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 高普考 普通考試 商業行政 民法概要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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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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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財稅行政
商業行政
民法概要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座號
:禁使
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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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甲、申論題部分:(50 分)
請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一、甲擬於其身體健康、意識清楚之際,先決定往後萬一有失智或意識不清
時,自己各種身上照顧及財產相關事宜之處理,也避免將來子女間意見
不合之問題發生,故與女兒乙約定其為第一順位之受任人,如乙先於甲
死亡或乙自己無法視事時,則由兒子丙為第二順位之受任人。試問此種
約定具有何種意義,及其效力如何?(20 分)
二、A銀行之理財專員甲常給予乙各種投資建議,因此深得客戶乙信賴,故
乙遂將存摺印章交給甲保管,以便於甲直接為乙進行各項投資。嗣後甲
因某次操作國外期貨發生鉅額損失,遂持乙之存摺印鑑向同銀行之行
員丙請領乙活期存款帳戶中的一百萬元,並向丙聲稱係乙託其代領。而
甲取得該款項後將該筆資金作為填補自己之投資損害,甲自認往後如果
投資有賺錢再將錢存回乙帳戶中即可。嗣乙因資金需求上網查詢存款餘
額後才發現被甲盜領活期存款一百萬元乙遂訴請 A銀行與甲負返還一
百萬元之責任;而 A行主張,行員丙之付款屬於向善意占有人清償,
故銀行已經免責應由甲自負其責作為抗辯 A銀行是否需與甲
對乙負連帶責任?請附具理由說明之。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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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測驗題部分:(50 代號:5413
本測驗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的答案,複選作答者,該題不予計分。
2522B
1下列何種屬於適用 2年短期消滅時效之請求權?
借款返還請求權 房屋出租人每月之租金請求權
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商人所供給商品之代價
2甲將屬於乙所有之 A動產,以自己名義讓與知情之丙。該讓與 A動產之行為效力如何?
效力未定 無效 得撤銷 有效
3甲於路上遇到欠其新臺幣 2000 萬元並躲避不見面之乙甲見機會難得要求乙一起到警察局
拒絕後甲欲強行帶乙到警察局乙為逃亡偷騎丙未熄火之機車騎車逃逸並事後丟棄於荒郊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乙偷騎丙未熄火之機車,為正當防衛之行為
甲欲強行帶乙到警察局之行為,屬於拘束乙自由之行為
甲之行為屬於自助行為
丙得對乙主張侵害所有權之損害賠償
4甲所有 A土地及建造於 A地上之 B屋。甲將 B屋出售予乙,並完成移轉所有權登記後,就房屋
得使用期限內,甲、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
視為有法定地上權關係 推定有法定地上權關係
視為有租賃關係 推定為有租賃關係
5關於特殊侵權行為責任主體,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數人相約飆車超速發生車禍,為民法第 185 條第 1項後段規定之共同行為人
土地上之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之借用人,為民法第 191 條規定之責任主體
實施生產、製造及加工業者,為民法第 191 條之 1規定之責任主體
動力車輛之駕駛人,為民法第 191 條之 2規定之責任主體
6關於承攬之工作物瑕疵擔保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定作人受領有瑕疵之工作物後,其仍得依民法第 493 條規定主張瑕疵修補請求權
承攬之工作為建築物或其他土地上之工作物時承攬人無可歸責事由而致工作物存有重大瑕疵
致不能達使用目的時,定作人仍得解除契約
定作人依民法第 495 條第 1項請求之損害範圍,包括工作瑕疵給付
依民法第 495 條第 1項定作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因瑕疵發見後 6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7依民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社團之社員總會權限?
開除社員 任免董事 變更章程 法人登記
8關於普通地上權之地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以公共建設為目的而成立地上權者,不得約定地租
地上權有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得隨時拋棄其權利
土地所有權讓與時,關於已預付之地租,於第三人亦有效力
當事人有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得支付未到期之 3年分地租後,拋棄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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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下列何種物權,其成立非因當事人之法律行為而發生?
發明專利權之質權 最高限額抵押權 留置權 普通地上權
10 甲男育有一子乙(婚生子女),丙女育有一子丁(非婚生子女)。甲、丙結婚後,雖甲明知丁並非
自己之骨肉,但為使丁有法律上之父親,故認領丁並辦畢認領登記。甲死亡後,乙發現丁與甲並
無血緣關係,乙不希望丁繼承甲之遺產。下列主張何者有理由?
以繼承權被侵害之人的身分,提起婚生否認(否認子女)之訴,否定甲、丁之父子關係
以甲於認領時被詐欺為由,提起撤銷認領之訴,否定甲、丁之父子關係
以認領反於真實為由,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以確認甲之認領無效
以甲於收養丁時未得丁之真正生父之同意為由,提起確認收養關係不存在之訴
11 19 歲且已婚,其為下列何種行為應經甲之父母之同意?
甲向乙銀行貸款新臺幣 200 萬元
甲與其妻丙兩願離婚
甲收養其妻丙之非婚生子女丁(1歲,與甲無血緣關係)
甲至戊公證人處,辦理公證遺囑
12 甲乙為夫妻有一成年之子丙及甲之寡母丁,丁年邁無謀生能力。三代同堂,全家生活費用均由甲
負擔。甲因故死亡。乙丙繼承甲之遺產,丁無任何財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丁對乙丙得同時主張扶養請求權 丁對甲之遺產得主張酌給遺產請求權
丁對丙得主張扶養請求權 丙無扶養能力時,丁對乙得主張扶養請求權
13 某甲因意外事故四肢受創嚴重,於病床前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
一人筆記、宣讀、講解。某甲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簽名,某
甲因雙手傷重,無法簽名以印章代之。該代筆遺囑之效力為何?
有效 無效 得撤銷 效力未定
14 甲在網站上,看到乙欲出賣一幅名畫,便在某年 73日上午寄信給乙,表示願意依標價購買,
該信件在同年 76日送達,惟甲在同年 75日因意外事故死亡,甲所為購買名畫之意思表示
效力如何?
無效 有效 得撤銷 效力未定
15 關於代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純粹之身分行為不得代理,但得藉由使者傳達該身分行為之意思表示
代表之法律效果多類推適用代理之法理,而兩者之區別在於前者之效果當然歸屬於被代表人,
後者則於符合代理要件時,法律效果歸屬於本人
丙為甲、乙之代理人,其代理甲返還甲對乙之借款,並代理乙收受該筆借款,即丙為雙方代理
之行為,屬違反民法第 106 條禁止雙方代理之規定
依民法第 103 條第 1項之規定,代理人於代理權限內,以本人名義所為之意思表示,直接對本
人發生效力
16 關於胎兒權利能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採概括保護主義,亦即以胎兒活產為條件,就一切法律關係,為胎兒之利益,視為既已出生
將來如非死產者,自受胎時起,為胎兒之利益,即已取得權利能力,而以死產為其解除條件,
使權利能力溯及消滅
胎兒須出生,始得為繼承人,並於保留其應繼分後,他繼承人得分割遺產
若被繼承人遺留之消極財產大於積極財產,因胎兒不繼承該債務,而無待於拋棄繼承
17 甲向木雕師傅乙訂製福祿壽三仙木雕 1座,並告知乙該木雕將作為其母丙 60 大壽之生日賀禮;
孰料丙生日前 3天,因乙疏忽未將工作室上鎖,以致丁輕易潛入竊走即將完工之木雕。下列敘述
何者正確?
丁竊走福祿壽三仙木雕以致乙無法如期交付木雕予甲乃屬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而給付不能
故乙不負給付之責
乙無法如期交付福祿壽三仙木雕予甲,乃因其疏忽未將工作室上鎖所致,故屬於可歸責於乙之
給付遲延
若甲另以高價購得類似木雕並已贈與丙,丙生日過後 1個月,透過警察尋回失竊之福祿壽
三仙木雕,旋即趕工完成後交付予甲,此際甲不得拒絕受領,僅得請求因遲延所生損害之賠償
因甲、乙約定有福祿壽三仙木雕之給付期限,故乙遲延給付時,甲得無條件逕自解除其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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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甲證券公司高薪聘請乙擔任理財投資協理,要求乙出具人事保證;乙遂央請其父丙與甲公司訂
立書面人事保證契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甲、丙間所成立之人事保證契約,主要係為擔保乙將來因職務上之行為而對甲造成損害時,
由丙代負損害賠償責任
乙若拋棄其對甲因契約所生之抗辯,該拋棄對於保證人丙不生效力
甲、丙間所成立之人事保證契約,不得逾 3年。逾 3年者,縮短為 3,以保護保證人之權益
甲對於乙職務上行為可能造成之損害,若已參加員工誠實保證保險,則丙即得免除其全部之保
證責任
19 甲以每個月新臺幣 5萬元之報酬僱請乙擔任日班某固定路線之載送貨物駕駛員依民法規定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若甲未經乙之同意,擅自將其對乙之勞務請求權讓與給友人丙,則乙得終止契約
若甲乙發生衝突,甲於隔日拒絕乙進入公司,則當日始終在公司外圍待命之乙嗣後仍須補服勞
若乙生病須住院治療,因病 1年內不能工作,則甲乙間之契約縱定有期限,乙仍得於期限屆滿
前終止
若甲經常情緒失控,在公司全體員工前恣意辱罵乙,則甲乙間之契約縱定有期限,乙仍得於期
限屆滿前終止,且乙得向甲請求損害賠償
20 甲欲向乙借款新臺幣(下同)200 萬元。為取信於乙,甲之兄丙出面與乙約定,若甲屆期不償還
該筆借款,則由丙代負履行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若甲乙就該 200 萬元債務約定之利率為週年 30%則丙得主張乙就超過法定最高利率限制之利
息,無請求權
若甲乙就該 200 萬元債務約定之利率為週年 10%則乙丙亦得約定丙僅保證原本而不保證利
若甲對乙有 1筆具抵銷適狀之 100 萬元債權,則丙得以此主張抵銷
於乙縱使未就甲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則丙均得對乙拒絕清償
21 甲為逃避其債權人乙之強制執行與女友丙通謀虛偽於甲所有之 A地設定普通抵押權下列敘述
何者錯誤?
此設定抵押權之物權行為有效
乙得依民法第 242 條行使代位權,請求丙塗銷該抵押權之設定登記
若乙受有損害時,尚得向甲請求損害賠償
乙得向甲請求回復原狀
22 甲乙丙共有 A屋,應有部分各為 1/3。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甲得將其應有部分處分給丁 乙得將其應有部分設定普通抵押權給戊
丙得將其應有部分設定普通地上權給己 甲得將其應有部分出租給庚
23 質權人於動產質權存續中,得以自己之責任,將質物轉質於第三人。質權人在轉質期間,就質物
之損失應負何種責任?
重大過失責任 具體輕過失責任 抽象輕過失責任 無過失責任
24 甲乙為夫妻。甲死後,乙與丙再婚。甲之母為丁,丙之父為戊,關於眾人間之親屬關係,下列敘
述何者錯誤?
丁戊間沒有親屬關係 乙丁間沒有親屬關係
乙戊間為直系姻親關係 乙丁間為直系姻親關係
25 關於拋棄繼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須繼承人始得為之 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為之
須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繼承之拋棄,於拋棄繼承時,向後發生效力
類科名稱:
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科目名稱:民法概要
測驗題標準答案更正
考試名稱:
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單選題數:25題 單選每題配分: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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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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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題 第82題 第83題 第84題 第85題 第86題 第87題 第88題 第89題 第90題
第91題 第92題 第93題 第94題 第95題 第96題 第97題 第98題 第99題 第100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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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BBCCB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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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選題數: 複選每題配分:
備  註: 第20題答A或D者均給分。
標準答案:答案標註#者,表該題有更正答案,其更正內容詳見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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