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30570
等 別: 三等考試
類 科: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科 目: 稅務法規
考試時間: 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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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所得稅法第 14 條有關財產交易所得課稅之規定為何?試申述之。若某甲於民
國99 年以 3,000 萬元簽約買進預售屋一戶(土地 2,000 萬元、房屋 1,000 萬元),
並預付 450 萬元簽約金,後於 100 年12 月將尚未興建完成的預售屋以 3,600 萬元轉讓
給某乙(約定土地 2,400 萬元,房屋 1,200 萬元),並由某乙跟建商重新簽約,試問某
甲出售預售屋之行為應否申報所得稅?若某甲應申報,請說明應如何申報?(25 分)
二、納稅義務人於稅捐債務外,如尚有其他債務,且其總財產不足償還所有負債時,試
依照稅捐稽徵法之規定,說明租稅債權與其他債權之受償順序為何。又請說明同法
第24 條有關租稅保全之規定為何?(25 分)
三、我國所得稅法第 43 條之 2有關反自有資本稀釋法則之規定為何?其立法意旨為何?
試說明之。(25 分)
四、我國所得稅法第 15 條規定納稅義務人與其配偶之所得應如何申報?又司法院大法
官釋字第 696 號解釋對此種申報方式有何見解?試申述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