重的項目開始逐項解決。因此目前常用的方式為先以作業系統分析來進行危害辨識,再依各種風險評估方式估算風險發生頻率、嚴重度,依風險矩陣算出風險等級以鑑別其顯著風險,但對於製程不是很複雜的事業單位或小企業而言,查核表、作業安全分析亦可達到評估與鑑別之功能,而對製程較複雜之企業而言HAZOP 則為較常採行之方法,近年來相關安全衛生研究單位亦陸續引進或開發出有關風險管理之套裝軟體,提供作為各事業單位進行安全衛生管理資訊化之利器,唯各種方法均有其限制,愈簡單的方法,愈不能拉開各項安全衛生風險的差距,以致無法判定執行的先後順序;相反的,愈複雜的做法,需要越多的人力時間,而且容易著重在細節上,而忽略整體的表現,但在執行危害辨識或危害評估時,最好由不同部門或不同人員來進行共同討論,以避免主觀意識所導致之鑑別不合理結果。有關安全衛生風險管理流程如圖4.5所示,以下就事業單位較常採用之危害鑑別、風險評估與風險控制之執行分述如下:

4.5安全衛生風險管理流程圖

4.2作業區分表

部門:成型加工課日期:xx xxxx

部門

作業/活動

鑑別編號

備註

成型加工課

領料作業

B01


進料檢驗

B02


清洗作業

B03


烘乾作業

B04


蒸鍍作業

B05


組立作業

B06


搬運入庫作業

B07






部門主管︰xxx 製表人︰xxx

4.3安全衛生危害鑑別與風險評估表

部門:成型加工課日期:xx xx xx

鑑別

編號

作業/活動

危害

類型

造成危害因子(原物料、工具、機械、設備、環境)

危害類型說明

(對人員、設備、環境、財務危害/損害)

風險評估

現有管控措施

備註

可能性

嚴重性


風險等級

B03

成型作業









B0301

開機作業

被夾被捲

成型加工機

人員未及時脫離遭夾捲

P4

C

4

設有防護罩、WI


B0302

運轉作業

影響聽力

成型加工機

噪音影響聽力85dB

P2

B

2

WI備有耳塞但未使用


B0303

檢查作業

被夾被捲

成型加工機

人員遭夾捲

P4

B

3

訂有WI


B0304

保養作業

感電

成型加工機

保養不當感電

P3

C

4

專責人員保養


B0305

保養作業

被夾被捲

成型加工機

保養不當遭夾捲

P3

C

4

專責人員保養


B0306

維修作業

感電

成型加工機

維修不當遭感電

P3

B

3

專責人員維修


B0307

維修作業

被夾被捲

成型加工機

維修不當遭夾捲

P3

C

4

專責人員維修


B0308

維修、運轉作業

火災

成型加工機

因意外或馬達過熱

P4

B

3

備有滅火器


部門主管︰xxx 評估人︰xxx

4.4 危害分類表



1.墜落、滾落11.與高溫、低溫接觸

2.跌倒 12.與有害物接觸

3.衝撞 13.感電

4.物體飛落 14.爆炸

5.物體倒塌、崩塌 15.火災

6.被撞 16.物體破裂

7.被夾、被捲、被壓 17.動作不當

8.被切、刺、擦傷 18.異物入眼

9.踩踏 19.其他

10.化學品洩漏



4.5可能性評分表

評分

發生機率

預期危害可能發生頻率

保護措施完整性

P1

經常的

5/年以上(含)

需防護措施,但未設置,或無法防護

P2

可能的

1~4/

有設置保護措施,但未定期PM或效果不佳

P3

也許的

5年內超過1次,但少於11

有設置一項硬體保護措施及落實之軟體保護措施

P4

稀少的

10年內超過1次,但5年內未超過1

有設置二項硬體保護措施及落實之軟體保護措施

P5

極不可能的

10年內未超過1

有設置多項具體有效之硬體防護設施,及軟硬體保護成效極佳



硬體:指可避免危害產生之裝置或設備如危害隔離裝置、密閉遙控裝置、自動送或卸料裝置、連鎖裝置等、氣體偵測器、警報、防溢堤、防漏盤。

軟體:操作程序、教育訓練、健康檢查、緊急應變、安全工作許可、承攬管理、自動檢查、開車/作業前安全檢查、變更管理、上鎖/掛牌、製程危害分析、工業衛生評估

4.6嚴重性評分表

嚴重性

評分

人員傷亡

財產損失

(新台幣)

生產損失

危害影響範圍

A

一人死亡或三人嚴重受傷

NT 500萬以上

停工1週以上

大量危害物外洩

危害影響範圍擴及廠外,對環境及公眾健康有立即及持續衝擊

B

嚴重傷害:(殘廢、嚴重骨折、職業性癌症、三級燙傷、失能傷害)。需住院治療或修養/復建,休息1日以上

NT 100~500

停工3~1

中量危害物外洩

危害影響擴及廠內,對環境及公眾健康有暫時性衝擊

C

中度傷害(輕微骨折、嚴重扭傷、一級燙傷、縫合傷害、輕微腦震盪、皮膚病、氣喘)。需送醫院治療、急救。

NT 50~100

停工1~3

少量危害物外洩

危害影響限於工廠局部區域

D

輕度傷害(表皮受傷、輕微割傷、暫時性過敏、疼痛或不適、暫時失聽)。醫務室自行處理

NT 10~50

停工半天~1

微量危害物外洩

危害影響限於局部設備附近

E

無明顯危害

NT 10萬以下

短暫停工,無明顯損失

無明顯危害



4.7風險矩陣

風險等級

可能性等級

P1

P2

P3

P4

P5

A

1

1

2

3

3

B

1

2

3

3

4

C

2

3

4

4

5

D

3

4

4

4

5

E

4

5

5

5

5

4.8風險分級管理指引表範例

風險

等級

風險控制規劃(一般性)

備註

1-嚴重

在風險降低前不能開始或繼續作業,若任何不計成本的改善措施仍無法降低風險時,必須立即禁止作業。

不可接受風險,應發展風險控制計畫,將其風險降至45

2-高度

在風險降低前不可開始作業,可能需要相當多的資源以降低風險,若現行作業具高度風險,應盡速進行風險降低措施。

3-中度

應盡力降低風險,而預防的成本須詳加衡量,在一定時程內,應執行降低風險措施。當中度風險可能導致嚴重後果時,應進一步更精確評估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以作為改善控制方案的基礎。

4-低度

不須額外增加控制措施,在不增加成本條件下,應考慮增加更符合成本效益的解決或改善方法,須定期查核以確保控制措施之持續性。

可接受

5-輕度

不須任何控制,列入巡檢監視項目。

4.9環境/安全衛生目標及改善計劃一覽表

環境安全衛生日期:95

鑑別編號

環境/安全衛生目標

環境/安全衛生標的

改善計劃(管理方案/指導書/教育訓練/其他改善方式)

改善計劃負責人

預定完成日期

預估改善後績效(環境標的績效/安衛風險等級)

B0308

防止火災發生

零事故

火災預防管理方案

xx

95.6.30

4

A0205

安衛績效指標提昇

年底前取得自護單位

自護制度取得驗證方案

xx

95.6.30

4

B0302

加強健康管理

新進及供膳人員100%受檢

體格及檢康檢查方案

xx

95.6.30

4

B0306

防止機械設備危害

無失能事件

機械設備加裝安全防護方案

xx

95.6.20

4

C0502

加強安衛教育訓練

全體員工完成訓練

教育訓練管理方案

xx

95.6.20

4

管理代表:xxx 單位主管:xxx部門主管:xxx 製表人:xxx

4.10 環安衛管理方案評估表

編號:9501 日期: 95x x

管理方案

火災預防管理方案

執行部門

xxx

方案小組長

xxx

組員

xxx

(說明「重大環安衛考量面」事項)

鍛造作業區無防火隔間牆影響安全

鍛造作業瓦斯如洩漏易引起中毒及火災

改善標的


預定完成時間


改善作業方式

預定完成時間

1

制訂危害通識及緊急應變計畫

95.1.20

2

洽請外包商完成規劃估價

95.2.31

3

完成防火牆施工

95.3.31

4

實施緊急應變演練

95.5.31

5

裝置洩漏偵測器

95.5.31

效益分析評估

評估效益(請選)

1.降低環安衛危害

v

項目

費用

2.減少廢棄物排放量


防火牆工程費

50000

3.資源回收再利用


裝置洩漏偵測器

20000

4.污染預防




5.員工安全衛生

v



6.經濟效益




7.其他:


改善費用合計


會簽部門:(執行部門填寫)

會簽意見:

環安衛管理代表


工安環保部門

審查意見:

部門主管


製表



本文件保存三年

4.11 安衛管理方案成果報告表

編號:9501 日期:95

管理方案

火災預防管理方案

執行部門


方案小組長

xxx

組員

xxx

改善標的

全年無重大火災事故

計劃完成時間

95.06.30


環安衛管理方案達成狀況:(說明執行方式、執行後改善情況及標準化程度)

改善完成;執行成果及現況:

制訂危害通識及緊急應變計畫,並完成教育訓練及演練

完成防火牆施工

裝置洩漏偵測器

展延;未能達成原因:


擬申請展延至  年  月  日


變更;變更原因及主要內容:

(檢附「環安衛管理方案評估表」)



終止方案;原因










或(填此欄者成本、效益欄免填)

成本、效益

項目

改善前

改善後

效益

操作或運轉成本(/)




















投入金額:70000

經濟效益:300000 /

環安衛管理代表


工安環保部門

審查意見:

部門主管


製表


本文件保存三年

4.5 重大安全衛生風險鑑別流程圖

4.4規劃與實施

「規劃」其目的在使事業單位能針對問題重點,並在能力許可範圍下,分階段持續改善,避免在處理問題時,出現本末倒置或摸不著頭緒的現象。經由先期審查所歸納之工安衛弱點,所制訂之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包括訂定相關目標、管理方案(或職業災害防止計畫),並依據這些管理方案(職業災害防止計畫),進行工安衛弱點的改善活動,同時對已具有的安衛管理系統,持續進行檢查與矯正的措施,進而實施管理階層審查,持續以P-D-C-A的管理模式,改善現有的體制。必要時可將執行的管理方案進度、成效予以指標性的圖示展現,以利事業單位員工瞭解。

本節以下將列舉一些作業管制標準,提供業界參考,包含

  1. 職業災害防止計畫表

  2. 衝剪作業管制措施參考例

  3. 動火作業管制措施參考例

  4. 自動檢查參考例

  5. 安全作業標準參考例

  6. 緊急應變措施參考例

  7. 意外事故調查與危害預防報告

  8. 危害通識計畫參考例













職業災害防止計畫





【自主管理規劃與實施方案參考例】

管理目標

(計畫項目)

管理標的

(實施細目)

管理方案

(實施要領)

實施

人員

實施期程

需用

經費

()

備註

92

03

04

05

06

07

制定安衛

管理機制

93.05.完成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內容

安全衛生工作守則訂定方案






依據安全衛生相關法規項目辦理

加強製程、場所、作業安全防護措施及管制作業

93.07.完成設置電氣設備防止感電之防護圍欄與安全標示之設置

實施安全防護圍欄與安全標示設置方案

陳○○






20,000

93.05.完成物料/成品積垛整理、整頓

實施物料成品積垛分級管理方案

朱○○






15,000

93.06.達成衝壓機作業傷害率降低至10 ppm

設置衝壓安全防護裝置及作業管制程序

郭○○






5,000

93.07.完成噪音危害防護措施

制訂噪音作業管制措施及個人防護管理方案

游○○






5,000


○○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衛生管理方案(職業災害防止計畫表)

































【衝剪作業管制措施參考例】

1.目的:針對廠內衝剪作業之操作安全,故定本辦法;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安全衛生法令規定。

2.適用範圍:本辦法適用於衝剪作業之有關作業場所。

3.名詞釋義:本辦法所稱衝剪設備,係指下列設備:

3.1曲柄式沖床

3.2離合器式沖床

3.3沖壓式壓床

4.權責:生產部衝壓研磨工廠

5.作業內容:

5.1衝剪設備操作程序:

5.1.1啟動衝剪設備前,應目視檢查機台上有無放置工具及不必要東西,應予清除。

5.1.2啟動衝剪設備前,應點檢設備是否處原點位置,開關位置,電源是否正常等。

5.1.3將電源開關切入ON,電源燈亮起。

5.1.4啟動馬達開關ON,待馬達燈亮運轉正常,應注意運轉是否正常。

5.1.5以空機方式測試衝剪作業是否正常,待正常,始入料作業。

5.1.6換模作業時,應將馬達關閉,待馬達停運轉後,始能換模或微調。

5.1.7停機時,亦須停止馬達運轉,切掉電源,再清除廢料。

5.2異常處置及維修:

5.2.1遇有異常時,請立即切入緊急停止紐,或關閉電源待機器停止運轉後,始能排除。

5.2.2維修時需關掉電源,馬達不能啟動下作業。

5.2.3遇有超負燈亮時,應檢查作業內容,正確時再復歸動作。

5.2.4遇有機械異常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待維修完成後,方可作業。












































【動火作業管制措施參考例】

1.目的:確保工作人員進行動火作業時,其事先必須作妥一切安全處理,防護及提高作業時之危險意識,以減少災害的發生。

2.定義與範圍:

2.1定義:進行類似電銲、切割、磨工、錫銲、管路加熱、吹管鋪設屋頂、燒錫等開放性火焰,或會產生高熱或火花的臨時性作業,均屬於動火作業。

2.2範圍:本廠指定動火作業管制區域。

3.權責:

3.1操作人員:

3.1.1遵守廠內動火作業相關規定。

3.1.2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3.2領班:實施安全巡視。

4作業程序:

4.1當進行動火作業時,須採取一定的安全措施,方可進行作業。

4.2為預防火焰或高熱可能引起的危害,必須採取下列之安全措施,包括:

4.2.1儘量移走作業作業區附近(包括建築物天花板結構、機械器具表面或牆壁)任何易燃物,否則應用防火布或金屬擋板加以隔離。

4.2.2清除作業地點附近所有易燃液體、粉塵、棉絮、油垢等,以保持施工地區的清潔。

4.2.3所有的動火加工器材必須置放於工作範圍內。

4.2.4作業場所必須有良好的通風及照明。

4.2.5於工作範圍內準備正確的消防器材。

4.3動火人員必須配戴必要之安全防護器具後才能進行作業。

4.4動火過程若需要使用到焊接時,必須依據『焊接作業管理辦法』及『壓縮氣體鋼瓶管理辦法』辦理之。

4.5動火作業進行過程中,作業人員應於作業期間隨時保持高度警戒於作業警戒進行中,若有安全之虞時,應立即停止作業。

4.6動火作業完畢後,應將所有機械設備及物品收拾定位,並確保作業現場無火花殘留。

5.相關文件:

5.1焊接作業管理辦法。

5.2壓縮氣體鋼瓶管理辦法。6.表單:無










































鍋爐每月自動檢查紀錄參考表

設置單位:       設備編號:       檢查日期:  年  月  日

項目

檢 查 部 份(項 目)

(檢附包括有關之工作流程圖、機械設備結構圖)

檢查方法

(包括發現危害、分析危害因素)

評估危

害風險

(嚴重性及可能性分析)

依檢查及風險評估結果採取改善措施

定期性檢討改善措施合宜性之情形

鍋鑪本體

1.鼓月同(或上、下汽水鼓)有無損傷變形






2.爐筒有無損傷過熱或壓漬膨出





3.煙管或水管有無局部過熱或漏洩





4.外殼、磚壁、保溫有無損傷、鬆弛龜裂





燃燒裝置

1.燃料油加熱器有無損傷





2.燃料輸送泵及管有無損傷





3.噴燃器有無損傷及污染





4.過瀘器有無填塞或損傷





5.燃燒器及爐壁有無污染及損傷





6.煙道有無洩漏、損傷及風壓異常





自動控制裝置

1.自動起動停止裝置機能有無異常





2.火燄檢出裝置有無異常





3.燃料切斷裝置有無異常





4.水位調節裝置有無異常





5.壓力調節裝置有無異常





6.電氣配線端子有無異常





附屬裝置

1.給水裝置有無損傷及作動狀態





2.蒸汔管及停止閥有無損傷及保溫狀態





3.壓力錶及水位計是否正常





4.安全閥性能是否正常





注意事項

1.檢查結果應詳實紀錄。

2.評估危害風險(V為嚴重性危害,?為可能性危害,-為無危害)

單位主管:        檢查者


安全作業標準(參考例)

作業種類區分:

切割作業

分類編號:


單位作業名稱:

以電焊機從事切割作業

訂定日期:

90.05.02

個人作業

修訂日期:


使用處理材料:

焊條

修訂版次:

0

使用器具工具:

電焊機

製作單位:

觀音工業區安全衛生促進會

安全帽、安全鞋、皮手套、口罩、面罩

頁次:

1/1

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對電焊機加裝漏電斷路器有規定

工作步驟

工作方法

不安全因素

安全措施

事故處理

1.作業前檢查

1-1個人防護器具檢查


1-2電焊機設備各項檢



1-3作業場地附近及下面是否有易燃物或爆炸物


1-4地面有無積水

1-1檢查不確實會發生事故

1-2感電



1-3易燃物或爆炸物會導致火災及人員傷亡


1-4積水會導致感電

1-1需經訓練並受權者才得以使用

1-2確實依檢查程序檢查,破損之電線立即更換

1-3清除可能的易燃物或爆炸物,準備滅火器

1-4地面積水應鋪設絕緣墊


2.裝焊條

2-1將地線接到導電體上

2-2將焊條裝置於焊把上,再開啟電源


2-2手套如果潮濕會造成感電


2-2焊條裝置於焊把上,再開啟電源


3.引弧、切割

3-1以焊條敲擊被焊物,到產生電擊

3-2如以全新焊條敲擊多次,仍無法電擊時,則應停止引弧動作,將電源關閉;檢查被焊物之引弧點是否有油漬或雜物,或是電焊機二次側電路上是否有接觸電阻較高之接點或接面

3-3對使用過焊條進行引弧時,需較用力將焊條前之氧化物敲掉

3-1產生之光線會造成眼睛及皮膚傷害

3-2露天作業,下雨會造成感電







3-3作業中或更換焊條時,手套、衣物如果潮濕會造成感電

3-1應使用電焊面罩,保護眼睛及臉部

3-2露天作業,遇下雨應立即停止作業







3-3焊接過程中手套及衣物如潮濕應立即更換

1.如有人員感電,施救時,須先確認電源是否已關閉再行急救

2.依受傷程度決定處理方式

4.作業完畢後整理與收拾

4-1將焊條取下,焊把掛於絕緣鉤

4-2檢查設備及各接頭是否有損壞

4-3整理四周環境

4-4將電焊機放回固定位置

4-1手套潮濕會造成感電

4-1作業完畢後,應先關閉電源開關

1.如有人員感電,施救時,須先確認電源是否已關閉再行急救

2.依受傷程度決定處理方式







安全作業標準(參考例)

作業種類區分:

吊掛作業

分類編號:


單位作業名稱:

以固定式起重機從事吊掛搬運工作

訂定日期:

90.05.02

協同作業

修訂日期:


使用處理材料:

吊鏈、吊索、連接桿

修訂版次:

0

使用器具工具:

一般工具、固定式起重機

製作單位:

觀音工業區安全衛生促進會

安全帽、安全鞋、安全眼鏡、手套

頁次:

1/1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1條:吊升荷重未滿5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及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人員,應使其接受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第19條、第48條對檢查及檢點有相關規定

工作步驟

工作方法

不安全因素

安全措施

事故處理

1.吊掛作業前

1-1預設圍繩警戒或派監督人員

1-2檢點固定式起重機功能

1-1人員碰撞受傷


1-2機械故障失控

1-1架設圍繩隔離


1-2自動檢查與檢點


2.選擇適當

吊索()

2-1操作手應熟悉起重機(天車)之吊升額定荷重,並估算吊物重量,再選用適當之吊索

2-2檢查吊索有無斷線斷股

2-1吊索荷重過量容易拉斷摔壞吊物


2-2吊索如有斷線或斷股,更容易被拉斷,造成吊物墜落及人員受傷

2-1確實檢查吊索,如有斷線或斷股,絕對不能使用


2-2吊索應依安全工作負載選用


3.掛上吊索

3-1吊舉物儘量加上導引繩1

3-2吊索必需固定於被吊物上,不可使吊物滑動或脫落

3-3吊索拉直,不可打結或捲纏

3-1導引繩斷裂


3-2吊物晃動或未牢固造成滑動脫落


3-3吊索打結或捲纏

3-1檢查導引繩


3-2吊索與吊物綁牢,吊勾應有防滑舌片


3-3吊舉前檢查


4.啟動吊車(天車)

4-1起重機操作人員必須遵照吊掛作業人員標準之手勢指揮

4-1吊索未掛妥即起吊會傷及人員

4-1吊掛作業人員以標準手勢明確指揮

人員受傷送醫急醫治療

5.吊運中

5-1嚴禁人員站立或通過吊物之下方

5-2人員不可隨吊物一起吊運

5-3起重機操作人員應隨時注意附近人員及碰撞其他物品

5-4吊物應緩緩吊起移動,並防止吊物過度擺動

5-5起重機操作人員應聽從吊掛作業人員一人之指揮

5-1吊索斷裂砸傷人員


5-2人員墜落


5-3撞擊人員及設備



5-4慣性作用撞擊他物造成意外事故

5-5操作人員誤動作或指揮作業人員指揮不當

5-1作業區圍籬或派遣作業監督人員

5-2安全宣導


5-3安全宣導



5-4教育訓練


5-5禁止二人或二人以上同時指揮操作

人員受傷送醫急醫治療

6.將吊物放於定位

6-1需使用墊塊者,必須先準備好,如欲調整墊塊,必須先停車再行之

6-2吊物放置定位,先取下吊索再將吊物上之吊索取出

6-1吊物放置不穩固



6-2手部未保持安全距離,被吊索夾傷

6-1確認吊物放置穩固



6-2手儘量浮貼吊物,勿握吊索



7.作業結束

7-1.將吊索放於定位整理整齊並避免吊索打結或折彎

7-1造成吊索損壞或絆倒人員

7-1吊索放置整齊避免打結彎曲

人員絆倒受傷赴醫治療

【事業單位緊急應變措施參考例】


緊急應變作業管理要點

1.目的:

為降低緊急或意外事故可能造成的職安衛危害。

2.範圍:

全公司各部門與職安衛相關連之作業活動。

3.管理原則:

3.1為鑑定發生意外事件和緊急情況之可能性及其應變,以預防及減輕,其可能造成之職安衛衝擊,依“緊急事件準備應變處理辦法”建立個別之緊急應變措施。

3.2緊急應變程序內應包含防護細則、定期訓練、演練及事故之復原。

3.3演練結束、意外事故發生或出現緊急情況後,必要時應檢討及修正其緊急應變程序。

4.相關參考資料:

4.1緊急事件準備與應變處理辦法

4.2自衛消防編組及任務分派表

4.3緊急事件通報作業標準

4.4意外災害處理作業標準

4.5危害預防準備作業辦法










【事業單位事故預防措施參考例】

意外事故調查與危害預防報告

事故編號:

1.調查起始/結束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事故發生時間   : 年 月 日 時 分

3.事故發生地點   :

4.事故分類:(可複選)

廠內傷害事故:□死亡,□損工,□限工,□醫療,□急救

環保事故:□廠內,□廠外,□洩漏-洩漏物質:

其他:□虛驚,□廠外,□交通

5.事故摘要:

6.處理措施:

7.事故原因分析:

 a.立即(直接)原因(不標準行為、不標準狀況)

 b.基本(間接)原因(人為因素、工作因素)

8.損失統計:

9.事故相關位置圖(如有需要請簡單繪出)

10.改善建議事項(請註明執行單位,人員及完成日期)

11.危害預防對策

12.管理控制事項

13.附件

調查人員1

調查人員2

調查人員3

承辦

審核

管理專案

編號








調查備案

列管日期




危害通識計畫(參考例)

1.目的:為對本公司所有危害物質進行清點、標示並教育全公司、承攬商,使之對本公司所有危害物質之潛在危害、防範措施、緊急應變有所認識了解,進而防止災害之發生,特訂立此計畫。

2.範圍:適用本公司所使用的危害物質。

3.權責:本計畫由勞工安衛管理單位訂定,各項業務之實施由各相關單位人員負責。

4.定義:

4.1危險物

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第二條規定之爆炸性物質、著火性物質、氧化性物質、引火性液體、可燃性氣體等物質及其它爆炸性物品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物質。

4.2有害物

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第二條規定之有機溶劑、特定化學物質及其它經政府指定之化學物質。

4.3供應商

指輸入、輸出、批發或零售危害物質之事業單位。

4.4容器

指任何袋、筒、瓶、箱、罐、桶、反應器、儲槽、管路及其它可盛裝

危害物質者。

5.流程圖:無

6.作業內容:

6.1危害通識推行組織

本公司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簡稱勞安單位,負責規劃推動本公司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之作業場所的安全衛生相關事宜,其中包括危害通識的推行,勞安單位負責規劃、指導改進事項,並檢討執行

結果彙集呈報總經理;危害物質清單及物質安全資料表之內容由採購單位負責要求供應商提供,勞安單位及使用單位提供專業上必要之協助;危害物質之處置、使用單位負責標示與更新之任務。其組織圖如附件一所示。

6.2危害通識內容

1、製備「危害物質清單」。

2、物質安全資料表製作。

3、危害物標示。

4、教育訓練。


6.3危害物質清單

6.3.1製作危害物質清單可幫助瞭解整個危害物質使用及儲存情形,以及危害物質來源的基本資料。

6.3.2危害物質資料由相關單位提供予勞安單位建檔製表。

6.3.3「危害物質清單」如附件二所示,包括以下內容:

(1)物質辨識資料。

(2)製造商或供應商資料。

(3)使用資料(包括使用地點、使用頻率、月平均用量及使用人

)

(4)貯存資料(包括使用地點、最高貯存數量)

6.3.4「危害物質清單」之置備過程如下:

(1) 各貯存、使用單位整理出本公司使用之危害物質名稱,供下

列相關單位填報清單資料之參考。

(2)採購單位根據廠商交貨資料,提供清單中之製造商(或供應商

)資料。

(3)各貯存、使用單位提供清單中之貯存、使用資料。

(4)各貯存、使用單位負責收集上列相關單位提供之資料填入清

單。

(5) 收集各貯存、使用之危害物質清單由勞安單位負責保存、建檔。

(6)有漏列之危害物質清單由勞安單位負責保存、建檔。


6.4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製作

6.4.1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之規定,所有危害化學物質均備有物質安全資料表如附件三所示,且資料表包括以下內容:

(1)物品與廠商資料:

(2)成分辨識資料:

(3)危害辨識資料:

(4)急救措施:

(5)滅火措施:

(6)洩漏處理方法:

(7)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

(8)暴露預防措施:

(9)物理及化學性質:

(10)安定性及反應性:

(11)毒性資料:

(12)生態資料:

(13)廢棄處置方法:

(14)運送資料:

(15)法規資料:

(16)其他資料:

6.4.2已供應之化學物質,由採購單位要求製造商(或供應商)重新提供合乎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規定之資料表。第一次購買之危害物質則要求廠商於交貨時提供符合通識規則規定之物質安全資料表。

6.4.3關於危害物質之物質安全資料表、增訂完畢後,印刷分發公佈

於各工作場所,供使用該危害物質之員工隨時取閱。

6.4.4物質安全資料表訂定分發後,內容如有更動則由研發部單位隨時進行修改。每三年由研發部單位重新檢閱內容,以保持此資料表之正確及完整。

6.4.5物質安全資料表的製作是為了預防化學危害的基本工作,必須對使用之化學物質有正確之了解,才能避免因過量曝露造成傷病或因使用不當引起災害,或遇緊急事故時應變錯誤而加深或擴大傷害。

6.4.6物質安全資料表取得的方法:

(1)要求製造商或供應商提供

(2)上網查詢

(3)由研發部單位提供

6.4.7物質安全資料表之放置

凡在清單之列的物質均應製作物質安全資料表,並應放置在處置、使用場所之明顯、容易取得之處。

6.5危害物標示

6.5.1危害物質之物質安全資料表編訂完成後,依資料表內容及危害物質通識規則之規定,標示危害物質如附件四所示,其標示內容應包含以下項目:

(1)標示圖式。

(2)危害性化學物質名稱。

(3)主要成份。

(4)危害警告訊息。

(5)危害防範措施。

(6)製造廠之名稱、地址、聯絡電話。

標示圖式應依容器大小,按比例縮小至可辨識清楚為原則。其餘非屬危害通識規則所規定之公司內其他化學物質,由勞安單位判定其危害性,危害性大者,依通識規則之規定辦理;危害性小者,則僅標示(2)(6)項。

6.5.2進行標示之地點、設備由勞安單位會同應標示單位選定。包括危害物質之貯存設施、容器、輸送裝置、管路系統、運送車輛等。其中輸送裝置與管路系統依中國國家標準CNS9329規定之辨別顏色以油漆色環代替圖示與說明。

6.5.3標示之貼紙由勞安單位委託廠商或自行進行印製,並分發各應標示單位,由各單位自行派員標示。如有脫落或破損不明時,則由各單位自行補充、更新。

6.5.4標示之地點如為裝同一物質之數個容器,置放同一處所時,則容器標示得以公告板代替。

6.5.5容器運送之危害物質由採購單位要求製造商或供應商提供標示。

6.5.6標示內容及地點之正確與完整於勞安人員巡察時一併查核。


6.6教育訓練

教育訓練之目的,使操作人員及相關之作業人員認識物質危害的性

質。強調物質之安全操作、預防指施、緊急處理等。有關本廠之教

育訓練詳細規劃,依據本廠所擬定之「危害通識標準教育訓練計劃

書」

執行(附件五)之規定辦理。

6.6.1實施對象:

(1)執行危害通識之負責人員。

(2)使用危害物質之操作人員。

6.6.2課程內容包含如下:

(1)危險物及有害物之通識計畫。

(2)危險物及有害物之標示內容及意義。

(3)危險物及有害物之特性。

(4)危險物及有害物對人體健康之危害。

(5)危險物及有害物之使用、存放、處理系棄置等程序。

(6)緊急應變程序。

(7)物質安全資料表之存放、取得方式。

6.6.3其他:

(1)教育訓練由各部門參造參加授課人員名冊一份,送勞安單位備查。

(2)教育訓練之所有相關資料,含授課人員名冊、簽名冊、課程表、教案、講義、訓練日誌、投影片、拍攝照片、海報等均成立文書檔於勞安單位備查。

6.7承攬商注意事項

承攬商入本公司工作前必須詳閱本公司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等規定,如承攬工作環境具危害物質時,該工作場所的相關人員應事前告知承攬單位危害預防事項,又承攬單位必須告知作業員工,並提醒其安全衛生防護建議,必要時可要求勞安單位協助。合約書上亦須加列已告知該工作場所相關危害,安全問題由承攬商自行負責等內容之條款。

6.8非例行工作應注意事項









4.5績效評量與稽核

企業應建立主要工業安全衛生風險/危害項目的基本資料,如職業病及職災千人率、損失工時、失能工時、有害物質釋放量、噪音量等資訊,作執行前、後績效的客觀依據,並據以統計安全衛生績效。

管理系統建立後,常因目標擬定及管理方案發展之權責未界定清楚,或目標及方案擬定流程不一致等原因產生斷層。而各部門執行方案時,也會因監督的重點、指標或方法的不一致,而產生監督及量測技術上的困擾,不祇會造成管理系統實施績效不理想,也會影響矯正與稽核制度之成效。這個問題除可藉由進行內部稽核訓練加以排除外,也可透過稽核找出系統的問題,並予以修正。

稽核是維持安全衛生自主管理系統正常運作及改善的基礎,它提供給組織內的員工一個自我評估及回顧的機會,也提供給高階管理者充份的資訊,作為未來持續改善的基礎。

以文件審查、員工訪談、現場作業實物核查為主要稽核項目,文件審查以查驗文件及程序之完整性、適當性,以及根據此程序執行時應有的紀錄是否完整為主,比如設備有變更就必須依照製程變更的程序申請核准後再執行變更,在執行變更前,受變更影響的操作程序,必須與相關人員溝通並留有其溝通後之簽名,變更後的設備必須執行設備啟用前檢查,檢查文件內必須附上與變更後的操作程序,及與更新的程序所實施有關之操作/維修人員的訓練紀錄,最後核查這個變更案件有關的操作程序、圖說是否都已更新。如果變更時必須作製程危害分析,那麼製程危害分析的建議改善事項是否按照時程執行矯正措施等。

管理階層審查是安全衛生自主管理系統P-D-C-A循環的最後一個要項,也是另一個P-D-C-A循環的開始。這是特別對高階主管所做的要求,也正與安全衛生政策首尾呼應。因此,高階主管在取得必要的資訊之後,必須能夠評估並確保系統的持續適用性、適切性、及有效性,並根據主客觀因素的改變,修正政策、目標與標的,以及系統的其他構成要項,使安全衛生自主管理系統能持續的改善與進步。

安全衛生自主管理系統成敗關鍵,管理階層負有最大之責任。由歷年職災案例中,可以發現企業雇主對安全衛生的重視程度,攸關安全衛生自主管理的推動績效,經由企業高階主管的政策承諾、資源支持及管理審查,促使安全衛生的推動更加順暢。高階主管不只需要評估安全衛生自主管理系統執行狀況是否落實、各部門目前的管制作業是否需要改進之外,並須考慮大環境的改變及實施的結果,判斷政策、目標是否應隨之修訂。尤其施行的目標與標的,會因時間的推進而不斷地改變,必須由高階主管決定更新的方向,保持安全衛生自主管理系統及整體績效的有效運行及持續改善。

管理階層審查的重點在如何使系統變得更好,以及如何提昇組織的安全衛生績效,而非在審視文件、紀錄等細節,或虛應故事地開會了事。事業單位如果希望安全衛生自主管理系統能真正的運作,而非只是表面功夫,管理階層應負起責任,用心參與管理審查,以達到持續改善的目的。因此,2003年新版自護制度特別要求藉由管理階層審查來修正安全衛生自主管理系統。



事業單位績效評量與稽核參考例

【事業單位自主管理稽核參考例】

受稽核單位

受稽核單

位責任者

稽核範圍

稽核依據

預定稽

核日期

主任

稽核員

稽核

成員

製造部

林○○

粗級加工

中級加工

自護制度檢核表、勞安衛法規

95/08/20

湯○○

雍○○

製造部

林○○

製造部-

成型處理

自護制度檢核表、勞安衛法規

95/08/22

湯○○

雍○○

製造部

林○○

製造部-

組裝處理

自護制度檢核表、勞安衛法規

95/08/23

湯○○

雍○○

製造部

林○○

製造部-

研磨拋光

自護制度檢核表、勞安衛法規

95/08/21

湯○○

雍○○

製造部

林○○

儀電阻裝

自護制度檢核表、勞安衛法規

95/08/19

湯○○

雍○○

製作:湯○○

審查:

核准:


95年度內部安全衛生稽核計畫表



















()事業單位管理階層審查參考例

【事業單位管理階層審查參考例】

安全衛生管理階層審查作業流程



【事業單位管理階層審查參考例】

名稱:95年度安全衛生自主管理階層審查第二次工作會議

時間:956171400分至1630

地點:員工關係部第二會議室

參加人員:總經理、執行副總經理、廠長、各部主管、工會代表、安全衛生管理推行人員

一、會議內容:

1.起始會議議題事項說明:管理專案室。

2.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架構運作說明:安衛自主管理推行委員會。

3.安全衛生稽核報告:主任評審員。

4.安全衛生政策說明:管理代表。

5.安全衛生目標之達成程度:各部門。

6.安全衛生方案執行進度檢討:各部門。

7.安全衛生法規符合性檢討:安衛自主管理推行委員會。

8.溝通意見檢討:管理專案室。

9.公司之製程、設施等如有變更,對安全衛生風險評估與控制:各部門。

10.為採取必要的行動,審查之意見、建議事項須予文件化。

二、討論決議:

1.安全衛生政策推行目標各方案負責單位計劃案,進度執行狀況。

2.95年度新進員工教育訓練,請各部門落實作業場所安全教育。

3.本次(07/02~15)內稽缺點矯正事項,請各部門於9月底前提出改善管制措施





【事業單位管理階層審查參考例】

4.本公司於93/12/31依照自護制度要求事項,完成建置安全衛生自主管理系統文件(一、二、三、四階)等。

5.管理部於員工特殊作業健康檢查之結果異常時,應分析病因與其分佈職場狀況、並予複診追蹤改善之。

6.管理部應著手準備安全衛生緊急應變演練事宜,熟悉應變組織運作,降低災害產生。

會議記錄照片

(紀錄一)


(紀錄二)


發文單位

核准

審核

承辦

管審專案編號

管理專案室

王○○

宋○○

曹○○

○○○○

實施日期

93.○○.○○



4.6改善措施及持續改善

在經過執行與稽核改善後,由高階主管主持管理審查會議。審查內容包括安全衛生政策、執行成效、稽核或檢查之發現、事故調查及矯正,以及法令之符合性。

組織應針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績效監督與量測、稽核和管理階層審查所提出的預防與矯正措施,制定實施作法並予以維持,作法應包括辨識並分析與相關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和/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作法不符合的根本原因提出、規劃、實施及檢查預防與矯正措施的有效性,並予以文件化,包括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自身的調整。如果評估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或其他資料時發現危害預防與控制措施不夠充分或可能不充分時,應及時合理地調整預防與控制措施的優先順序並予以實施,並將此過程文件化。

矯正與預防措施應以消除所鑑定出不符合狀況、意外事件或事故的根本原因為主要目的,以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建立並維持矯正與預防措施程序設計時,應考量的要項是:

持續改善

組織應針對持續改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及整個系統的相關要素制定實施作法並予以維持。作法應考慮組織的職業安全衛生目標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的結果績效監督與量測的結果與工作有關的傷害、疾病、不健康和事故的調查結果以及稽核的結果與建議管理階層審查的結果組織所有成員,包括安全衛生委員會(如果有的話),對持續改善的建議國家法令規章的變化,組織簽署的自願性方案和集體協定所有新的相關資訊員工健康保護與促進方案實施的結果,為不斷改善職業安全衛生績效,組織應與其他組織比較職業安全衛生的實施過程和績效。



第五章結語

全球工業的發展於近一百年中迅速發展,為人類帶來生活上的許多便利,但也因工業的進步與蓬勃發展,並輕忽勞工安全與健康之同時,而致使工業災害或意外事故頻傳,造成生產障礙,甚而造成人員、財物的重大損失,使職業安全衛生問題成為一個受到重視的議題,許多企業也積極的在此議題上給予正面回應。

在國際社會普遍強調產業發展應與勞工之安全健康兼顧的今日,持續提昇作業中之安全與衛生條件,已成為全球企業共同努力的目標。多數國家亦積極鼓勵企業推動環境管理系統及職安衛管理系統,使企業能符合法令與相關要求,以有效改善環安績效和提昇經營效率。

有鑑於企業建制良好的職安衛管理系統,是全球的趨勢,也是企業追求持續改善、永續經營,所刻不容緩的工作。另一方面,台灣機械設備工業擁有完整的產業結構,及優良的技術能力與穩定的生產作業,隨著國際間經貿與環安議題之關連性的日益增加,業者在追求企業利潤之際,也應積極考慮生產活動中,因不安全行為與不安全狀況衍生之職災,對企業所造成的衝擊。同時,基於企業安全文化之養成,首重事業單位自發性安全衛生管理與實踐自護工作,故期望透過本手冊所載內容,提供機械設備業之廠商,藉由完善的P-D-C-A安全衛生管理模式,自行推動廠內安全衛生自主管理機制,使工廠有效清查廠內不安全因素,積極實行風險管理與本質安全改善等安衛自主管理措施,使企業不安全風險降至最低,並進而降低生產成本與人事負擔,期能從源頭實行危害預防及風險控制之管理工作,以提昇企業整體安全衛生管理素質,使企業獲致具體的安全、衛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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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職災案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北區勞動檢查所www.nlio.idv.tw

22.職災案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區勞動檢查所www.crlio.gov.tw

23.職災案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南區勞動檢查所www.slio.gov.tw

附錄:國內外安全衛生相關網址

經濟部工業局工業安全衛生技術輔導http://cesh.moeaidb.gov.tw/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http://www.cla.gov.tw/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http://www.iosh.gov.tw/

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http://www.isha.org.tw/

內政部消防署http://www.nfa.gov.tw/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http://www.cdc.gov.tw/

工業技術研究院能源與環境研究所http://www.itri.org.tw/

e-safety工安人專業網http://www.e-safty.com.tw/

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http://www.ftis.org.tw/

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 http://www.ilo.org

美國職業安全衛生署http://www.osha.gov/

美國防火協會http://www.nfpa.org/

美國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http://www.cdc.gov/niosh/

英國安全衛生執行署http://www.hse.gov.uk/

歐洲製程安全中心http://www.epsc.org/

國家安全生產信息網(大陸)http://www.anquan.ac.cn/

中國職業安全衛生信息網(大陸) http://www.cis-safety-inf.org.cn/

香港職業安全健康局http://www.oshc.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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