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年公務、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106年交通
事業鐵路、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代號:11840 全一頁
等級: 簡任
類科(別): 矯正
科目: 刑事矯治法規研究
考試時間 :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請接背面)
一、依監獄行刑法規定,監禁分獨居與雜居兩種,何種情形應該或儘量先獨居監禁?試
說明之。(25 分)
二、依司法院釋字第 654 號解釋之意旨,請說明受羈押被告與其辯護人接見之相關規定。
(25 分)
三、何謂受刑人與刑事被告?試比較受刑人與刑事被告有關接見規定之異同。(25 分)
四、為保護出獄人及依法應受保護之人,使其適應社會生活並維護社會安寧,制定更生
保護法,依規定更生保護方式有那些?停止對受保護人保護的情形有那些?試說明
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