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0
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100
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
代號:
13030
等 別: 簡任
類 科: 警察行政
科 目: 警察法規研究
考試時間: 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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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國 42 年制定公布之警察法第 9條規定警察職權項目,其中第 7款為「有關警察
業務之保安、正俗、交通、衛生、消防、救災、營業、建築、市容整理、戶口查察、
外事處理等事項」。半世紀以來,隨著社會政治環境變遷,法制多所調整,請問目
前有那些業務已移轉由其他機關掌理?本於危害防止任務分配上「功能最適」與
「權責相符」之法理,請提出該條文之修法具體建議。(40 分)
二、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實施之警察職權措施(如佈線、跟監、查訪治安人口等),係基
於防止危害、預防犯罪的行政目的,抑或可作為調查刑案、偵查犯罪之手段?該法
屬性是行政法,或是刑事訴訟法之補充立法?依據該法取得之資料,是否具備刑事
法上證據能力?請附具理由析論之。(30 分)
三、民眾報案有駕車嫌犯持有槍械,值勤員警依勤務指揮中心提供的資訊攔截圍捕,不
料嫌犯拒檢且連續衝車逃逸,經警方開槍射擊輪胎、車門制止,嫌犯中槍送醫不治,
在嫌犯身上及車上均未找到槍枝。試問:在現行警械使用條例規範下,警察人員用
槍時機是否適法?法院對警察判斷用槍時機之審查密度如何?請就法理及實務角度
分別論述。(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