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資訊工程學系
碩士班指導教授同意書(共同指導)
提交日期: 年 月 日
學生姓名: | 學號: |
指導教授簽章: | |
指導教授非本系所者需加簽學生所屬系所共同指導教授簽章: | |
審查意見: | 年 月 日 |
※注意事項:
1. 指導教授以本所或本校相關學系專任教師擔任為原則。
2. 碩一第一學期加、退選截止前選定指導教授,並繳交「指導教授同意書」。
3. 變更指導教授請繳交「碩士班同學更換指導教授同意書」經新指導教授及所長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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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指導教授同意書(共同指導)
提交日期: 年 月 日
學生姓名: | 學號: |
指導教授簽章: | |
指導教授非本系所者需加簽學生所屬系所共同指導教授簽章: | |
審查意見: | 年 月 日 |
※注意事項:
1. 指導教授以本所或本校相關學系專任教師擔任為原則。
2. 碩一第一學期加、退選截止前選定指導教授,並繳交「指導教授同意書」。
3. 變更指導教授請繳交「碩士班同學更換指導教授同意書」經新指導教授及所長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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