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
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
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10660 全一頁
考試別: 司法人員
等別: 三等考試
類科組: 法院書記官
科目: 行政法與法院組織法
考試時間 :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請接背面)
一、國家委託私人行使公權力,是否有界限?又私人受託行使公權力後,相對人之人民
如何對於此等公權力行為請求行政救濟(訴願及行政訴訟)及國家賠償?請詳述之。
(25 分)
二、甲於民國 100 年2月27 日獨自前往登山迷途,其父母向警察局報案,並由當地縣政
府消防局進行搜救,經 51 日迄無所獲。至 4月19 日民間山友乙入山搜救,翌日即
在山區溪流支流之溪谷河床尋獲甲之大體。甲之父母認為山難救援機制失能,遂提
起國家賠償訴訟。按行政訴訟法第 2條規定:「公法上之爭議,除法律別有規定外,
得依本法提起行政訴訟。」。在個別之法律中,其性質屬公法上爭議事件,卻明文規
定由普通法院或其他機關審理者,包括那些?請詳述之。又本件訴訟應由何種法院
審理?(25 分)
三、請依法院組織法之規定分析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是否均得設置民、刑事庭、行政訴
訟庭、簡易庭、刑事強制處分庭及專業法庭。(25 分)
四、某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於民國 106 年1月2日以其所承辦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因僅能於其所屬檢察署管轄區域內執行職務,又無足夠專業人才協助,無法勝任為
由,簽請移由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偵辦,請依法院組織法之規定,論述由最
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偵辦是否合法,此時該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及最高法院
檢察署檢察總長能有何干涉權?(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