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 司法特考 四等 法院書記官 行政法概要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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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
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
考試別
司法人員
四等考試
法院書記官
行政法概要
考試時間
1
小時
座號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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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某臺北職等記官106
公務人員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1071月起取得薦任第六職等之任用
資格。依法務部實施人事責任制度要點第3點及第5點規定,臺灣高等法
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書記官之任免案,係由高檢署檢察長決
定。107108年臺北地檢署考量某甲考績(等次)仍有改善空間,故未
陞任為該至第官。109
5月臺北地檢署審認某甲工作表現呈穩定進步趨勢以派免建議函 A
建請高檢署核派其為二等書記官,同年6月高檢署以 B函函復予以緩
知悉某甲1096以申請書107
任為二等書記官經該署於1097月以 C函函復重申上開該署 B函之
旨予以緩議。某甲不服上開高檢署 B函及 C函,認 B函未於109年陞任
其為二等書記官C函否准其請求自107年陞任為二等書記官之申請
109725日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主張 BC
均違法侵害其陞任之權利請求撤銷該二函試問BC二函之法律性
質與效力為何?某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分)
【參考法條】
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司法人員人事事項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
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7條第1「各機關辦理本機關人員之陞任應注意其品德
及對國家之忠誠並依擬陞任職務所需知能就考試學歷職務歷練訓練
修、年資、考績(成)、獎懲及發展潛能等項目,訂定標準,評定分數,並得視職
缺之職責程度及業務性質對具有基層服務年資或持有職業證照者酌予加分必要
時,得舉行面試或測驗。如係主管職務,並應評核其領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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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某甲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其於108年間數次前往臺南市某海
產店 A排隊領取未限定領取資格之便當曾於 A遇見某某乙上
前與某甲攀談其承辦案件之內容且發生爭執,某甲未慎思某乙何以 A
並與其接觸嗣後仍再次前往 A隊領取便當1112月間某乙檢
附某甲於 A領取便當之照8張等相關資料,向臺南地方法院檢舉某甲
有不當排隊領取愛心便當行為,案經臺南地院政風室奉示調查屬實,並
經該院法官自律委員會審議後,認某甲所為前開行為易損及司法形象,
未謹言慎行廉潔自持有違法官倫理規範乃依法官法第21條第1項第
1款及法官法施行細則第17條第1項規定,由臺南地院院長於1097月於
院長室以口頭命令促其注意。某甲不服,認該口頭命令違法且不當,主
張其無違反法官倫理規範規定而有自律之必要情事,擬提起救濟請求撤
銷臺南地院對其作成之職務監督處分。試問:依我國現制及實務,某甲
應如何提起救濟?其主張是否有理由?(25分)
【參考法條】
法官法
1條第2項:「法官與國家之關係為法官特別任用關係。」
20「法官之職務監依下列規定……十地方法院院長監督該法院
及其分院法官。……」
21條第1項第1「前條所定職務監督權人對於被監督之法官得為下列處
分:一、關於職務上之事項,得發命令促其注意。……」
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
2條第1「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應設法官自律委員會……辦理本院法官之
自律事件,以維護法官優良之品德操守及敬業精神,提升司法形象。」
6條第1項:「各級法院院長或法官三人以上,於本院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
得檢具相關資料送交自律會審議……十其他違反法官倫理規範而有自律
之必要。」
12條第1「自律會經審議認為法官有第六條第一項各款所列情形者,
為下列決議建議職務監督權人依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發命令促其注
意。……」
法官倫理規範
5「法官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廉潔自持,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
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
法官法施行細則
17條第1「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發命令促其注意,指職務
監督權人對於被監督法官以口頭或書面給予指糾正飭令注意或以其他適當方
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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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衛部依273項規構個
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請說明本辦法之法律性意涵及效
力。25分)
四、銓敘部10851日部法一字第1084812105號函:「公務員服務法(以下
簡稱服務法)第14條第1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
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本部874
16161102799331
0993185240號書函意旨,公務員無論係奉派或應邀至傳播媒體參加節目
或專訪,倘與本職業務有關,且服務機關認屬執行其本職業務之一部
分,即與服務法第14條兼職規定無涉,又既屬執行本職業務,公務員本
不得另為支薪。上開所稱不得支薪,當係指不得支領具週期性質、經常
性性質(如以週薪、月薪等核計方式給與)之金錢給付。」請說明本號
函之法律性質、意涵及效力。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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