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 鐵路特考 員級 地政 民法物權編概要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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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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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80350 全一頁
員級鐵路人員考試
別: 地政
民法物權編概要
考試時間: 1小時 30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一、試附理由說明,下列情形丙是否得主張善意取得:
甲受監護宣告,在監護人乙不知情的情形下,將名下之不動產出賣並移轉登記與
善意之丙?(20 分)
甲為逃避債務,與乙通謀為假買賣,將甲之房屋移轉登記與乙名下,乙死亡後,
乙之唯一繼承人丙善意不知情,登記成為所有權人?(20 分)
二、甲死亡留有一屋,繼承人為 ABC三人,其應繼分各為三分之一,於辦理繼承登
記時,亦登記為各三分之一,試附理由說明 ABC三人就該屋為何種共有關係?
30 分)
三、甲欠乙新臺幣 300 萬元賭債,請求母丙將名下房屋為乙設定抵押權以供擔保,其後
丙因倒會負債,該屋遭丙之債權人丁聲請法院查封拍賣,乙主張應優先受償,是否
有理?(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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