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年公務、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106年交通
事業鐵路、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請接背面)
一、試論述政府設置人事機關(構)之理由,以及人事機關(構)應有之職能。(25 分)
二、論者對於公務人員考績制度的修正建議之一,即是將機關的團體績效與個人考績做
一聯結,試論實施此一措施的利弊以及所須注意之事項。( 25 分)
三、試論述擘劃公務人員退休金的各種理論,以及近年來比較被接受的理論及其原因。
(25 分)
四、試論述我國公務人員的核心價值,另擔任機關首長或主管之簡任官等高階文官,應
如何推廣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