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
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
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10760  全一頁
考試別: 司法人員 
等別: 三等考試 
類科組: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科目: 民法總則與債權、物權編
考試時間 :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請接背面) 
 
 
一、甲將其所擁有之 A筆記型電腦以新臺幣 1萬元之代價出售予鄰居乙。惟乙又將 A筆
記型電腦以新臺幣 1萬2000 元之代價出售予其同學丙。乙因此委請甲將 A筆記型電
腦逕行直接交付予丙,並移轉其所有權。不料,因甲之疏失誤取,以致甲實際上並
未交付與移轉 A筆記型電腦之所有權,卻將其所擁有之另一部 B筆記型電腦交付予
丙,並移轉所有權予丙。 
試問:此時甲與丙;甲與乙;乙與丙間之法律關係各如何?(25 分) 
二、甲、乙、丙三人共有面積為 600 坪之 A地,應有部分均等。惟甲在未徵得乙、丙二
人之同意下,擅自將 A地靠路邊 200 坪部分出賣予丁。稍後,雖經甲再三懇求,乙、
丙二人仍堅持拒絕同意甲之處分行為。丁聞訊後,乃基於其與甲間之買賣契約,請
求甲將其對 A地之 1/3 應有部分讓與丁。 
試問:此時甲與丁間之法律關係如何?(25 分) 
三、甲依照商品目錄向乙資訊公司訂購一部由 A公司所製造型號為 X1 之雷射印表機,價
金新臺幣 1萬元。甲乙雙方約定,乙應於 8月4日將符合甲所訂購廠牌與型號之雷
射印表機在甲之住所交付予甲。乙因此將欲交付予甲之雷射印表機交由丙貨運公司
運送至甲處。不料,卻於運送途中,因丙所僱用貨車司機丁之疏失,發生重大車禍,
導致該雷射印表機因而滅失,於是丙乃依據運送契約賠償乙新臺幣 8000 元。 
試問:此時甲與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25 分) 
四、甲委請木工師傅乙,依據甲所提供之尺寸、顏色與材料製作一座音響櫃。對此,甲
應支付予乙新臺幣 1萬元之對價。甲乙雙方同時約定,甲應於 8月4日前來乙處收
受該完成之音響櫃。不料,甲卻於 8月4日遺忘至乙處收取該音響櫃。隔日,因颱
風來襲,該音響櫃不幸被屋頂上掉落的磚塊壓垮而告滅失。經查,乙對此並無任何
疏失。 
試問:此時甲與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