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立埔里國民中學 113 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階段招考)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師法施行細則。
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三、教育部「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暨「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
四、南投縣立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
五、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 113 年 6 月 27 日會議決議辦理。
貳、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品德優良,思想純正,口齒清晰,對
教育工作具有服務熱忱者。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或 33 條之各款情事者。
(三)無「教師法」第 14 條各款情形者。
(四)最近 3 年無刑事、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
(五)非不適任教師資遣退休者。
二、報考人員資格:
(一)依據教育部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除具上述基本條件外,並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第 1 階段招考
一般
具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
間者。
特教
具國民中學階段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科)合格教師證書者。
第 2 階段招考
一般
1. 具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
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特教
1.具國民中學階段特殊教育
(身心障礙類科)
合格教師證書者。
2.具有修畢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 3 階段招考
一般
1. 具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
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特教
1.具國民中學階段特殊教育
(身心障礙類科)
合格教師證書者。
2.具有修畢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
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參、甄選名額:
甄選類別
甄選
名額
性質
聘期
備註
國文(特教)
1 代理教師(實缺)
113 年 8 月 1 日至
114 年 7 月 31 日止
1.依學校安排如需配合兼
任行政職務,聘期以縣
府核定為準。
2.依名次排序。
3.備取若干名列冊候用。
英語(特教)
1 代理教師(實缺)
理化
2 代理教師(實缺)
專任輔導
1 代理教師(實缺)
歷史
2 代理教師(實缺)
數學
2 代理教師(實缺)
體育
1 代理教師(實缺)
生物
1 代理教師(實缺)
國文
2 代理教師(實缺)
肆、聘用期間:
一、經本校聘用後,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非經教評會通過不得離職。
二、聘用期間,除法令規定之權利與義務外,尚須配合本校各項活動。
三、教學科目依學校實際需求進行安排,甄試錄取後,應配合學校校務、
教學需要及學校行政職務之安排。
四、本案實缺聘用日期自 113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7 月 31 日止(實際以
縣府核定為準)。代理教師待遇比照「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標準表」規
定以學歷起支並按月核支,以及享有勞、健保及退儲金提撥。
伍、報名辦法:
一、簡章索取:即日至 113 年 7 月 1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整止,逕至南投
縣政府教育處網站(網址:
http://www.ntct.edu.tw/bin/home.php
下載。
二、報名日期:
第 1 階段招考報名日期
113 年 7 月 2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 30 分至上午 10 時 30 分止。
第 2 階段招考報名日期
113 年 7 月 3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 30 分至上午 10 時 30 分止。
第 3 階段招考報名日期
113 年 7 月 4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 30 分至上午 10 時 30 分止。
三、報名地點:南投縣立埔里國民中學人事室。
地址:南投縣埔里鎮西安路一段 193 號。
電話:(049)2982055*144,人事室陳主任。
四、報名方式:採親自或委託方式現場報名,免收報名費。
五、繳驗證件如下:請攜帶正本(驗畢歸還)並繳交影本,影本加蓋報考人
私章註明與正本相符;請按順序裝訂成冊,並以資料袋裝存。
(請以 A4
大小裝訂)。
(一)國民身份證影本。
(二)教師證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報名表(請貼妥三個月內兩吋半身脫帽照片乙張)及切結書。
(如附件一、二、三)
(五)專長檢定、各類證照、合格證明或相關證明文件。
(六)男性應試者,另繳交退伍令或退伍證明影本或無兵役義務證
明書影本。
陸、甄選作業:
一、甄選日期:
第 1 階段招考甄選
113 年 7 月 2 日(星期二)下午 1:30。
(請下午 1 點 30 分前至人事室報到)
第 2 階段招考甄選
113 年 7 月 3 日(星期三)下午 1:30。
(請下午 1 點 30 分前至人事室報到)
第 3 階段招考甄選
113 年 7 月 4 日(星期四)下午 1:30。
(請下午 1 點 30 分前至人事室報到)
注意事項:上述甄選期程,若當次甄選已補足缺額,將不再繼續辦理下一階段
招考。(請考生隨時注意南投縣教育處網站公告)
二、甄選地點:本校校史室及一般教室。
三、甄選方式:
(一)口試(占 40%):包含教學檔案與相關教案設計、教學理念知能、專長
領域(如各類專長者,請附上相關學分、學程、證照等佐證文件)、
教學表達能力、儀容態度、臨場處理能力等,口試 8-10 分鐘。
(二) 試教(占 60%):
1.特殊教育(國文):112 學年度翰林版下學期第 2 冊。
2.特殊教育(英文):112 學年度康軒版下學期第 2 冊。
3.理化:112 學年度康軒版下學期第 4 冊。
4.歷史:112 學年度翰林版下學期第 2 冊。
5.國文:112 學年度翰林版下學期第 2 冊。
6.數學:112 學年度康軒版下學期第 2 冊。
7.生物:112 學年度南一版下學期第 2 冊。
8.體育:112 學年度翰林版下學期第 2 冊。
9.專任輔導:個案模擬(諮商演練)。
10.以上試教以 15 分鐘為限。
(三)甄選總成績未達 80 分,不予錄取。
柒、錄取公告及應聘:
一、錄取
報考人員達錄取標準者,依成績高低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口試
成績高分者錄取,成績皆相同時,則以抽籤決定之,並經教師評審委員
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用。
正額錄取人員請於公告錄取次日 9:30 前(逾時不候)到本校辦理應聘
有關事宜,錄取者如逾期未應聘應予取消錄取資格,屆時依序遞補備取
人員以補足當次缺額為限。必要時,甄選委員會得視甄選成績由甄選委
員會議決議減少錄取名額。
二、放榜:
各階段甄選結果於當日下午 6:00 前公告於南投縣教育處網站,報考人員可
自行上網查看或打電話或親自到校查詢甄選結果,不得以未接獲錄取通知
為由延後報到,並請依榜示事項辦理。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不得
異議。
三、甄試錄取人員於辦理報到後,非經本校同意不得再至他校應聘。在本校任
課後因故未能繼續擔任教學者,應於一個月前提出辭呈。
捌、附則:
一、凡報名並符合資格者,皆列入短期代理代課教師名冊,視實際需要聘用。
二、經本校錄用之教師,如有證件不實或偽造者,除應負法律責任外,並取
消任用資格;經錄用而未到職或中途離職,應予解雇。
三、錄用人員若有違反有關法令者,即予解雇,不得異議。
四、錄取人員,應於學校發聘書,正式聘用後一週內補繳全民健保特約醫療
院所(不含診所)體格表乙份(需有 X 光檢查項目)
,如肺結核、傳染病
及不符合工作要求者,即撤銷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五、學期中因違反聘約或代理原因消失(例如:實缺聘用正式教師、留職停
薪教師提早復職),應即辦理離職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或救
助。
六、如遇天災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甄選日期,本校得另行公佈並通知甄選人
員。
玖、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如有補充於報名或甄選當天公佈。
附件一
南投縣立埔里國民中學 113 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
【表格自行下載使用,列印時請以 A4 紙張列印】
甄選科別:□國文(特教) □英文(特教) □理化 □歷史
□國文(一般) □數學 □生物 □體育 □專任輔導
次別:□第 1 階段招考 □第 2 階段招考 □第 3 階段招考
姓
名
性別
□男
□女
婚姻
狀況
□ 未婚
□ 已婚
出 生 日 期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通 訊 處
地址:
電子郵件信箱:
聯絡電話
公: 宅:
手機:
緊急聯絡人︰
最高學歷
學校名稱
科系
畢業年月
證書字號
教學相關
經歷
服務機關
職稱
到職年月日
離職年月日
備註
專長
繳交證件
01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
□ 有 □ 無, 件
02 教師合格證書
□ 有 □ 無, 件
0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修習學分證明書)
□ 有 □ 無, 件
04 專長檢定、證照、合格證明等證明文件
□ 有 □ 無, 件
05 切結書
□ 有 □ 無, 件
06 男性需「退伍證明」或「無須服兵役證明」
□ 有 □ 無, 件
07 委託書(親自辦理者免附)
□ 有 □ 無, 件
簡要自述
簽名處:
相
片
黏
貼
處
黏
貼
照
片
南投縣立埔里國民中學 113 學年度
代理教師甄選
准考證
應考科別:
(請應考人自行填寫應考科別)
姓 名:
編 號:
填 發 日 期: 年 月 日
科 目 時 間 甄 試 委 員 簽 章
報 到
時 分
試 務 說 明 10 分鐘
預 備 時 間 10 分鐘
口 試 及 試
教
25 分鐘
備 考
1.甄選: 113 年 7 月 日於本校。
2.逾 午 時 分報到者取消應試資格。
相
片
附件三
切 結 書
立切結書人 參加貴校代理教師甄選,保證無教育
人員任用條例第卅一條、第卅三條暨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之情形。
如有不實,除願負全部法律責任外,並同意取消錄取資格;如已聘
用,同意無條件由貴校逕行解聘,絕無異議。
此 致
南投縣立埔里國民中學
立切結書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1
1
3
年
月
日
附件四
委 託 書
立委託書人 因故確實無法親自報名貴校代理教師
甄選,特委託 代為辦理報名手續。
此致
南投縣立埔里國民中學
委託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通訊地址:
電話:
受委託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通訊地址:
電話:
中 華 民 國
1
1
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