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申請變更請檢附經費核定清單
執行 單位 | 計畫 編號 | |||||||||||||||||
計畫 名稱 | 計畫執行期限 | 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 ||||||||||||||||
申 | 申 | |||||||||||||||||
項目 | 原核定金額 | 申請變更之金額 | 流出情形﹪ | 項目 | 原核定金額 | 申請變更之金額 | 流入情形﹪ | |||||||||||
研究設備費 | 200,000 | 10,000 | 5% | 業務費 | 500,000 | 10,000 | 2% | |||||||||||
途說明 變更用 | (請敍明原因) | |||||||||||||||||
備註 | 一、國科會計畫經費之支用請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請上國科會網站下載參考)辦理,流入數額未超過原核定金額20%及流出數額未超過原核定金額30%者,請填本表;超過上述比例者及擬變更之研究設備項目單價在新台幣30萬元以上者,須至國科會網站線上申請變更。 二、國科會專題計畫助理人員之約用請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請上國科會網站下載參考)辦理。 三、本表如奉核准,請於填寫申請案時將影本檢附於後,俾供審核。 | |||||||||||||||||
計畫主持人 | 研發處 | 人事室 | 會計室 | 校長 |
(變更研究設備費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