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
調查人員及海岸巡防人員考試試題
考 試 別:司法人員、調查人員
等 別:三等考試
類 科 組:
營繕工程組、調查工作組
科 目: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考試時間:
小時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10820-11020
頁次:
-
一、甲、乙為朋友,乙在賣場銷售手錶,某日甲在乙工作時探望乙,且在兩人
聊天過程中,知悉某 X款錶外形酷似潛水錶實質上只有輕度防水功能,
由於多數買家都知道其沒有潛水功能,因此也最不好賣,為了推銷該款手
錶,賣場以六折賣出。不久有顧客 A上門,指定要買潛水錶,甲竟突發
奇想佯裝普通顧客跟 A搭訕,宣稱該 X款錶潛水功能好又有折扣,物超
所值。甲與 A的對話皆被乙聽到,乙假意要上廁所請隔壁專櫃的店員 B
幫其照料生意,隨即離開。乙回到櫃位後,B告知乙,A買了該 X款錶,
已經由其結帳賣出。甲在乙身邊悄聲說明,並向乙邀功,乙瞪了甲一眼,
但沒有多說話。試問甲、乙的行為依刑法如何論處?(25 分)
二、甲、乙為戀人,某日甲發現乙將兩人合意拍攝的性私密影片給甲的好友
丙觀覽,甲極為生氣,覺得自己不受尊重。某日甲趁乙不注意,以乙的
手機拍攝自己洗澡的影片,並報警宣稱被乙偷拍,乙在警詢時否認。由
於乙否認,甲說服丙出庭作證,謊稱乙有將該偷拍情事告知丙,丙在檢
方傳喚時具結宣稱乙確實有甲所陳述的偷拍行為,檢方採信丙的描述,
將乙起訴。試問甲、乙、丙的行為依刑法如何論處?(25 分)
三、甲將第二級毒品咖啡包裝成一箱,以新臺幣(下同)5000 元販賣給乙,
當場銀貨兩訖,經警埋伏當場查獲後,移送檢察官偵查起訴。嗣法院於
審理時,有下列經合法取得而與本案具關聯性之證據:1.扣案之第二級
毒品咖啡包一箱及 5000 元。2.證人乙經具結證述之偵訊筆錄。3.甲與乙
當日通話之通訊監察譯文。4.經甲自白之警詢筆錄。按刑事訴訟法第 155
條第 2項規定: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請問法院
於開庭時,就上開 1至4所示之各該證據,應如何進行合法之調查,始
得作為認定犯罪事實存在與否之依據?(50 分)