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
調查人員、海岸巡防人員、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及110年
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試題
法律實務組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
10850、11650
頁次:
-
一、警方接獲線報,稱有多項毒品前科的甲將於某日 17 時在某超商門口
買賣毒品,警方遂至現場,當場逮捕甲並於口袋搜得毒品 1包並扣押之,
甲並供稱係乙以新臺幣 5000 元賣給他,乙 3分鐘前才離開。警方遂在
附近巡邏,果然在同日 18 時發現乙在某夜市出現,形跡可疑,警方立刻
上前逮捕乙,並在乙的皮包內搜得毒品 5包以及新臺幣 5000 元,均扣
押之。乙遭提起公訴後,主張所有扣案毒品以及新臺幣 5000 元均無證
據能力。問,乙之主張有無理由?(25 分)
二、公務員甲涉嫌利用職務向乙公司收賄,遭警方依法監聽其電話。監聽過
程中,錄下不知名人士打電話給甲說「東西已託人送到」,甲答稱「有」
之對話。半年後,檢方發現甲另外涉嫌向丙公司收賄,上述對話即為丙
公司高層與甲之談話。檢察官於蒐集相關證據後,起訴甲向丙公司收賄
罪刑,甲主張此段錄音違法。甲之主張有無理由?(25 分)
三、某珠寶店發生搶案,有不知名路人對珠寶店老闆甲說:「我看到歹徒
搶完後,匆忙跑進路口停放之某私人汽車後離去。」警方根據此一線索
找到該輛車,車主乙矢口否認此事,偵查終結後檢察官起訴乙。審判中,
甲出庭作證,證稱確實有人當場跟他這麼說。問,甲之證述可否做為法
院認定乙犯罪之證據?(25 分)
四、甲涉嫌偽造信用卡遭偵查,但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不足而予以不起訴處
分。後發現甲持該偽造信用卡提款,偵查後檢察官對甲提起公訴。一審
法院判甲行使偽造信用卡罪刑,甲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認為甲偽造
信用卡並行使之,遂撤銷一審判決均判有罪。問,此判決是否合法?
(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