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 身心障礙特考 四等 戶政 民法親屬編概要 試卷

pdf
91.26 KB
1 頁
MIS
侵權投訴
加載中. ..
PDF
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40330
別: 四等考試
科: 戶政
目: 民法親屬編概要
考試時間: 1小時 30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全一頁
一、試附理由分項解答下列問題。
設夫甲與妻乙感情不睦,乃邀由證人丙、丁共同簽署離婚協議書,分執為憑。惟
妻乙嗣後反悔,拒不與夫甲向戶政機關為離婚登記。問:甲得訴請法院判決乙協
同辦理離婚戶籍登記否?(10 分)
設夫甲因債台高築,為免拖累妻乙,雙方乃通謀書立虛偽之離婚協議書,並經證
人丙、丁簽名後,持向戶政機關申辦離婚登記在案。問:甲、乙之兩願離婚是否
有效?如有戊男因善意且無過失信賴乙與甲之婚姻關係已因該項兩願離婚登記而
消滅,乃與乙結婚,其結婚是否有效?(20 分)
設夫甲訴請法院判准與妻乙離婚,兩造可否成立訴訟上和解,以使婚姻關係不待
向該管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而即告消滅?(10 分)
二、試附理由分項解答下列問題。
受扶養權利人之受扶養的要件為何?(15 分)
又扶養義務人若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是否可免除其義務?
15 分)
三、因判決離婚所發生關於損害賠償、贍養費之給與及財產之取回等法律效果如何?試
附理由說明之。(30 分)
收藏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