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
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
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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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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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A公司為非公開發行公司,採用實收資本制,其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
之股份總數為 1,000 萬股,均為普通股,全額發行,每股新臺幣 10 元。」
查A公司於民國(下同)108 年6月30 日召開之股東會。其中討論事項
共二案:第一案:本公司擬發放普通股每股股票股利新臺幣(下同)
1元,提請公決。第二案:本公司為免閒置資金過多,擬減少資本 2,000
萬元,每股退還股款 2元,提請公決。若 A公司本次股東會僅有代表已
發行股份總數 510 萬股之股東出席,且上開二項討論案均經全體出席股
東以無異議通過方式,並作成決議,其效力為何?(40 分)
二、甲於民國(下同)107 年1月12 日向乙商人購買貨物 1批,雙方約定
應於 107 年2月1日給付貨款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詎料甲於 107
年2月1日當日簽發發票日為 106 年2月1日、票面金額 100 萬元、
付款人為 A銀行之支票 1紙交付乙給付貨款,乙則依約於 107 年1月
31 日交付貨物。嗣經乙向 A銀行提示支票未獲兌現,甲亦未付貨款,
乙遲至 109 年2月5日始行使利益償還請求權,向甲起訴請求甲給付
10 萬元。試問:該支票之消滅時效應自何時起算?又甲抗辯本件支票
係用以支付貨款,是票據法第 22 條第 4項規定之利益償還請求權之時
效僅有 2年,乙之請求權已罹於時效,有無理由?(20 分)
三、甲於民國(下同)89 年3月30 日以其子乙為被保險人,向 A保險公
司(下稱 A公司)投保「鍾愛一生 313 終身壽險」(下稱系爭保險契
約)及保險費豁免附約、溫情住院醫療保險附約,並約定第二期以後
保費按季繳交。惟甲自 98 年7月28 日之後即未再繳納保險費,A公
司並未向甲催繳保費,而直接以當時總保單價值準備金自動墊繳其應
繳之保險費及利息,迄 103 年4月因總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不足墊
繳1日保險費,遂於 103 年4月10 日向甲催告繳交保費。嗣甲於前開
催告期間屆滿 30 日前之 103 年4月18 日死亡,乙其後於 104 年9月
26 日因交通事故受傷住院 1年,並於 104 年12 月16 日向 A公司請領
保險金新臺幣 80 萬元,A公司則以要保人未繳納保費,系爭保險契約
及其附約已停效為由拒絕給付,有無理由?(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