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 調查局特考 三等 法律實務組 刑事訴訟法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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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外交行政人員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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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
101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
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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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
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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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
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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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
考 試 別: 調查人員
別: 三等考試
類 科 組: 法律實務組
目: 刑事訴訟法
考試時間: 2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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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票」與「通知書」在使用情形上有何區別?檢察官對於分「他」字案號之案件,
如有犯罪事實尚未明確情形,以何種方式傳喚當事人到庭為宜?試說明之。(25 分)
二、搜索採令狀主義,應用搜索票,何以有例外之無搜索票而得實施搜索情形?試分別
詳論之。(25 分)
三、甲與乙、丙、丁組成詐騙集團,赴大陸地區出資購置相關電信設備,聘僱大陸籍女
子,發送欠債等語音訊息,共同實施詐欺行為,兩岸間有多人受害,嗣經查獲均被
遣返臺灣,由大陸地區公安機關所製作之證人筆錄在國內刑事訴訟上有無證據能力?
試說明之。(25 分)
甲犯社會矚目之殺人罪,逃亡逾月後,在其叔父乙之鄉間隱蔽居所被逮獲並在場
扣得兇刀。嗣乙在檢察官偵辦甲之殺人案件時,以證人身分供前具結證稱:「我
不知情甲犯殺人罪,也無藏匿甲情事。」而為虛偽陳述,請詳論其證言之法律效
果。(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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