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華大學志工服務記錄表
服務單位: 姓名: 系級: 學號:
項目 日期 | 服務內容 | 服務起迄時間 | 合計 時數 | 單位簽認 |
一、服務校外單位應經課指組審核通過,並於本表蓋核准章,方可至校外服務。校外單位請於記錄表上確認蓋章後,學生持本表及認證單回本校課外活動組蓋認證章。
二、請用人單位於每次服務後統計服務時數確實簽認,學期結束後請結算總時數;校內單位除於記錄表上簽認外,並請於認證單上蓋認證章,並註明總時數。
三、服務單位不同,請另表填寫,並請任用單位於學期末結算時數。
服務總時數: 本校核准章:
服務單位蓋章:本校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