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草屯鎮碧峰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4學年度第一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一、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師法、師資培育法及各施行細則。
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三、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
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貳、甄選類別:代理教師育嬰留職停薪缺。
參、甄選缺額及聘期:
(一)缺額:代理教師育嬰留職停薪缺(正取1名,備取1名)。
(二)聘期: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
肆、甄選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品德優良,無不良紀錄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無教師法第14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條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3之情事者。
(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4條規定,教保服務機構新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應於任職前二年內,或任職後三個月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應考人應於任職前取得前開訓練證明。
二、資格條件
第1次招考
具幼兒園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2次招考
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0條送訂,具教保員資格者。
第3次招考
大學畢業,且於任職前二年內,或任職後三個月內,接受基本救命術八小時以上、安全教育及幼兒輔導管教相關課程各三小時以上者。
備註:若第1次招考已額滿,則第2次與第3次將不進行考試。又若第1次招考從缺,第2次招考已額滿,則3次將不進行考試。
伍、報名方式、日期、地點:
(一)報名方式:親自或委託報名。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6月25日(星期三)上午9時前(上班時間)。
(三)報名地點:本校幼兒園(電話:049-2326656)。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甄選日期:114年6月25日(星期三)下午13時00分起。
(二)甄選地點:碧峰國小一樓書軒。
柒、報名繳交表件:
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報名書表請事先填妥),證件正本驗後發還:
1.報名表:黏貼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正面脫帽光面相片一張。
2.國民身分證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幼兒(稚)園教師證書
5.任職前兩年接受基本救命術8小時以上訓練證明。(最近兩年內訓練證明,含時數證明)。
6.委託報名者需填具委託書。
7.前項相關證明文件正本驗訖當場發還,相關證件請先行影印乙份,並加註「與正本相符」 字樣,同時加蓋本人私章,由本校留存。各項文件請以A4影印自行裝訂成冊備妥一式3份。
捌、甄選項目及計分方式:書面資料審查(50﹪)及口試(50%)二項合計給分。
一、書面資料審查(50%):內容含教學檔案、學經歷證件、獎懲研習、其他相關經歷等。
二、口試(50%):請自備自傳等資料以供參考,含教育理念、班級經營、專業知能、表達能力、儀容舉止。
三、依甄選成績高低列冊候用,總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則不予錄取。
玖、錄取及聘任之注意事項:
(一)錄取名額:依本簡章名額錄取。
(二)放榜日期:114年6月25日(星期三)甄選工作完成後,公告於縣府電子佈告欄。
(三)錄取者請於114年6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時前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以棄權論。
(四)聘任:
1.錄取人員應依上開報到時間,備齊身分證明、教師證(或相關證照)及學歷正本及影本各乙份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錄取者如逾期未報到應予取消錄取資格,屆時依序遞補;錄取人員報到後14日內應繳交健保醫院出具之體格檢查合格證書(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懷孕或經合格醫師證明不宜照射者免附),體檢表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無故未繳交及不合格者,取銷錄取資格。
2.錄取人員聘任後,如有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
3.錄取人員報到後,因個人因素中途離職,須於離職一個月前主動以書面告知學校並覓妥代理
人後方得離職,以避免影響學生受教權利。
拾、附則:
(一)如因重大事故致試程異動,隨時於本縣網站公告之。
(二)凡經錄取之教師,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經本校教評會通過後撤銷其資格:
1.所提有關證件與原登記記載不符者。
2.違反報名資格各項規定,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已應聘任者,應予解
聘。尚未聘任者,逕予取銷錄取資格。
3.經查明有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形之一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或第33條各款之一
或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規定情事者,應予解聘。
4.錄取人員如經發現報名證件偽造、不實或與法令不符,或聘任後發生不能敘薪之情事
時,未聘任者逕予取銷錄取資格,已聘任者應即予解聘。
5.其他影響相關作業者。
(三)經甄試錄取代理教師,應配合本校附設幼兒園園務及教學需要,不得拒絕幼兒園所安排之
兼任職務。
拾壹、本簡章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南投縣政府及相關規
定(教師法第十四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卅一條)辦理。
承辦人: 教務主任: 校長:
南投縣草屯鎮碧峰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4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
甄選類別:□代理教師育嬰留職停薪缺
編號: (依收件順序由本校填寫)
姓 名 | 性 別 | 出生年月日 | 身分證字號 | ||||||
通訊地址 | |||||||||
戶籍地址 | |||||||||
住家電話 | 手機電話 | ||||||||
教師證書字號 | 年 月 日 字第 號 (無則免填) | ||||||||
最高學歷系所 | |||||||||
專長簡述 | |||||||||
教學經歷 簡述 | |||||||||
繳交證件 | □報名表(請貼妥2吋脫帽照片) □身分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教師證或修畢幼兒教育學程證明 □任職前一年接受基本救命術8小時以上訓練證明 □證件資料影本 □委託書(委託報名者應填具委託書) | ||||||||
應試資格 | □1.具幼兒園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0條送訂,具教保員資格者。 □3.大學畢業,且於任職前二年內,或任職後三個月內,接受基本救命術八小 時以上、安全教育及幼兒輔導管教相關課程各三小時以上者。 | ||||||||
審查 意見 | □資格符合 □資格不符 | 審查人 | 報考者簽章 | ||||||
注 意 事 項 | 1.本甄選報名表請先填妥並簽章。 2.相關證明文件以原始證件為準,驗畢發還,並請自行影印一份依序裝訂留本校備查。 3.請親自報名,委託或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4.審核如有異議,得於報名當天以書面檢附有關證件立即送審核人員審核。 |
南投縣草屯鎮碧峰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14學年度代理教師進用甄選
切 結 書
本人報考南投縣草屯鎮碧峰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4學年度代理教師進用甄選,絕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條、教師法第14條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3 條各款之情事。如有不實,除願負全部法律責任外,並同意取消錄取資格;如已聘用,同意無條件解聘並退還聘書,絕無異議。
此 致
南投縣草屯鎮碧峰國民小學
報考人簽章:
身分證字號:
電 話:
住 址:
中 華 民 國114年 月 日
委 託 書
本人因故無法親自辦理貴校辦理「南投縣草屯鎮碧峰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4學年度代理教師進用甄選」報名,特委託君攜帶證件資料代為全權處理報名事項,如因此損害自己權益,本人絕無任何異議。
此 致
南投縣草屯鎮碧峰國民小學
委託人(報考人)
簽 章:
身分證字號:
電 話:
住 址:
受委託人
簽 章:
身分證字號:
電 話:
住 址:
中華民國1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