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國小
113學年度
第 一 學期
□期中█期末 評量
(
)年級(
)領域
定期評量紙筆測驗試題分析表
命題(初審)教師 |
| 填寫日期 | 年
月 日 |
命題範圍 | 版本:(
) 範圍:(
)單元/課 |
教師命題自我檢核表 | 是 | 否 |
一 | 試題是否顧及難易度之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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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同一主題之題組是否已避免有過多的子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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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試題是否出現有母子效應(互相牽涉)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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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自行命題之題號: |
單元與命題形式配分表(%) |
試題形式 單元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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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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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命題教師依所命題試卷,歸類每一試題的題型百分比,依照單元分類填入上表中。
請於12/20(五)下班前將試卷(A3雙面列印)連同此表一併送至教學組。謝謝!
教學組:
教務主任: 校 長:
附1:試卷請交A3大小紙張(雙面列印),試卷抬頭統一為~
花蓮縣吉安國民小學113第一學期*年級**領域期中評量 命題範圍:**第*冊第*單元~第*單元
命題教師:*** 班級:*年 班 座號:
姓名: 分數
家長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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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語: |
序號 | 項目 | 注意事項 |
1 | 命題 | 考前,命題老師之身分應予保密,防止各種可能發生的困擾。 命題時,老師應依教學內容命題,題型設計請部份參酌包含學生基本能力檢核題目,坊間出版社之試題得供部份參考修正,不得完全直接引用。 命題時,字體應使用正體字,字體大小及是否加注音符號,須配合學童年段與個殊性。答題形式應多元,有符號、數字等選項,也有文字書寫、作文創作形式。 命題時之配分要領,以百分法為原則,改變時應讓學生明白計分方式。 命題應具鑑別度,試題難易度兼顧,尤應避免全面偏艱澀或偏易。 考前勿直接複習試題,所有練習題應避免洩題之可能性。 命題老師禁止將試題影印流通在外。 使用個人電腦出題,應有保密措施,若使用學校公用電腦出題,離開電腦前,應確認試題檔案全部清除。 老師命題應注意試題安全防護並負保密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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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審題 | 由學年主任或命題老師召集任課老師,召開共同會議審查該領域試題。 審題時應就命題原則審查,並注意項序、配分、標頭、字體等,避免錯誤。 審題後立即修正與繳卷(含電子檔),審題之相關資料應銷毀或妥為管理與保密,不得攜出。 參與審題老師應注意試題安全防護並負保密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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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繳交 試題 | 由命題老師親自將試題或含電子檔,於期限內繳交至教務處教學組收。 教務處應注意試題安全防護並負保密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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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複閱 | 試題交予教學組長進行複閱。 對於有疑慮之試題,應請命題老師修正。 教學組長複閱期間,應注意試題安全防護並負保密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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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印製 | 總務處印製試題時,禁止他人參與印製。 印製應完全清晰。 印製後之試卷,須彌封保管。 印製者應注意試題安全防護並負保密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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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保管 | 1.
教學組專人專櫃統一保管,並做好安全措施。 |
7 | 發卷 | 每節考前10分鐘(視情況調整),取出試卷。 由監考老師親至指定地點領取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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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收卷 | 檢查試卷數是否與考生數相同。 清點無誤後,交給閱卷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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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閱卷 | 依公平公正原則批閱。 閱卷後,應登記分數並作評量之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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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成績統計及分數應用 | 教學評量結果提供老師檢核教學過程與方法,做為教學計畫之參考。 教學評量結果提供老師做為了解學生能力與個別差異的參考依據。 老師可依教學評量過程及結果,指導學生調整學習目標與方式。 各項教學評量結果,可提供各領域研究會,做為改進教學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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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救 教學 | 1.對於未達學習目標(例如:分數未達60者)之學生,授課教師應積極規劃擬定補救教學措施,並依本校補救教學計畫辦理補救事宜。 |
附2:本校【學生定期評量命題審題機制】之注意事項如下,請教師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