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試題 代號:21550 全一頁
等 別:高考二級
類 科:交通行政
科 目:交通法規研究
考試時間 :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請接背面)
一、依公路法第 2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公路:指國道、省道、市道、縣道、
區道、鄉道、專用公路及其用地範圍內之各項公路有關設施。」請說明國道、省道、
市道、縣道、區道、鄉道、專用公路之定義。(25 分)
二、依鐵路行車規則第 122 條規定,行車事故依其所致傷亡人數、財產損失及影響正線
運轉結果,分為重大行車事故及一般行車事故。請說明重大行車事故及一般行車事
故之定義。(25 分)
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1 條規定,汽車聞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
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等之警號時,應依規定避讓行駛,請說明避讓行
駛之規定。(25 分)
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10 條規定,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
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對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稽查,查獲違反道路交通
管理事件之舉發方式計有當場舉發、逕行舉發、職權舉發、肇事舉發、民眾檢舉舉
發,請說明逕行舉發之要件。(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