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
109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考 試 別
身心障礙人員考試
等 別
四等考試
類 科
執達員
科 目
民法概要
考試時間:1小時 30 分 座號: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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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人甲向其同行好友乙購買機能性布料一批價金新臺幣 200 萬元,雙方約
定給付貨款日期為 2007 年5月12 日,甲以財務不佳為由,拖延貨款未為
給付。乙基於友情關係,一直不忍對甲催繳,直到 2009 年9月9日始向
甲請求給付貨款。甲本欲行使貨款請求權已罹於時效的抗辯,但在甲、乙
共同好友丙的斡旋下,甲向乙簽下協議書,在協議中,甲表示承認該筆貨
款的存在,並願意清償。請問:甲是否仍得以時效消滅為抗辯理由,而拒
絕給付貨款?(25 分)
二、甲有年久失修的日式房屋一棟,其欲對此房屋為重大修繕,則將全部工程
交給乙承包施作。試問:
施工期間,乙在進行屋頂瓦片重新鋪設時,因運瓦不慎,傷及行人丙的
頭部,甲應否與乙對丙負連帶賠償責任?(15 分)
為避免修繕完成後,無法取得報酬,乙有何法定擔保?(10 分)
三、甲在所有之 A地建造房屋 B,因與鄰地地界不明,甲在不知情的情況下,
越入乙所有之鄰地 C一公尺興建之,乙知悉卻未異議。請問:乙於甲興建
B屋完成後,乃向甲主張拆屋還地,有無理由?(25 分)
四、甲女中年喪夫,育有一子乙。乙男與丙女結婚,甲、丙婆媳間感情甚篤,情
同母女。乙、丙婚後半年,因婚姻失和而離婚。乙、丙離婚後,甲旋即收養
年紀小於其 20 歲之丙,並經法院裁定認可。3年後,甲因病死亡。試問:
乙主張甲之收養行為為無效,丙不是甲之繼承人,有無理由?(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