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
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
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 
類 科 組:司法人員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調查人員財經實務組 
可以使用電子計算器,試題作答須詳列解答過程。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一、木柵公司於 2014年8月1日將其應收帳款$320,000 轉讓東亞銀行,東亞銀行收取
帳款總額的 5%為手續費,並保留 10%以備銷貨退回與折讓所用。保證移轉之應收
帳款$320,000 中,於 8月31 日前至少可收現$200,000。木柵公司與該銀行約定不得
轉售該應收帳款。移轉當日保證負債之公允價值估計為$5,000。於 8月31 日東亞銀
行全部收清,發生銷貨退回$12,000、折讓$2,000 及無法收回之壞帳$6,000。雙方於
8月31 日結清款項。試問: 
(3分) 
計分錄。(15 分) 
二、安隆公司於 2010 年1月1日向富國銀行貸款$20,000,000,並簽發本票一張面額
$20,000,000 予該銀行,年利率 3%,於每年 12 月31 日支付利息,5年後到期償還
本金。安隆公司於 2014年發生財務困難,無法支付該年度利息及償還本金而進入債
務協商程序。於 2015 年1月20 日達成協議,債務協商費用為$500,000。調整後之債
務條款為:⑴安隆公司免付積欠利息。⑵本票面額減為$18,000,000。⑶本票利率改
為2%。⑷本票到期日延至 2017 年12 月31 日。(債務協商當時市場利率 4%) 
試問: 
此債務協商是否有重大差異?請說明。(5分) 
安隆公司以下日期之相關分錄: 
  2015 年1月20 日債務整理分錄。(5分) 
  2015 年12 月31 日支付利息分錄。(3分) 
  2017 年12 月31 日到期償還本金及利息分錄。(5分) 
三、萬邦公司於 2011 年1月1日購置大樓總價$150,000,000(建築物$50,000,000、土地
$100,000,000)以作為公司總部用途。建築物估計耐用年數為 25 年,無殘值,續後
評價採重估價模式,帳上累計折舊採淨額法處理。2013 年12 月31 日財務報導期間
結束日時,該公司曾進行資產重估,重估後公允價值分別為:建築物$47,520,000、
土地$120,000,000,重估日估計殘值及耐用年數不變。由於經濟因素及環境變化,
2015 年4月1日該公司董事會決議將此建築物轉作營業租賃用途並符合投資性不動
產之規定。決議日時之公允價值分別為:建築物$45,000,000、土地$130,000,000。
萬邦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評價。(該公司在不動產除列時,才將
「未實現重估增值」餘額全數轉入「保留盈餘」科目) 
試問:萬邦公司 2011 年1月1日至 2015 年4月1日間此投資性不動產相關會計分錄。
(24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